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剧/(美国)雷格纳·罗斯
译/光宁
校/洪熙
《十二怒汉》原是美国轰动一时的电视剧,一九五八年由原作者改编成电影剧本,搬上银幕。影片以一件凶杀案为背景,选取陪审这一独特角度,剖析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弊病,并以其深刻的社会意义和新颖的艺术手法引起了人们极大的兴趣,曾获柏林影展最佳影片奖。
纽约贫民窖一名少年被指控杀死自己的父亲,经过州刑事法庭煞有介事的冗长繁复的六天审讯,基本定案,最后交由陪审员讨论。十二名陪审员中的十一个,未经审议便举手赞成其有罪。仅仅是由于八号陪审员主持公道,力排众议,严密推理,精细盘查,抽丝剥茧地推翻了一条条伪证,一步步地说服了大家,才把被诬陷的少年从电椅边缘挽救下来。剧本通过八号陪审员这个理想化的人物,表达了人民的愿望,那就是:一定要坚持公正判决,维护人的尊严,对一切错案、冤案要实事求是弄清真相,对听信诬陷、草率定罪的做法,要不惜与之斗争到底。作为八号陪审员的对立面,是法庭的草管人命,陪审员们的冷漠无情和资产阶级的可耻偏见……剧本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重重阴影。正如剧中人所指出的:“我们这里并非万事如意”,“远非一切完善。”
剧本在艺术上也很有特色。人物十分简明,场景非常集中——故事从头到尾发生在一个房间里,然而却充满着激烈的思想和性格的冲突,矛盾尖锐,高潮迭起,扣人心弦。一个个陪审员的形象,塑造得鲜明多采,栩栩如生。剧本并没有回答真正的凶手是谁,而是留给观众和读者自己去领会,去回味。这些艺术技巧,值得我们加以研究和借鉴。——译者
陪审员简介
主席——一个矮小的男子,由于意识到自己所负的责任而怀有自尊感。凡事拘泥于形式。不太聪明,有些固执。
二号陪审员——谦逊,腼腆。这种人很难有自己的主见,容易倾向任何一边。谈话时他通常总是附和最后一个人的意见。
三号陪审员——一个身魁力壮、观点坚定的男子汉。与人相处中带有某种残忍的味道。他谈不上幽默,极难容忍别人的意见。看来,甚至习惯于把自己的意愿和观点强加于人。
四号陪审员——根据各方面的判断,是个在社交界有显要地位的富翁。习惯于当众高谈阔论,善于使人对自己产生好感。看样子,自以为比其他陪审员高明。他只关心案件的事实方面,因此,他往往对其他陪审员的言行感到惊讶。
五号陪审员——一个幼稚的、十分胆怯的年轻人。在出庭过程中对陪审员职责极为认真,但不好意思反对比自己年长者的意见。
六号陪审员——正直,但智力有限。他缓慢而谨慎地作出最后的决定。很难有主见,但他能够并善于倾听别人的意见,从中得出结论,赞成自己最能接受的看法。
七号陪审员——大个子。灵活的商人或经纪人类型的男子。认为自己有比出庭陪审更重要的事。容易激动,急于对自己毫不了解的事物下结论。好挑衅逗事,然而又怯懦胆小。
八号陪审员——一个沉着而善于思考的温文尔雅的人。他能从各个角度分析案情,始终坚持要弄清事件真相。首先,他是一个坚决要求做出公正判决并决心为此而奋斗的人。
九号陪审员——为人谦恭、温顺,被生活所摈弃的老人。他在世上除了等死别无所待。深知自己的身价,伤心地追悔着自己曾是勇者而且无需隐瞒年龄的那些岁月。
十号陪审员——一个既凶狠又冷酷无情的人,把每个人都一下子看成是他的仇敌。是个除自己以外,谁的生命也不珍惜的伪君子,费了很大的劲才钻营到一点地位,但无任何前途。他内心对此十分清楚,却无论如何也不愿承认这一点。
十一号陪审员——一九四一年赴美的欧洲侨民,说话带有乡音。他不知为什么仿佛有点害羞。很谦逊,待人甚至有点儿卑躬屈节。然而,他真诚地想把真相调查明白,因为他自己也吃过许多不公道的亏。
