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属:原创
字数:10487
成片时长:约35分钟
阅读:10413
发表:2018/9/2
修改:2018/9/3
主旋律
微电影剧本
重生
- 故事梗概
- 作品卖点
- 作品正文
门外:我是房东。
孙青悻悻地走到门前。
孙青:这么晚了,什么事?
门外:你先开门。
孙青打开房门。
张达明与民警们蜂拥而至。
张达明首当其冲,将孙青摁倒在地。
孙青:喂,你们干什么?
张达明:别动,老实点,你们看看其他房间。
众民警:是。
民警们快速突击两个房间,将杨晓波和范杰等人控制住,然后将他们押到大厅里。
范杰与吴江华、潘大伟、方金亮三个人互相使了个眼色。
张达明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读了上面的内容。
张达明:范杰、吴江华、孙青、潘大伟、方金亮、杨晓波,是不是你们?
六个人点了点头。
张达明:知道为什么抓你们吗?
范杰:知道。
杨晓波一脸迷茫地看着范杰。
范杰低下头,避开杨晓波的眼神。
张达明:知道就好,把他们都带回去。
杨晓波:哎,警察同志,我们到底犯了什么罪,为什么要抓我们?
张达明:你们涉嫌抢劫并殴打他人,具体情况我们会进一步了解并告知你们,带走。
杨晓波:什么?抢劫?唉,同志,你们是不是搞错了?喂?
民警们将六个人押解出屋子。
37、楼下 夜 外
民警们将杨晓波和范杰等人押到楼下。
杨晓波:警察同志,你们一定是搞错了……。
张达明:有没有搞错我心里有数,押上车。
民警们将六人押上警车。
杨晓波:阿杰,到底怎么回事你说啊?
范杰没有说话。
警车快速驶离居民区。
38、审讯室 夜 内
审讯室里,杨晓波坐在一张特制的椅子上,双手套在扶手上的铁环里。
一位民警坐在杨晓波对面。
民警拿出马高飞的照片放在杨晓波的眼前。
民警:你认识这个人吗?
杨晓波:警察同志,我真的没有打人,你们一定是认错人了。
民警;我现在在审问你,你只需要回答是或者不是,其他废话不用跟我讲。
杨晓波慢慢平息下来。
杨晓波:是,认识,他曾经来KTV里消费过。
民警:范杰、吴江华、孙青、潘大伟、方金亮这五个人认识吗?
杨晓波:也认识,是我朋友。
民警:据说当天晚上马高飞与他的朋友殴打过你,是吗?
杨晓波:是。
民警:然后你叫上范杰等人去帮你报复他,趁机再抢走他身上的财物?
杨晓波:不是这样的,我没有让范杰这么做,当时范杰见我被这个叫马高飞的欺负,他说让我先回住的地方,他帮我处理这件事,谁知道会是这样的结果。
民警:其他五个人的口供和你所讲的不一样,他们都指认是你唆使他们去殴打并抢劫马高飞的。
杨晓波情绪有些激动,他腾地站起来。
杨晓波:他们冤枉我!
民警:坐下!
杨晓波悻悻地坐了下来。
民警:有没有冤枉你,我们一定会调查清楚,不过在这之前你最好对我们讲实话。
杨晓波一下子瘫坐在椅子上,说不出话来。
39、看守所/监室 日 内
昏暗的监室里空间狭小,只有一张床。
杨晓波坐在床上蜷缩着身子,无助地望着窗外,暗自神伤。
许久后,杨晓波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40、法庭 日 内
公诉人手里拿着一纸起诉书。
公诉人:被告人杨晓波、范杰、吴江华、孙青、潘大伟、方金亮六人于2005年6月13日因涉嫌抢劫罪、故意伤害罪被苏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15日经本院被依法逮捕。本案由苏州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杨晓波、范杰、吴江华、孙青、潘大伟、方金亮以抢劫罪、故意伤人罪于2005年6月19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05年6月20日已告知六名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询问了被告人,并听取了被告人和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经审理查明,2005年6月12日晚,被害人马高飞与其朋友到平江区某KTV里喝酒玩乐,马高飞酒过半巡后一时兴起,将几个空酒瓶摔在地上,时任KTV保安的杨晓波进包厢劝阻马高飞等人,却遭到对方的殴打,杨晓波走后怀恨在心,他教唆范杰、吴江华、孙青、潘大伟和方金亮等五人趁马高飞落单时殴打了他,后经鉴定,被害人身上多处骨折。范杰等人还抢走被害人黄金项链一条,黄金戒指一条,价值人民币八千多元,以及价值六千元的手机一部,现金八百多元,最后逃离现场。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一,苏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的刑事认定书,二,苏州平江医院的伤害认定书,三,被害人马高飞的陈述,四,被告人杨晓波、范杰、吴江华、孙青、潘大伟、方金亮的供述,起诉书宣读完毕。
审判长:被害人马高飞,对于起诉书上陈述的内容,你是否有异议?
