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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片时长:每集约20分钟
阅读:13731
发表:2013/6/16 修改:2013/7/18
20集 家庭 电视剧剧本
《待定》第5-6集
1-2
3-4
5-6
- 分集提纲
- 作品正文
岳强:哎,现在的狗真多!
冯蕾:恩,就是。班主任知道了吗?
王国栋:不知道吧,我一过来就赶紧先告诉大家了。
冯蕾:我去找王老师!(走了两步回头叫王国栋)你跟我一起去。
王国栋:哦!(忙跟了上去。)
场景4 医院 内景
佟冬的妈妈:谢谢你啊,王老师,你还带着同学们来看他!真是有心了!
王老师:应该的,现在怎么样了?
岳强:咳……咳……
佟冬的妈妈:好多了。
韩玉:(在老师的背后小声对岳强说)你怎么了?
岳强:(小声)没事,就是觉得嗓子有点不舒服,没事!
王老师:(把佟冬的妈妈让到窗边,给孩子们留下一定的空间,冯雷等人走到床前和佟冬聊天不提)谁家的狗找到主人了吗?
佟冬的妈妈:还不知道!
王老师:哦?
佟冬的妈妈:他爸去找了,没回来呢!也不知道谁家的狗,只是根据一个视频,去那地方问去了。
王老师:哦!哎现在养狗的也是没一点公德心,看把孩子咬的!
佟冬的妈妈:可不是(说着泪珠再次划过脸颊上早就留着的泪痕),冬冬最喜欢运动的,医生说小腿到没什么大碍,只是右手臂被咬的粉碎性骨折……(哭起来)还要打石膏……(稍微控制了下继续说)最少要住两个月院,具体康复的怎样还要观察后才能知道(哭着说着)。
王老师:这狗主人一定要严惩!
佟冬的妈妈:怎么严惩,听说养这种狗的都是有背景的,能赔了医疗费就算不错了!
王老师:哎!(这时佟冬的爸爸走了进来,先是想同学们点了点头,看见佟冬的妈妈,便走过去。)
佟冬的妈妈:(和王老师迎上前,三人在病房中间站住。)怎么样了?哦,这是王老师,来看佟冬的!
佟冬的爸爸:(向王老师点了下头)唉!我还要去找下老同学——张所长,这家人太不讲理了,竟然说他家的狗也受伤了,眼睛现在还在流血呢,还没找我们索赔呢!
王老师:啊?
佟冬的妈妈:我呸,我去找他去,我跟他拼了!我儿子都伤成这样了,他怎么能说出这种话?简直不是人……
佟冬的爸爸:不用,我去找张所长完了看怎么办,本来不想麻烦人家,但是这家人太不讲理了!
王老师:是呀,别冲动,等等孩子他爸回来了再说!
佟冬的爸爸:麻烦你了,我这就去!
王老师:没关系,你去吧,我会帮忙劝劝的!(这才想起来身后的孩子们)你们几个也先回去吧!
(冯蕾,郝佳怡,刘悦,岳强,王国栋等等都被这一幕气傻了,看到王老师转身对他们说话才应了一声,和佟冬告别离开了病房。)
场景5 医院 外景 (几人边走边说)
冯蕾:现在的人怎么这样啊?自家的狗咬伤了人还这么说话!
王国栋:太气人了!(咬牙切齿)
刘悦:不知道打了狂犬疫苗了没,春秋两季可是狂犬症的高发期!
郝佳怡:肯定打过了,被狗咬的一送紧医院第一件事就是注射狂犬疫苗,这是常识!
刘悦:哦!没什么副作用吧!
郝佳怡:恩,肯定不会比狂犬症危害大!是药三分毒吗!
岳强:我早就说过狗要好好管制的,尤其是大型犬!
冯蕾:别逗了,你以为你是市长啊!
王国栋:我要是市长第一件事就是消灭城里所有的大中型犬。(气愤的大喊道)
韩玉:小声点,这里还是医院。其实狗不都是很凶的,城里还有很多大中型犬是我们很好地朋友呢,象警犬了,导盲犬了……
刘悦:(小声)别说了,没看他正在气头上呢!