十二号陪审员——此人工于心计,尽量做出乖巧的样子。对他来说,有生命的人也不过同算术书上的百分比和线条、格子一样。他似乎样样都懂,可就是一点儿也不懂得人情味,看问题肤浅,为人势利。时刻设法把自己打扮成一个淳朴而善良的年轻人。
法庭。
陪审员席。
席间坐着十二个人。大家都聚精会神地聆听着法官对他们的临别赠言。
我们看不见法官,只能听见他的声音。他说得很慢,从容不迫,严肃而持重:
“蓄谋杀人——是本刑事法庭现在审理的最严重的犯罪行为。你们,诸位先生,已经听完了冗长而十分复杂的诉讼程序。”
当我们在听这种声音时,镜头摇过陪审员们一张张的脸。他们中大多数人的头都转向左方。
七号陪审员看着自己的双手;三号则看着应该是被告席所在的地方。十号老是神经质地晃动着脑袋。
法官单调无味地接着说:
“现在,诸位应该去伪存真。如果对于该被告的罪行能提出理由充足的质疑……你们应判其无罪;倘若不具备此种理由充足的质疑,则应判其有罪。
“不论诸位作出何种判决,均应达成一致意见。我祈愿诸位主持公道,深思熟虑……各位肩负重任。我感谢你们,先生们!”
长时间的停顿。
书记官:法庭散席。
陪审员们慢腾腾地、犹豫忐忑地站了起来。
他们不太灵便地一个接着一个走出大厅,隐没在镜头外。
镜头在已经空荡了的陪审员席前又滞留了一会儿。
大约下午四点钟。
美国东部某大都市州刑事法庭的陪审员室,一间空空的令人感觉不舒服的大房间。
房中有一张长长的会议桌,十二把椅子。四壁毫无装饰,显得很肮脏,早就该粉刷了。
一面墙上有一排窗户,窗外展现出该市工商业区的街景。另一面墙上挂着一只电钟。有一扇通向厕所的门。房内一角放着贮水器。
桌上有纸,铅笔,烟灰缸。
一扇窗户敞开着,当房门打开时,桌上的纸纷纷飞起,飘落在地板上。
门的外部有一块小牌子,上面写着:“陪审员室”。
卫兵很有精神地按着打开了的房门。
陪审员们怀着一种责任感,慢慢地挨个儿走了进来。当他们走过时,卫兵点着人数。他的嘴唇微动着,但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有几个陪审员进屋时抽着香烟。
五号陪审员吸着烟斗,后来,在开会的全部时间里,他的烟斗几乎没有离开过嘴边。
二号和十二号陪审员走向贮水器。九号向门上挂着“男用”小牌的厕所走去。有几个人很快在桌旁坐下;另外几个人似乎不知该把自己搁在哪儿,依然站着。
有几个人向窗外看了一看。
他们都感到有点儿别扭。谁也不认识谁,因此也就无话可说。他们觉得现在不管在哪里也比在这儿舒服。
七号陪审员站在窗前,掏出一包泡泡糖,自己拿了一块,问其他人要不要。大家都谢绝了。他不高兴地皱起了眉头。
七号陪审员转向身旁的六号陪审员。
七号陪审员:您觉得热吗?
六号陪审员默默地点头表示同意。七号不满地继续说着。
七号陪审员:我认为,他们至少应该在这座房子里安上空调设备。在法庭上我差点儿没闷死。
他把窗户开大了一些。
卫兵又一次看看室内,清点陪审员人数。数目对头了,他准备出去。
卫兵:OK(注1),先生们!都到齐了。如果你们需要什么,我就在门外,敲敲门好啦。
他走了出去,带上了门。大家默默地看了看关上的房门,听见钥匙锁门的声音。
五号陪审员:我不知道他们竟要锁门。
十号陪审员:(擤擤鼻子)他们当然要锁门罗。您怎么想呢?
五号陪审员:说真话,我不知道……我是头一回上这儿来。
有几个陪审员脱了上衣,围着桌子坐了下来。他们仍然回避互相交谈。
主席站在桌子的首席位置。他把纸裁成大小相等的条条,以备表决时用。
八号陪审员的特写镜头。他看着窗外。
三号陪审员对二号说话。
三号陪审员:六天了!本来两天就能完事的!一个个讲呀,讲呀,没完没了!……您什么时候听过这样多的废话?!