马高飞:没有。
审判长:被告人范杰、吴江华、孙青、潘大伟、方金亮,对于起诉书指控你们的罪名,是否有异议?
范杰/吴江华/孙青/潘大伟/方金亮:没有。
审判长:被告人杨晓波,对于起诉书指控你的罪名,你是否有异议?
杨晓波:有!
众人的目光聚焦在杨晓波身上。
杨晓波面色凝重地看着公诉人。
杨晓波:范杰他们殴打、抢劫马高飞一事,我并不知情,更没有唆使、主谋一说,我是想发财,但是从来没有想过以这种方式去实现,我更想不到范杰他们会诬陷我。那天晚上,我被马高飞等人殴打后,范杰让我先回住处,他说他会摆平这件事,谁知道竟然会有这样的事发生,他们回来后也没有跟我提及他们到底做了什么,至于范杰等人抢劫的财物我也没有见过,希望你们能够查清楚,我的话讲完了。
观众席议论纷纷。
杨晓波的母亲王玉兰热泪盈眶。
王玉兰突然站了起来。
王玉兰(大声):我的儿子不可能做犯法的事情,你们不要冤枉他。
杨晓波回过头来,眼眶泛红地看着王玉兰。
审判长敲了敲法槌。
审判长:请场下的观众保持肃静。
王玉兰愤愤地坐了下来。
审判长:公诉人还有没有证据向法庭提供?
公诉人:没有了,公诉方举证结束。
合议庭上,几位审判员与审判长交头接耳讨论了一番。
审判长:我现在宣布休庭,择日再判。
审判长再次敲了敲法槌。
法槌敲击的声音在法庭内传荡开来。
41、法庭 日 内
法庭里,所有人安坐完毕。
审判长:现在重新开庭,对被告人杨晓波、范杰、吴江华、孙青、潘大伟、方金亮涉嫌抢劫罪、故意伤害罪一案,本庭在合议时充分考虑了公诉人、被害人及被告人的意见,进行了认真的评议,并作出结论,现在宣判。
书记员:全体起立。
所有人都站了起来。
审判长拿起判决书。
审判长:本庭认为,被告人杨晓波唆使范杰、吴江华、孙青、潘大伟、方金亮采用暴力、威胁手段抢劫、殴打被害人,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故意伤害罪,系主犯,应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范杰、吴江华、孙青、潘大伟、方金亮系从犯,且五人认罪态度良好,酌情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杨晓波犯抢劫罪、故意伤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罚金一万。被告人范杰犯抢劫罪、故意伤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罚金三千。被告人吴江华、孙青、潘大伟、方金亮犯抢劫罪、故意伤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一千五。退赔在案的犯罪所得金项链一串、金戒指一枚,现金八百,发还被害人马高飞。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苏州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杨晓波咬紧牙关,眼泪像断了线的珍珠从眼里流了下来。
观众席上,王玉兰突然昏了过去。
众人将王玉兰扶起来。
观众A:阿姨,你怎么了?
观众:大姐……。
42、看守所 日 内
幽长的看守所走廊里传来脚镣与地面摩擦的声音。
不远处,一名狱警押着杨晓波正在往前走,杨晓波戴着手铐脚镣,低着头,艰难地走着。
各个监室里的犯人透过窗户好奇地看着杨晓波。
43、会见室 日 内
会见室的门打开,狱警扶着杨晓波走进来。
杨晓波缓缓坐到椅子上,抬头。
王玉兰坐在另一边,早已泪流满面。
杨晓波情绪激动,一下子哭了出来。
杨晓波:妈,我对不起你。
王玉兰:晓波,十年,十年呐,你要在牢里耗费这十年的青春,值得吗?