韩玉:本来么!(看到王国栋恶狠狠的眼神,撅着嘴不在说话了。)
冯蕾:但是像这样的无赖真的让人很气愤!怎么这样的人也配养狗?
岳强:你也说了我们又不是市长,又能做什么呢?还是留给大人们办吧!
韩玉:不过到底这件案子会怎么判呢?狗主人应该受到什么样的惩罚呢?
岳强: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冯蕾:啊?你知道的还真清楚,也就是说应该由狗主人承担一切责任了?
王国栋:恩肯定是,我可是目击证人!我们没有招惹它,是它突然从路边的一个小院里跳出来的……
郝佳怡:那也未必,我是说你未必可以作为目击证人,还要其他人做为目击证人才行,因为你也算是受害者,更何况和佟冬是要好的同学,还未成年不具备承担法律责任的条件……
岳强:他可以做证人的,作为证人,既不受性别、年龄、民族、出身、成份、文化程度、财产状况、思想觉悟、表现好坏、社会地位等限制,也不受是否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影响,只要符合证人的条件,都可以作为证人。
冯蕾:哇,怎么样才算是符合证人的条件呢?
岳强:《公安机关程序规定》第五十四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显然国栋虽未成年,但还不至于年幼到不能明辨是非的地步,当然你要是想索取精神损失费的话,就成了第二原告,那么就无权成为证人了,因为你和本案有直接利益冲突,而且原告是不能成为证人的。
王国栋:我又没受伤,我不做原告我要做证人,不过真的是不是要上法庭呢?我还没去过,不知道……
岳强:别担心,这种事大多是庭外和解,你不会有机会去的!
刘悦:那可未必,那家人那么不讲理,就应该告他……
岳强:请律师的费用很高的,你以为是香港,有律师为你义务服务?看电视剧看的多了吧!我们这里普通家庭有谁真的请的起律师?
刘悦:听你这么说,好像很贵似的?到底是多少?
岳强:一般规定不得超过案件胜诉额的30%,但是小案件很少有律师会接,除非是刚出道的,那么胜诉的机会就会小的多,一般养的起大型犬的都是有钱人,他们可以找到有经验的律师,这本来就不是一个公平的较量,败诉也是要付律师费的哦,一般都是按时间收费,时间拖得越久,律师收费就越多,托你个一年半载的看你家有多少钱。
郝佳怡:那么老百姓真的是打不起官司了?
岳强:那也未必,还有一种就是事先和律师商量好价钱,只要有律师愿意接,不过这种情况真的很少有愿意接的律师,后面只是我个人看法,没有谁想赢官司还用这种付费方式的。
冯蕾:这点我能懂,肯接这种的律师不是新出道的,就是没生意上门的。
刘悦:恩就是接了肯定也会闲钱少不卖力的,案子肯定输。
岳强:也许吧!不过换位思考的话,我要是新出道的,我会接,而且会尽全力打好每一个我受理的案件,不会因为钱多少,最简单的理由:因为要打出名气来不是吗?实力刚开始的时候肯定是不会有人认同的,但是实力被认同的过程就是一个累积的过程。不过即使如此,很在乎胜败的控诉双方又有哪一方会请这样没有经验的律师呢?必定经验才是胜败的关键,起码我就认同这个看法!
王国栋:说了跟没说一样……
韩玉:不过你怎么会清楚这么多法律知识呢?
刘悦和冯蕾:(同声)是呀,为什么?
岳强:哦,我妈妈希望我学医做个医生或者学法律做个律师,因为这两个职业挣钱多吗!从我个人角度来说,物以稀为贵,我也是很认同这两个职业,单从家庭医生的角度来说,我国现在还不能和发达国家比,所以,我国是一个很缺少医生的国家,那么学医在未来的就业率可以说是百分之百;律师也一样。不过我肯定做不了医生的,因为我一进医院闻道消毒水的味道就觉得不舒服,嗓子好像被感染了一样……所以我没事就看下法律类的书,一来当是课外读物,换换脑,二来可以当给我妈妈交个差。
韩玉:难怪刚才你……现在呢?我们还在医院呢,你还是觉得不舒服吗?
