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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数:17297
成片时长:约57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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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2018/4/18
12集 剧情 网剧剧本
《百人斩》第3集:恶魔伏法
闻舟 [河北邯郸]
 出售价格:面议 [如何联系作者]
3
  • 故事梗概
  • 作品正文
  百人斩  伏法

  龙钟煜内心独白:哼,认识浅海就好!
  
  96.南京珠江路小营战犯拘留所三楼军事法庭审讯处,日,内
  野田毅、向井敏明站在被告席上。
  龙钟煜:你们不是都认识浅海吗?
  野田毅和向井敏明点头。
  龙钟煜手扬资料:这是与浅海一起给《东京日日新闻》发回“百人斩竞赛”稿件的随军记者佐藤和铃木的证词。这些记者在东京审判中受到传讯并作了证词,中国驻日代表团及时传给中国国防部留档。现在我念给大家听听,看浅海是不是在开玩笑、吹牛?
  野田毅和白井敏明一楞,紧张倾听。
  龙钟煜出示佐藤振寿的证词:这是佐藤振寿的证词。佐藤是《东京日日新闻》社的摄影记者,1937年随侵华日军赴上海、南京等地拍摄采访,系“百人斩”照片的拍摄者。证词如下: 1937年11月30日,我随军从无锡出发到常州,在第16师团步兵第9联队拍摄。第9联队长系片桐护郎大佐,故又称片桐联队。在常州一家旅馆,我和报社社会部的文字记者浅海一男住在一起。浅海显然听到一条“重磅新闻”线索,他央求我:“能不能给两位军官照张相?他们的烟也抽完了,能送点给他们吗?”浅海知道我从上海出发时,在行李包中装了100多包“红宝石皇后”香烟,他想用香烟拉近与士兵的关系,以便釆访到“独家新闻”。
  我给了浅海一些烟,浅海果然凭此找到了两个军官:一个是三大队即富山大队副官野田毅少尉,又名野田岩,25岁,鹿儿岛人;另一个是炮兵小队长向井敏明少尉,26岁,山口人。
  浅海采访两个少尉时,我在一旁听到一件骇人听闻之事:这两个少尉从现在起至攻入南京城时,要看谁先斩杀100名中国士兵,谁先杀满谁就是胜者,奖品是一瓶葡萄酒。
  我当时很疑惑:“那么?谁来确认这个数字?”
  两少尉回答:野田毅所杀人数,由向井敏明手下士兵负责清点;向井敏明所杀人数,由野田毅手下士兵清点,如此互相监督。
  从无锡到常州期间,向井劈死56人,野田毅杀死25人。此后,他们一路遇人便杀。12月10日,我们来到南京城外,浅海又一次向我要烟:“那两人还在竞赛呢,能不能再借点烟用?”
  我们又去采访了两人。向井对浅海说:我和野田都超过了100人,好高兴啊!我的“关孙六”在劈一个家伙的时候,连他的钢盔和身躯都劈成了两半,所以刀刃受了点损失。向井敏明得意之情溢于言表,说:“战争结束后,我一定会把这把刀赠送给贵社。”我们采访了解到,此时向井和野田的“战绩”为106:105,由于分不清谁先杀满100人,难决胜负,于是两人相定以杀满150人为目标,开始新一轮竞赛。
  我在战后回忆中说出我当时的两个疑问:一是通常在白刃肉搏战中才可能斩杀对方士兵,他们怎么可能刀斩100名中国士兵?二是野田毅作为大队副官,职责是协助大队长指挥和传令,而向井敏明作为炮兵小队长,则在炮兵射击指挥战位,又怎么可能和中国士兵貼身对砍?尽管有疑问,但我还是给两人拍摄了合影 ,将照片和浅海写的“百人斩”竟赛的消息一起从常州发回报社。
  12月13日,《东京日日新闻》刊发了浅海从南京紫金山麓发回的稿件“百人斩超纪录 向井106 105野田 两少尉延长赛程”,并配发了我在常州给向井和野田拍摄的照片,以大幅版面作了跟进报道。
  龙钟煜逼视二犯,提高嗓音质问。
  龙钟煜:请问二被告,你们不是说这是记者在开玩笑吗?这是记者在吹牛吗?
  二被告低垂着头,无语。
  
