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新规:网络电影、网剧备案须先完成剧本
发布:2020/2/15 阅读:6941
发布:2020/2/15 阅读:6941
资料来源 | 公众号:网视互联、网络大电影头条
2月14日消息,广电总局对重点网络影视剧的规划备案申报事项和审核工作进行了调整,此次调整涉及到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动画片。
根据新的要求,网络影视剧在进行备案时需增加《完成剧本创作承诺书》。这意味着,网络电影、网络剧必须要完成剧本之后,才能进行备案。
据悉,自2月14日起,新提交项目的规划备案必须提供此承诺书。审核方(各省广电局)将随机抽审项目的剧本。而对于已提交已审核通过项目则不需要补交,但已提交未通过(需复核修改)的项目,再次提交项目时,需要进行承诺书的提交。
新增加的《完成剧本创作承诺书》模板如下(点击“阅读原文”在文章末尾可直接下载Word格式文档):

新规规定备案时只需增加《完成剧本创作承诺书》,并不要求同时提报剧本。但因省局需要进行抽检,对抽到的项目需提交完整剧本,所以备案方就别想着打擦边球了!
下载《完成剧本创作承诺书》模板:
完成剧本创作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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