岳强:室外不会有那种感觉。
冯蕾:你的记忆力也太强了吧!
岳强:呵呵,只是提前做了功课罢了(举了举手中的手机),才上网查过的。
冯蕾:哦!你作弊!还真以为你有过目不忘的本领呢!(岳强笑了笑)
郝佳怡:你对消毒水过敏?
岳强:也不是吧!我只是觉得用消毒水的地方肯定有用的必要,那里一定很多细菌,你知道的消毒水也不可能把所有的有害菌杀死,所以就在我的潜意识里觉得被感染了一样,呼吸那里的空气都会觉得有被感染的可能!
郝佳怡:没道理,室外一样有很多细菌的。
岳强:因为室外的都是一样的,我们有抵抗力吗!那医院里的病人不同,细菌的种类也就特别多……
韩玉:你呀,完全是心理作用!
岳强:也许吧……
场景6 教室 内景
岳强:你们真的决定让我参加1500米的比赛?
冯蕾:要不怎么办?你就试试吧,佟冬受伤,取消了两项比赛呢!
岳强:可是他两项比赛加起来也才300米!
王国栋:你就别埋怨了,我还要参加3000米的呢!
岳强:长跑是你的强项,我可是没跑过!
郝佳怡:你俩身材差不多,谁说过的来着,短跑不行的,长跑未必就不行,你这样的身材真的就是一个长跑运动员的标准体型。
岳强:怎么从体型也能看出来是不是长跑运动员吗?
刘悦:哈哈,你就认了吧!反正不是要你拿第一,只要不是倒数第一就行了,给你一次锻炼身体的机会你竟然不懂的珍惜,等到失去了才会知道后悔吗?
王国栋:不用等到后悔,也没有如果,因为现在上天就给了你一次机会,你应该懂得珍惜,并且说出那三个字——我会跑,括弧——逃跑的跑,如果非要给这个跑加一个期限的话,你会希望是10000米。
岳强:Oh!My god!请你不要象一只苍蝇一样在我的耳边嗡嗡嗡……至于名词问题你们可以放心,倒数第二的位置我还是能够保持的。
冯蕾:哈哈哈哈!你就不能有点出息拿个倒数第三?
王国栋:哈哈哈哈,就是!
冯蕾:你还笑,你必须得前三名,要不咱们班这次真的要垫底了。
王国栋:只要不出意外,应该没问题。
郝佳怡:这个我也相信,这两天您老可要保重身体啦!
王晓伟:定做的衣服拿回来了。(说着抱着一叠运动衣走过来)
冯蕾:(跳起来)快拿来看看!
王国栋:哪件是我的?(伸手去拿衣服)
王晓伟:别急,(说着把衣服放到冯蕾的桌子上)你们自己找合适的吧!我先歇歇。(大家翻起衣服来。)
刘悦:这件肯定是沈芳的了。(说着拿着一件加大码的运动衣)
沈芳:(听到自己的名字,从教室后面走过来)我的吗?
冯蕾:恩,快穿上看看!
沈芳:(直接套在自己的身上)很合适!咦,这是什么?
王国栋:是我想出来的,怎么样?
沈芳:什么呀!“请看好您的DOG!冬子加油!”哦!明白了,佟冬的那件事怎么样了?
王国栋:我早上去看过了,听冬子说都已经协商解决了,所长一出马,那家人马上就愿意承担一切医疗费用了,还承诺登报道歉,狗也被处理了(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
郝佳怡:我还是觉得残忍了些?
冯蕾:应该的,咬人的狗就应该这样,佟冬不更可怜,要住院两个月呢!
刘悦:也许养这些恶狗的人本来就很……怎么说呢,反正他们肯定不会象养那些可爱的小狗狗的主人一样富有同情心的!