杨晓波:我真的没有做这些事,范杰这个王八蛋,是他故意陷害我,等我出去了一定不会饶了他。
王玉兰:住口,晓波,不要再想着做非法的事情了。
杨晓波咬紧牙关,重重地点了点头。
王玉兰:唉,你当初要是听我的话,在家安安稳稳的过日子,怎么会有这样的事发生呢?
杨晓波:对不起,妈,是我的错,我现在很后悔,后悔没听您的话。
杨晓波再次留下了悔恨的泪水。
王玉兰心疼地看着杨晓波。
王玉兰:晓波,在里面好好表现,争取能够减刑,早点出来。
杨晓波:嗯……。
王玉兰:你爸听了这个消息后在家里整日喝的醉醺醺的,他不来见你不是恨你,他是怕见了你后心里更煎熬,更担心你,你别怪他。
杨晓波:我知道,妈,回去帮我跟爸说声对不起,儿子不孝,等我出来了再报答他。
王玉兰含泪点点头。
母子俩相视许久说不出话来。
狱警:探监时间到了。
杨晓波缓缓站起来,向门口走去。
杨晓波走了几步后停下来,缓缓回头看着王玉兰。
王玉兰极力控制内心的情绪,苦笑着向杨晓波摆摆手。
杨晓波也向王玉兰摆了摆手,然后走出会见室。
王玉兰望着空无一人的会见室神情失落。
走廊里,脚镣与地板的摩擦声回荡在整个看守所里。
(淡出)
(字幕:因杨晓波在服刑改造中的表现和认罪态度良好,被特批减刑至七年,于2012年7月20日出狱,出狱后的杨晓波回到老家,继续开着他的摩托车修理店)
44、摩托车修理店 日 外
杨晓波拿着扳手正在修理一辆摩托车,他的修理店也焕然一新。
杨晓波看上去比以前更成熟了些,唏嘘的胡渣子、深邃的眼眸,微笑中满是久经沧桑的模样。
这时,一名男子艰难地推着一辆摩托车走到店门口。
男子:老板,我的车出了点问题,麻烦你帮我检查一下。
孙青悻悻地走到门前。
孙青:这么晚了,什么事?
门外:你先开门。
孙青打开房门。
张达明与民警们蜂拥而至。
张达明首当其冲,将孙青摁倒在地。
孙青:喂,你们干什么?
张达明:别动,老实点,你们看看其他房间。
众民警:是。
民警们快速突击两个房间,将杨晓波和范杰等人控制住,然后将他们押到大厅里。
范杰与吴江华、潘大伟、方金亮三个人互相使了个眼色。
张达明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读了上面的内容。
张达明:范杰、吴江华、孙青、潘大伟、方金亮、杨晓波,是不是你们?
六个人点了点头。
张达明:知道为什么抓你们吗?
范杰:知道。
杨晓波一脸迷茫地看着范杰。
范杰低下头,避开杨晓波的眼神。
张达明:知道就好,把他们都带回去。
杨晓波:哎,警察同志,我们到底犯了什么罪,为什么要抓我们?
张达明:你们涉嫌抢劫并殴打他人,具体情况我们会进一步了解并告知你们,带走。
杨晓波:什么?抢劫?唉,同志,你们是不是搞错了?喂?
民警们将六个人押解出屋子。
37、楼下 夜 外
民警们将杨晓波和范杰等人押到楼下。
杨晓波:警察同志,你们一定是搞错了……。
张达明:有没有搞错我心里有数,押上车。
民警们将六人押上警车。
杨晓波:阿杰,到底怎么回事你说啊?
范杰没有说话。
警车快速驶离居民区。
38、审讯室 夜 内
审讯室里,杨晓波坐在一张特制的椅子上,双手套在扶手上的铁环里。
一位民警坐在杨晓波对面。
民警拿出马高飞的照片放在杨晓波的眼前。
民警:你认识这个人吗?
杨晓波:警察同志,我真的没有打人,你们一定是认错人了。
民警;我现在在审问你,你只需要回答是或者不是,其他废话不用跟我讲。
杨晓波慢慢平息下来。
杨晓波:是,认识,他曾经来KTV里消费过。
民警:范杰、吴江华、孙青、潘大伟、方金亮这五个人认识吗?