  97.南京珠江路小营战犯拘留所三楼军事法庭审讯处,日,内
  野田毅和向井敏明低着头站在被告席上。
  龙钟煜出示铃木二郎的证词:这是《东京日日新闻》随军记者铃木二郎在东京审判时为南京“百人斩”竞赛所作证词,就是这位铃木与浅海一起发回“百人斩”杀人竞赛的稿件。证词如下:
  我是1937年12月13日在占领南京的当天最早随军进城,在城内侍了四天,目击日军无数暴行。当时攻入南京的日军首先对中山门、光华门、通济门、雨花门、及水西门一线内廓与城垣阵地上作战负伤、未及撤退而被俘的中国军队官兵进行了集体屠杀。我亲眼目睹了日军在中山门残杀中国被俘官兵的恐怖情景,在那里,我第一次遇上毫无人性的大屠杀。在25米高的城墙上站着排成一队的俘虏,他们一个接一个被刺刀捅落到城外,许多日本兵提起刺刀,呐喊一声往城墙上俘虏的胸部和腰间刺去,鲜血溅向空中。阴森的气氛令人汗毛直竖,看着这惨景,我久久地茫然呆立在那里,不知所措。
  日军一般在扫荡残留的中国人时,如果抓到军官,就绑在楊柳树上,教新兵射击及劈刺时当活靶;士兵被抓了,就让他坐在坑前砍头。实际上,凡是被派到中国战场上的小队长,必须当众、通常是在联队长和大队长的面前,以其战刀砍杀中国俘虏,否则便无资格作小队长。凡是被派到中国战场上的新兵,需再经三个月的训练始能成为一个合格的士兵,最后一个训练项目就是以刺刀刺死一活人。可是这一次日军不留俘虏,统统处理全部杀掉!
  我们这些随军记者,长期受日本军国主义和法西斯主义思想的灌输和教育,绝大多数早就丧失人类起码良知,成为日本侵华和屠杀政策的拥护者和鼓动者,争先恐后地投入到南京战争的釆访与报道中,甚至一些人直接参与到战斗中充当杀人的“勇士”。“百人斩”杀人比赛就是在这样的心境下采访和报道的。我和浅海来到野田、向井的部队,认真地采访和报道,以为就是响应首相近卫文麿的号召,为天皇陛下的圣战效力。南京大屠杀后来引起国际舆论的震惊,当时处于硝烟、尸体和血河中的我,由于一时的“责任感”,对战争这种行为的无知,尽管是件耻辱的事,却仍没有感觉到。目睹南京大屠杀以前,也就是在上海、南京随军的一个月之间,也屡屡目睹过屠杀,因常常在残酷的战斗中和战场上,置身于大批的尸体和血腥中,神经都处于麻木状态了。还不能不承认,每当看见眼前大批倒下的日军战死者,便会腾起一种一心想对敌报复的复仇心理,就会闪出嗜虐信理。我们“协力”日本侵华战争,沦为近卫文麿圣战的工具,沦为日本军国主义和法西斯主义的工具,这是十分可悲的!
  龙钟煜:二被告听清楚了吗?铃木、浅海的采访和报道是为天皇陛下的圣战,他们能置天皇陛下的圣战于不顾而专为你们开玩笑、吹牛吗?
  二被告低头搔首,无言以对。
  