韩玉:这点我也同意!虽然我并不讨厌大型犬,但是更喜欢小狗狗!(做出正在抚摸抱着的小狗狗的可爱表情。)
岳强:(向王晓伟撇了下嘴)哎,女人!(晓伟回了个无奈的表情给他)
冯蕾:恩,就是。班主任知道了吗?
王国栋:不知道吧,我一过来就赶紧先告诉大家了。
冯蕾:我去找王老师!(走了两步回头叫王国栋)你跟我一起去。
王国栋:哦!(忙跟了上去。)
场景4 医院 内景
佟冬的妈妈:谢谢你啊,王老师,你还带着同学们来看他!真是有心了!
王老师:应该的,现在怎么样了?
岳强:咳……咳……
佟冬的妈妈:好多了。
韩玉:(在老师的背后小声对岳强说)你怎么了?
岳强:(小声)没事,就是觉得嗓子有点不舒服,没事!
王老师:(把佟冬的妈妈让到窗边,给孩子们留下一定的空间,冯雷等人走到床前和佟冬聊天不提)谁家的狗找到主人了吗?
佟冬的妈妈:还不知道!
王老师:哦?
佟冬的妈妈:他爸去找了,没回来呢!也不知道谁家的狗,只是根据一个视频,去那地方问去了。
王老师:哦!哎现在养狗的也是没一点公德心,看把孩子咬的!
佟冬的妈妈:可不是(说着泪珠再次划过脸颊上早就留着的泪痕),冬冬最喜欢运动的,医生说小腿到没什么大碍,只是右手臂被咬的粉碎性骨折……(哭起来)还要打石膏……(稍微控制了下继续说)最少要住两个月院,具体康复的怎样还要观察后才能知道(哭着说着)。
王老师:这狗主人一定要严惩!
佟冬的妈妈:怎么严惩,听说养这种狗的都是有背景的,能赔了医疗费就算不错了!
王老师:哎!(这时佟冬的爸爸走了进来,先是想同学们点了点头,看见佟冬的妈妈,便走过去。)
佟冬的妈妈:(和王老师迎上前,三人在病房中间站住。)怎么样了?哦,这是王老师,来看佟冬的!
佟冬的爸爸:(向王老师点了下头)唉!我还要去找下老同学——张所长,这家人太不讲理了,竟然说他家的狗也受伤了,眼睛现在还在流血呢,还没找我们索赔呢!
王老师:啊?
佟冬的妈妈:我呸,我去找他去,我跟他拼了!我儿子都伤成这样了,他怎么能说出这种话?简直不是人……
佟冬的爸爸:不用,我去找张所长完了看怎么办,本来不想麻烦人家,但是这家人太不讲理了!
王老师:是呀,别冲动,等等孩子他爸回来了再说!
佟冬的爸爸:麻烦你了,我这就去!
王老师:没关系,你去吧,我会帮忙劝劝的!(这才想起来身后的孩子们)你们几个也先回去吧!
(冯蕾,郝佳怡,刘悦,岳强,王国栋等等都被这一幕气傻了,看到王老师转身对他们说话才应了一声,和佟冬告别离开了病房。)
场景5 医院 外景 (几人边走边说)
冯蕾:现在的人怎么这样啊?自家的狗咬伤了人还这么说话!
王国栋:太气人了!(咬牙切齿)
刘悦:不知道打了狂犬疫苗了没,春秋两季可是狂犬症的高发期!
郝佳怡:肯定打过了,被狗咬的一送紧医院第一件事就是注射狂犬疫苗,这是常识!
刘悦:哦!没什么副作用吧!
郝佳怡:恩,肯定不会比狂犬症危害大!是药三分毒吗!
岳强:我早就说过狗要好好管制的,尤其是大型犬!
冯蕾:别逗了,你以为你是市长啊!
王国栋:我要是市长第一件事就是消灭城里所有的大中型犬。(气愤的大喊道)
韩玉:小声点,这里还是医院。其实狗不都是很凶的,城里还有很多大中型犬是我们很好地朋友呢,象警犬了,导盲犬了……
刘悦:(小声)别说了,没看他正在气头上呢!