杨晓波:也认识,是我朋友。
民警:据说当天晚上马高飞与他的朋友殴打过你,是吗?
杨晓波:是。
民警:然后你叫上范杰等人去帮你报复他,趁机再抢走他身上的财物?
杨晓波:不是这样的,我没有让范杰这么做,当时范杰见我被这个叫马高飞的欺负,他说让我先回住的地方,他帮我处理这件事,谁知道会是这样的结果。
民警:其他五个人的口供和你所讲的不一样,他们都指认是你唆使他们去殴打并抢劫马高飞的。
杨晓波情绪有些激动,他腾地站起来。
杨晓波:他们冤枉我!
民警:坐下!
杨晓波悻悻地坐了下来。
民警:有没有冤枉你,我们一定会调查清楚,不过在这之前你最好对我们讲实话。
杨晓波一下子瘫坐在椅子上,说不出话来。
39、看守所/监室 日 内
昏暗的监室里空间狭小,只有一张床。
杨晓波坐在床上蜷缩着身子,无助地望着窗外,暗自神伤。
许久后,杨晓波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40、法庭 日 内
公诉人手里拿着一纸起诉书。
公诉人:被告人杨晓波、范杰、吴江华、孙青、潘大伟、方金亮六人于2005年6月13日因涉嫌抢劫罪、故意伤害罪被苏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15日经本院被依法逮捕。本案由苏州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杨晓波、范杰、吴江华、孙青、潘大伟、方金亮以抢劫罪、故意伤人罪于2005年6月19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05年6月20日已告知六名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询问了被告人,并听取了被告人和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经审理查明,2005年6月12日晚,被害人马高飞与其朋友到平江区某KTV里喝酒玩乐,马高飞酒过半巡后一时兴起,将几个空酒瓶摔在地上,时任KTV保安的杨晓波进包厢劝阻马高飞等人,却遭到对方的殴打,杨晓波走后怀恨在心,他教唆范杰、吴江华、孙青、潘大伟和方金亮等五人趁马高飞落单时殴打了他,后经鉴定,被害人身上多处骨折。范杰等人还抢走被害人黄金项链一条,黄金戒指一条,价值人民币八千多元,以及价值六千元的手机一部,现金八百多元,最后逃离现场。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一,苏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的刑事认定书,二,苏州平江医院的伤害认定书,三,被害人马高飞的陈述,四,被告人杨晓波、范杰、吴江华、孙青、潘大伟、方金亮的供述,起诉书宣读完毕。
审判长:被害人马高飞,对于起诉书上陈述的内容,你是否有异议?
马高飞:没有。
审判长:被告人范杰、吴江华、孙青、潘大伟、方金亮,对于起诉书指控你们的罪名,是否有异议?
范杰/吴江华/孙青/潘大伟/方金亮:没有。
审判长:被告人杨晓波,对于起诉书指控你的罪名,你是否有异议?
杨晓波:有!
众人的目光聚焦在杨晓波身上。
杨晓波面色凝重地看着公诉人。
杨晓波:范杰他们殴打、抢劫马高飞一事,我并不知情,更没有唆使、主谋一说,我是想发财,但是从来没有想过以这种方式去实现,我更想不到范杰他们会诬陷我。那天晚上,我被马高飞等人殴打后,范杰让我先回住处,他说他会摆平这件事,谁知道竟然会有这样的事发生,他们回来后也没有跟我提及他们到底做了什么,至于范杰等人抢劫的财物我也没有见过,希望你们能够查清楚,我的话讲完了。
观众席议论纷纷。
杨晓波的母亲王玉兰热泪盈眶。
王玉兰突然站了起来。
王玉兰(大声):我的儿子不可能做犯法的事情,你们不要冤枉他。
杨晓波回过头来,眼眶泛红地看着王玉兰。
审判长敲了敲法槌。
审判长:请场下的观众保持肃静。
王玉兰愤愤地坐了下来。
审判长:公诉人还有没有证据向法庭提供?