  98.南京黄埔路国防部三楼军事法庭办公处,日,内
  法官们在讨论二被告的案情。
  石美瑜:……不错,揭露战犯“百人斩”杀人比赛的报道的确源于日本报纸,有人认为二被告咬住报纸虚构,一再抵赖,可能确实有误,实际不是这样的。据查证,当时日本报纸并非一家而是多家报道这一新闻,并就这一新闻连续进行同题报道和跟踪报道。据时间、地点、情节分析,这一杀人比赛并非凭空杜撰而是客观存在的。二犯百般抵赖,是深知这一问题利害的。我们有必有把这一案件的脉络理顺,掌握事实的真相,以给二犯致命一击!龙法官一直主持侦讯,并积累了大量资料,请龙法官细讲。
  龙钟煜:好。当年,日本人在新闻媒体上对杀人竞赛进行了大肆宣扬,前些日子庭长给我的那份报纸,只不过是众多报纸中的一份。后经中国驻日代表团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中国检察处查找,并转来南京,有多种报纸都报道了杀人比赛。如《东京日日新闻》、《大阪日日新闻》、《大阪朝日新闻》、《大美晚报》、《日本广知新闻》等,都对杀人比赛进行了报道。其中《东京日日新闻》和《大阪日日新闻》等都进行了连续跟踪报道。《东京日日新闻》分别于1937年11月30日、12月4日、12月6日、12月13日进行了报道。《大阪日日新闻》分别于1937年12月1日、12月4日、12月8日、12月13日进行了报道。我们以《东京日日新闻》的报道为主,再参考其他报纸的报道,就不难理清二犯杀人比赛的脉络。
  石美瑜:注意!以一种报纸为主,参考其他报纸,相互印证,顺着线索,是不难理清的。
  龙钟煜:以《东京日日新闻》的报道为主,我们可以先看看它的几次报道。这是11月30日的报纸,它首次报道了二犯进行杀人比赛的消息……
  龙钟煜抬头看石:庭长,我是否给大家念一下?
  石美瑜点头同意。
  龙钟煜:好,我给大家念一下,报道如下。
  标题: “百人斩”竞赛!两少尉已超过80人
  正文: 廿九日浅海、光本、安田特派员发于常州。用了六日时间䂿破常熟、无锡间四十公里的某部队在同一距离的无锡、常州之间也只用了三日时间就快速突破了。真正的神速、快攻。在最前线的片桐部队里有两名青年将校发起“百人斩竞争”。在从无锡出发后很快就一人斩了五十六人,另一人斩了二十五人……
  以下画面相继出现:
  龙钟煜又拿起一份报纸。
  龙钟煜:这是《东京日日新闻》1937年12月4日的报道。
  标题: 急速跃进“百人斩”竞赛的经过
  正文: 3日特派员浅海、光本发于丹阳。 战报。在向南京进击途中,已经开始“百人斩”,竞赛的某部队的先头片桐部队之富山部队青年将校向井敏明、野田毅两少尉,自常州出发以来,经过反复奋战,于2日傍晚6时进入丹阳之前,向井少尉已斩杀了86人,野田少尉则斩杀了65人,两人难分胜负。……
  龙钟煜又拿起一份报纸,
  龙钟煜:这是《东京日日新闻》12月6日的报道。
  标题: “百人斩”竞赛难分胜负 勇壮! 向井、野田少尉89:78
  正文: 5日特派员浅海、光本发于句容。 以南京为目标进行“百人斩”竞赛的两名青年将校,即片桐部队的向井敏明、野田毅少尉,在突入句容城时都奋战在最前线。入城前的战绩是:向井少尉斩杀78人,野田少尉斩杀89人,难分胜负……
  龙钟煜:12月13日的报道大家都看过了,内容都已知道,我就不说了。
  石美瑜:不是还有一份《大阪每日新闻》吗?给大家一块说说。
  龙钟煜:好。这是1937年12月4日《大阪毎日新闻》的报道,大家听听,不妨将两家报纸互相对照对照,从中可以看出一些问题。
  标题: 百人斩竞赛 后日物语
  八十六名 :六十五名 ……大接战
  片桐部队向井、野田两少尉 痛快?阿修罗大奋战
  正文: 三日浅海、光本本社特派员发于丹阳。 曾报道向南京进军时片桐部队的二青年将校向井敏明少尉和野田毅少尉又开始了勇敢痛快的“百人斩竞赛”,这两位勇士自常州出发以来,奋战又奋战,于二日午后六时进入丹阳城。向井少尉斩杀的敌兵数已经达到八十六名,野田少尉急忙追赶把成绩提高到六十五名,这是你追我赶的激烈竞赛。也就是说两位勇士在常州到丹阳仅十里路之间,前者斩杀了三十名,后者斩杀了四十名,这是语言难以表达的如阿修罗那样壮烈的奋战。两位勇士都是在沿京沪铁路的同一战线上的奔牛镇、吕城镇、陵口镇都是在丹阳以北激战中跃入敌阵进行斩杀的。其中向井少尉第一个冲进了丹阳中正门,野田少尉的右手腕负了点轻伤等,这个百人斩竞赛获得了赫赫战果。记者等人追赶上在丹阳入城后一刻也不停歇就去追击的部队,向井少尉在行进的队列里微笑着说:野田这家伙大步追上来了,看这样子到句容前竞赛就要结束了,然后准备到南京之前开始第二轮的百人斩竞赛。野田的伤比较轻,没关系,在陵口镇斩到敌人的骨头,我的关孙六出了一个缺口,但是还能斩个一二百人,大阪每日新闻、东京日日新闻的记者就做我们的裁判吧,哈哈哈。
  他爽朗地说着走远了。
  龙钟煜:以上就是日本主要报纸的记载,清清楚楚,明明白白,铁证如山!别的证据可以毁灭,但是报纸的记载是不可毁灭的,日本军国主义炫耀武功时的记录我们不忍卒读,但为我们留下血腥的证据,这是不容抵赖的!
  众法官频频点头。
  