韩玉:本来么!(看到王国栋恶狠狠的眼神,撅着嘴不在说话了。)
冯蕾:但是像这样的无赖真的让人很气愤!怎么这样的人也配养狗?
岳强:你也说了我们又不是市长,又能做什么呢?还是留给大人们办吧!
韩玉:不过到底这件案子会怎么判呢?狗主人应该受到什么样的惩罚呢?
岳强: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冯蕾:啊?你知道的还真清楚,也就是说应该由狗主人承担一切责任了?
王国栋:恩肯定是,我可是目击证人!我们没有招惹它,是它突然从路边的一个小院里跳出来的……
郝佳怡:那也未必,我是说你未必可以作为目击证人,还要其他人做为目击证人才行,因为你也算是受害者,更何况和佟冬是要好的同学,还未成年不具备承担法律责任的条件……
岳强:他可以做证人的,作为证人,既不受性别、年龄、民族、出身、成份、文化程度、财产状况、思想觉悟、表现好坏、社会地位等限制,也不受是否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影响,只要符合证人的条件,都可以作为证人。
冯蕾:哇,怎么样才算是符合证人的条件呢?
岳强:《公安机关程序规定》第五十四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显然国栋虽未成年,但还不至于年幼到不能明辨是非的地步,当然你要是想索取精神损失费的话,就成了第二原告,那么就无权成为证人了,因为你和本案有直接利益冲突,而且原告是不能成为证人的。
王国栋:我又没受伤,我不做原告我要做证人,不过真的是不是要上法庭呢?我还没去过,不知道……
岳强:别担心,这种事大多是庭外和解,你不会有机会去的!
刘悦:那可未必,那家人那么不讲理,就应该告他……
岳强:请律师的费用很高的,你以为是香港,有律师为你义务服务?看电视剧看的多了吧!我们这里普通家庭有谁真的请的起律师?
刘悦:听你这么说,好像很贵似的?到底是多少?
岳强:一般规定不得超过案件胜诉额的30%,但是小案件很少有律师会接,除非是刚出道的,那么胜诉的机会就会小的多,一般养的起大型犬的都是有钱人,他们可以找到有经验的律师,这本来就不是一个公平的较量,败诉也是要付律师费的哦,一般都是按时间收费,时间拖得越久,律师收费就越多,托你个一年半载的看你家有多少钱。
郝佳怡:那么老百姓真的是打不起官司了?
岳强:那也未必,还有一种就是事先和律师商量好价钱,只要有律师愿意接,不过这种情况真的很少有愿意接的律师,后面只是我个人看法,没有谁想赢官司还用这种付费方式的。
冯蕾:这点我能懂,肯接这种的律师不是新出道的,就是没生意上门的。
刘悦:恩就是接了肯定也会闲钱少不卖力的,案子肯定输。
岳强:也许吧!不过换位思考的话,我要是新出道的,我会接,而且会尽全力打好每一个我受理的案件,不会因为钱多少,最简单的理由:因为要打出名气来不是吗?实力刚开始的时候肯定是不会有人认同的,但是实力被认同的过程就是一个累积的过程。不过即使如此,很在乎胜败的控诉双方又有哪一方会请这样没有经验的律师呢?必定经验才是胜败的关键,起码我就认同这个看法!
王国栋:说了跟没说一样……
韩玉:不过你怎么会清楚这么多法律知识呢?
刘悦和冯蕾:(同声)是呀,为什么?
岳强:哦,我妈妈希望我学医做个医生或者学法律做个律师,因为这两个职业挣钱多吗!从我个人角度来说,物以稀为贵,我也是很认同这两个职业,单从家庭医生的角度来说,我国现在还不能和发达国家比,所以,我国是一个很缺少医生的国家,那么学医在未来的就业率可以说是百分之百;律师也一样。不过我肯定做不了医生的,因为我一进医院闻道消毒水的味道就觉得不舒服,嗓子好像被感染了一样……所以我没事就看下法律类的书,一来当是课外读物,换换脑,二来可以当给我妈妈交个差。
韩玉:难怪刚才你……现在呢?我们还在医院呢,你还是觉得不舒服吗?