公诉人:没有了,公诉方举证结束。
合议庭上,几位审判员与审判长交头接耳讨论了一番。
审判长:我现在宣布休庭,择日再判。
审判长再次敲了敲法槌。
法槌敲击的声音在法庭内传荡开来。
41、法庭 日 内
法庭里,所有人安坐完毕。
审判长:现在重新开庭,对被告人杨晓波、范杰、吴江华、孙青、潘大伟、方金亮涉嫌抢劫罪、故意伤害罪一案,本庭在合议时充分考虑了公诉人、被害人及被告人的意见,进行了认真的评议,并作出结论,现在宣判。
书记员:全体起立。
所有人都站了起来。
审判长拿起判决书。
审判长:本庭认为,被告人杨晓波唆使范杰、吴江华、孙青、潘大伟、方金亮采用暴力、威胁手段抢劫、殴打被害人,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故意伤害罪,系主犯,应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范杰、吴江华、孙青、潘大伟、方金亮系从犯,且五人认罪态度良好,酌情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杨晓波犯抢劫罪、故意伤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罚金一万。被告人范杰犯抢劫罪、故意伤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罚金三千。被告人吴江华、孙青、潘大伟、方金亮犯抢劫罪、故意伤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一千五。退赔在案的犯罪所得金项链一串、金戒指一枚,现金八百,发还被害人马高飞。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苏州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杨晓波咬紧牙关,眼泪像断了线的珍珠从眼里流了下来。
观众席上,王玉兰突然昏了过去。
众人将王玉兰扶起来。
观众A:阿姨,你怎么了?
观众:大姐……。
42、看守所 日 内
幽长的看守所走廊里传来脚镣与地面摩擦的声音。
不远处,一名狱警押着杨晓波正在往前走,杨晓波戴着手铐脚镣,低着头,艰难地走着。
各个监室里的犯人透过窗户好奇地看着杨晓波。
43、会见室 日 内
会见室的门打开,狱警扶着杨晓波走进来。
杨晓波缓缓坐到椅子上,抬头。
王玉兰坐在另一边,早已泪流满面。
杨晓波情绪激动,一下子哭了出来。
杨晓波:妈,我对不起你。
王玉兰:晓波,十年,十年呐,你要在牢里耗费这十年的青春,值得吗?
杨晓波:我真的没有做这些事,范杰这个王八蛋,是他故意陷害我,等我出去了一定不会饶了他。
王玉兰:住口,晓波,不要再想着做非法的事情了。
杨晓波咬紧牙关,重重地点了点头。
王玉兰:唉,你当初要是听我的话,在家安安稳稳的过日子,怎么会有这样的事发生呢?
杨晓波:对不起,妈,是我的错,我现在很后悔,后悔没听您的话。
杨晓波再次留下了悔恨的泪水。
王玉兰心疼地看着杨晓波。
王玉兰:晓波,在里面好好表现,争取能够减刑,早点出来。
杨晓波:嗯……。
王玉兰:你爸听了这个消息后在家里整日喝的醉醺醺的,他不来见你不是恨你,他是怕见了你后心里更煎熬,更担心你,你别怪他。
杨晓波:我知道,妈,回去帮我跟爸说声对不起,儿子不孝,等我出来了再报答他。
王玉兰含泪点点头。
母子俩相视许久说不出话来。
狱警:探监时间到了。
杨晓波缓缓站起来,向门口走去。
杨晓波走了几步后停下来,缓缓回头看着王玉兰。
王玉兰极力控制内心的情绪,苦笑着向杨晓波摆摆手。
杨晓波也向王玉兰摆了摆手,然后走出会见室。
王玉兰望着空无一人的会见室神情失落。
走廊里,脚镣与地板的摩擦声回荡在整个看守所里。
(淡出)
(字幕:因杨晓波在服刑改造中的表现和认罪态度良好,被特批减刑至七年,于2012年7月20日出狱,出狱后的杨晓波回到老家,继续开着他的摩托车修理店)
44、摩托车修理店 日 外
杨晓波拿着扳手正在修理一辆摩托车,他的修理店也焕然一新。
杨晓波看上去比以前更成熟了些,唏嘘的胡渣子、深邃的眼眸,微笑中满是久经沧桑的模样。
这时,一名男子艰难地推着一辆摩托车走到店门口。
男子:老板,我的车出了点问题,麻烦你帮我检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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