  99.南京黄埔路国防部三楼军事法庭办公处,日,内
  石美瑜:根据报纸的报道,我们可以勾勒出二犯的杀戳路线:二犯于11月上旬在上海西北七公里的白茆口登陆作战时认识,在向南京进军中,向井敏明向野田毅提出开展“友谊的杀人比赛”,即在占领南京前看谁能杀死100人夺锦,赌注是一瓶葡萄酒。
  “野田少尉在距无锡八公里的无名村外冲进敌人的碉堡斩了4名敌人先扬威名。”
  “白井少尉奋然而起,在当天晩上冲进横林镇的敌阵和部下一起斩了55名。”
  在无锡至常州间,向井敏明劈死56人,而野田毅则杀了25人。
  到12月2日在随部队攻打丹阳时,二犯一路上逢人便杀,一共又杀死70名中国人,其中:野田毅杀40人,向井敏明杀30人。向井说:“野田毅追上来很多,我不可以掉以轻心。”
  到达句容时,向井敏明的杀人记录达到89名,野田毅是78名。
  到南京紫金山时,向井敏明杀人记录是106人,野田毅是105人。因为分不清谁先杀满100人,两人又约定开展新一轮竟赛,看谁先杀到150人。
  从几家日本报纸的报道来看,不仅时间、地点明确,杀人过程及数字清楚,而且同时配发有照片,是屠杀中国人的铁证!
  法官甲:日本在侵华时期,有着非常严格的新闻审查制度,许多新闻影像都盖着“不许可”的红章,不允许公开发表,为什么“百人斩”这样灭绝人性的暴行,却可以堂而皇之被日本媒体大肆宣扬、鼓吹?
  石美瑜:这就是日本,这是日本特有的。你们看,在“百人斩”竞赛中,被杀戳对象有意模糊处理,统称为“敌人”,给人的感觉是他们在两军对垒的战斗中,杀人就多越勇敢,这就是所谓“勇武”,其实杀的尽是俘虏和平民,是残无人性!
  法官乙:报纸是历史的记载,日本人对“百人斩”的宣传虽不无夸大溢美之词,但基本事实是存在的。如果说“百人斩”是虚假宣传,那么日本在全国大规模宣传谎言,可见日本是一个多么不堪的国家!
  石美瑜:日本在媒体上宣传“百人斩竞赛”,大肆宣扬所谓的“武士道精神”和狂热的军国主义思想,无意中却为我们留下铁证。二犯在确凿的证据面前仍百般抵赖,企图逃避惩罚,这是决不能得逞的!现在,我们已基本理清二犯杀人的脉络,不管他们承认不承认,我们都要运用充足的证据,将他们绳之以法!
  众法官:是!
  
  100.南京珠江路小营战犯拘留所三楼军事法庭审判处,日,内
  石美瑜等落座,阶下二魔站在被告席上。
  石美瑜:由检察官宣读对被告向井敏明和野田毅的起诉书!
  字幕:1947年12月 4日
  检察官:1937年“七.七事变”后,被告向井敏明、野田岩即野田毅随侵华日军来华,隶属日军第十六师团中岛部队,分充少尉小队长及副官。民国二十六年十二月五日于我江苏句容县入城时,向井杀我国人89名,野田杀78名。同年十二月十日,向井杀了106名,野田毅杀105名。十一日,南京攻城战该被告等复作杀150人之比赛于紫金山麓。胜利后,经东京盟军总部逮捕……
  被告席上的二凶慌恐地听着法庭的起诉。
  检察官:……右列事实,业经敌随军特派员浅海、光本及浅海、铃木等,先后将目睹情况电达东京各报纸,连篇登载,万口争传,誉为勇壮,并经远东军事法庭中国检察官办事处检获之《东京日日新闻》可资考查核对,该报所登载被告等之照片,已属相符,证据确凿,自难任其空言狡展,免除刑责。其核所为,实不无构成战争罪犯审判条例第二条第二款、第三条第一款之罪之重大嫌疑。查该被告等共同实施犯罪行为,依法皆为正犯,又其以同意思连续而为同一行为,应从一重处断。
  