岳强:室外不会有那种感觉。
冯蕾:你的记忆力也太强了吧!
岳强:呵呵,只是提前做了功课罢了(举了举手中的手机),才上网查过的。
冯蕾:哦!你作弊!还真以为你有过目不忘的本领呢!(岳强笑了笑)
郝佳怡:你对消毒水过敏?
岳强:也不是吧!我只是觉得用消毒水的地方肯定有用的必要,那里一定很多细菌,你知道的消毒水也不可能把所有的有害菌杀死,所以就在我的潜意识里觉得被感染了一样,呼吸那里的空气都会觉得有被感染的可能!
郝佳怡:没道理,室外一样有很多细菌的。
岳强:因为室外的都是一样的,我们有抵抗力吗!那医院里的病人不同,细菌的种类也就特别多……
韩玉:你呀,完全是心理作用!
岳强:也许吧……
场景6 教室 内景
岳强:你们真的决定让我参加1500米的比赛?
冯蕾:要不怎么办?你就试试吧,佟冬受伤,取消了两项比赛呢!
岳强:可是他两项比赛加起来也才300米!
王国栋:你就别埋怨了,我还要参加3000米的呢!
岳强:长跑是你的强项,我可是没跑过!
郝佳怡:你俩身材差不多,谁说过的来着,短跑不行的,长跑未必就不行,你这样的身材真的就是一个长跑运动员的标准体型。
岳强:怎么从体型也能看出来是不是长跑运动员吗?
刘悦:哈哈,你就认了吧!反正不是要你拿第一,只要不是倒数第一就行了,给你一次锻炼身体的机会你竟然不懂的珍惜,等到失去了才会知道后悔吗?
王国栋:不用等到后悔,也没有如果,因为现在上天就给了你一次机会,你应该懂得珍惜,并且说出那三个字——我会跑,括弧——逃跑的跑,如果非要给这个跑加一个期限的话,你会希望是10000米。
岳强:Oh!My god!请你不要象一只苍蝇一样在我的耳边嗡嗡嗡……至于名词问题你们可以放心,倒数第二的位置我还是能够保持的。
冯蕾:哈哈哈哈!你就不能有点出息拿个倒数第三?
王国栋:哈哈哈哈,就是!
冯蕾:你还笑,你必须得前三名,要不咱们班这次真的要垫底了。
王国栋:只要不出意外,应该没问题。
郝佳怡:这个我也相信,这两天您老可要保重身体啦!
王晓伟:定做的衣服拿回来了。(说着抱着一叠运动衣走过来)
冯蕾:(跳起来)快拿来看看!
王国栋:哪件是我的?(伸手去拿衣服)
王晓伟:别急,(说着把衣服放到冯蕾的桌子上)你们自己找合适的吧!我先歇歇。(大家翻起衣服来。)
刘悦:这件肯定是沈芳的了。(说着拿着一件加大码的运动衣)
沈芳:(听到自己的名字,从教室后面走过来)我的吗?
冯蕾:恩,快穿上看看!
沈芳:(直接套在自己的身上)很合适!咦,这是什么?
王国栋:是我想出来的,怎么样?
沈芳:什么呀!“请看好您的DOG!冬子加油!”哦!明白了,佟冬的那件事怎么样了?
王国栋:我早上去看过了,听冬子说都已经协商解决了,所长一出马,那家人马上就愿意承担一切医疗费用了,还承诺登报道歉,狗也被处理了(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
郝佳怡:我还是觉得残忍了些?
冯蕾:应该的,咬人的狗就应该这样,佟冬不更可怜,要住院两个月呢!
刘悦:也许养这些恶狗的人本来就很……怎么说呢,反正他们肯定不会象养那些可爱的小狗狗的主人一样富有同情心的!
韩玉:这点我也同意!虽然我并不讨厌大型犬,但是更喜欢小狗狗!(做出正在抚摸抱着的小狗狗的可爱表情。)
岳强:(向王晓伟撇了下嘴)哎,女人!(晓伟回了个无奈的表情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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