二号陪审员:(神经质地笑笑)不过……我觉得,这是他们的责任。
三号陪审员:每个罪犯有权要求认真的审理。(摇摇头)是呀,程序就是如此嘛!我想,您一点儿也没法反对它。
二号陪审员不完全明白要他干什么,望着对方,神经质地点点头,向贮水器走去。
八号陪审员探出头去,看了看窗外。
七号陪审员站在桌旁,弄熄了香烟。
七号陪审员:(对十号)这小刀的故事您感兴趣吗?……您是否想什么时候听点儿比这更有趣的故事?
十号陪审员:您知道,会有这一天的。您自己清楚是在跟谁打交道么?
七号陪审员:我想,我知道……,怎么,您感冒了吗?
十号陪审员:(擤了擤鼻子)有一点儿……大热天感冒,真能折磨死人!
七号陪审员点头表示赞同。
主席:好啦,先生们,各就各位吧!
七号陪审员:对!最后尽快结束这个案子。我买了今晚《七年之痒》的票,我大概是世上唯一还没看过这出戏的人啦!(笑着坐下)OK,非常荣幸,请开始吧!
大家各自坐定。主席坐在首席位上。只有八号陪审员仍在看着窗外。主席对他说:
“您认为是否可以就坐呢?”
八号陪审员没有回答。他没听见在问他。主席提高了声音。
主席:先生!……那儿,窗户旁边的那位!
八号陪审员吃了一惊,转过身来。
主席:您认为是否可以就坐?
八号陪审员:哦,请原谅!
十号陪审员:(对六号)简直难以想象,对吗?……那小崽子杀死了自己的父亲!嘣!……就这样……事实就是如此!把孩子惯坏啦……说不定,这就是他的报应……
主席:都坐好了吗?
十二号陪审员:那老头还在里头呢!
他指指厕所的门。
主席注视着门。正好这时候,门打开了,九号陪审员一副窘态,走了出来。
主席对他说:
“我们要开始了。”
九号陪审员:请原谅,先生们!我没想到耽误了大家。
主席:没什么,没什么……请坐吧!
九号陪审员仍有点儿不好意思,在身边的一张空椅子上坐了下来。
大家都期待地看着主席。
主席:好了,现在一切就绪。先生们,诸位可以自由审理此案。我不想把什么程序强加给你们。如果大家愿意,可以先讨论,后表决。悉听尊便……或者,要么,先表决,以便了解各人对此案的看法?……
七号陪审员:马上表决吧!说不定,立刻就能了事回家呢!……
十号陪审员:当然,还是先表明各人的想法!
三号陪审员:是呀,是呀,快表决吧!
主席:也许,有谁不赞成表决?
他环视桌旁各人,没有一个表示反对。
主席:那好吧,谁赞成“有罪”的举手!
七、八只手一下子举了起来。另外几个人举得较慢。每个人都环视了桌子的周围,只有两只手没有举起来。一个九号,一个八号。主席点着票数。
九号陪审员的手,终于缓慢地、似乎不太有把握地举了起来。
主席:九……十……十一,十一票赞成“有罪”。好。赞成“无罪”的呢?
八号陪审员举起了手。
主席:是这样。OK,十一票赞成“有罪”。现在全明白啦。
三号陪审员:可是有一票反对!(对八号)您认为他无罪吗?
八号陪审员:(沉着地)我不知道。
三号陪审员:世上没见过的比那人更有罪的人了。您不是也出了庭,也听到了我所听见的一切吗?……被告是一个危险的杀人犯。您应该明白这一点。
八号陪审员:他不过才十九岁。
三号陪审员:他够成年啦……他杀了自书的父亲,用刀刺进胸口四英寸深!好一个无罪的十九岁的孩子!这已经用各种方法证实过了,要我再一一数给您听吗?
八号陪审员:不需要。
十号陪审员:(对八号)您难道相信那少年说的话吗?
八号陪审员:我不知道我是否相信。也许,我并不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