  101.南京珠江路小营战犯拘留所三楼军事法庭审讯室,日,内
  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开庭。
  字幕:1947年12月12日
  石美瑜法棰落下:今天对被告田中军吉进行再审,现在开庭!
  书记官:带田中军吉到庭!
  田中军吉在军警押解下到庭。
  检察官、审判官分别对田中军吉进行了询问和审问……
  石美瑜:田中军吉是南京大屠杀的杀人凶手,于1947年被国际宪兵抓获,被引渡来华受审。经多次侦讯,案情也基本明确。现法庭认为:田中军吉和向井敏明、野田毅一样,在南京大屠杀中疯狂砍杀中国平民和俘虏,与二犯以同一意思连续而为,应同案处理!
  
  102.南京黄埔路励志社大礼堂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公审现场,日,内
  励志社大礼堂古色古香的建筑屹立在寒风中。
  字幕:1947年12月18日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在励志社大礼堂对战犯野田毅、向井敏明、田中军吉进行公审。
  天空飘着雪花,大礼堂外安有高音喇叭,前来旁听公审的人群冒雪挤在寒冷中。
  法庭内座无虚席,坐满旁听公审的各界人士。
  时钟指向上午10时10分,审判长石美瑜、审判官李元庆、孙建中、龙钟煜,检察官李璿,主任书记官施泳,翻译官刘芳、王仁明等升庭,全场肃静。
  石美喻身披发袍,将法棰举起,重重落下,大声宣布开庭。
  施泳威严地:带被告向井敏明、野田毅、田中军吉到庭!
  几名战犯在军警的押解下进入法庭。
  向井敏明穿米色西装,白衬衣,黑领带,脚穿皮鞋。野田毅着军装,身材矮胖,短头发。田中军吉岁数最大,一副凶相。三凶一字站在被告席上。
  石美喻:被告向井敏明,你在1937年12月1日攻克南京时,是否在富山大队任少尉之职?
  向井敏明举着右手发誓:不是撒谎,绝对是事实,我根本就没有担任过富山大队的少尉!
  石美喻出示向井敏明军人登记表。
  石美瑜:这是向井敏明在富山大队服役时的军人登记表!你仔细看看,这是不是你在富山大队任少尉之职的军人登记表?如果你不在富山大队服役,你的名字怎么会无辜飞到富山大队的登记表上?你们日本军人的登记表难道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填写的吗?
  向井敏明顿时低眉垂首,老实了许多。
  向井敏明:我曾在富山大队担任过少尉职务。
  
  103.南京黄埔路励志社大礼堂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公审现场,日,内
  审判官龙钟煜看二犯仍如此狡诈,当即出示有照片的《东京日日新闻》报纸。
  龙钟煜:这是日本随军记者浅海、光本等人为二犯在紫金山麓所作杀人比赛的报道和配发的佐藤振寿在常州拍摄的照片。
  石美瑜:被告向井敏明,你在紫金山山麓曾与野田毅做过“百人斩”杀人比赛,《东京日日新闻》将你们杀人做娱乐的新闻登在报上,并刊有照片,被告可认罪吗?
  向井敏明:我根本就没到过南京,也没有进行过什么“百人斩”比赛。
  向井敏明掏出一张纸:你们看,这是我随身携带的在攻打南京时手绘的一幅地图,上面没有南京城区,我不曾到过南京和句容,只到过无锡,所以在南京杀人比赛是根本不可能的。
  石美喻转向野田毅。
  石美瑜:被告野田毅,你对“百人斩”杀人比赛的罪行,是否认罪?
  野田毅:根本就没有什么“百人斩”比赛,我们从何承认?
  石美喻:那为什么你们东京的报纸要将你们的照片登在上面?要知道,日本军部战时对报纸的控制是相当严格的!
上一集
到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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