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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2013/8/18
42集 农村 电视剧剧本
《那年那事那乡长》第3集:官司打进襄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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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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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 故事梗概
- 作品正文
【本作品可免费使用。免费条件:1、取得作者授权;2、具体条件与编剧联系~】
古仕民:(寒暄后)大哥,既要叙兄弟亲情,还要找你帮忙。这是我乡黄主任,我们为一起工伤事故而来。处理这类事故,我想上面应有文件依据,你们公司是省内头号建筑公司,肯定可以找到这类依据,请你帮忙查查。
古兄:(40多岁,爽快地)查资料应不难,我大小还是上百人工地的工长,说不定我家里办公的抽屉里就有,万一家里冇得,我再去公司资料室帮你们查!你们自己看看,哪些对你们有价值?
△:一会儿他哥竟找出了一堆,古边查找边选择――
古仕民:(独白)嗯,《省建工厅建筑实施细则》,这个有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这个也有用。咦,《最高人民检察院、城乡环境保护部关于转发吉林省对两起建筑物倒塌重大事故案的处理报告》,哈哈,这个最有价值!还有这,这,我也要!这下可好,我们打官司有依据了!
△:古边说边用报纸把有用的资料包了起来……。
场:09
时:当日晚饭后
景:内旅社房间。资料、文件散放床上
△:古、黄正在灯下认真阅读各种文件资料……。
古仕民:(突然高兴地)秋娥,你看这份,国务院[84]405号文件,我认为,这个文件上通报的两个案例,与我们耿坡工地发生的伤残事故有许多共同之处。
黄秋娥:好,不光文件找到了,相关案例也找到了。另外,这些法律、政策文件,我们都得认真学学。充分掌握这些理论依据,能为我们打赢官司树立必胜信心。不入虎穴,焉得虎子!走,到我老哥家里去,他还是被告方下属某工地的工长,说不定能得到更有价值的情况哩!
场:10
时:当晚八点后
景:内市建昆公司黄工长――即黄秋娥堂哥家
人:古仕民、黄秋娥、黄兄及家人
△:黄、古拎着礼品登门拜访,主人热情欢迎……。
黄秋娥:(问候后)大哥,您我同一房份兄妹,今天一是探望老哥,二是找您了解情况,这是我乡古乡长,我们从老家来,是为你公司工伤事故。你是公司的工长,情况熟,请您如实介绍。我们为你保密,请放心!
黄兄:(亲热地)行!既是妹妹来,我们一家人,客气话就不说,不为这事,恐怕你们请也请不到啊!想问么事?就直说,只要我晓得,一定毫无保留告诉你们!
黄秋娥:好,谢谢!“耿坡事件”你晓得不?
黄兄:这是我公司领导目前最头疼的事,我哪能不晓得?
黄秋娥:我们想问一下你们公司领导,对“耿坡事件”的处理态度,以及所涉工地领导和管理人员的情况,和你们公司过去的赔偿惯例。
△:黄兄如实地一一作了回答……。
场:11
时:当晚
景:外,襄城灯火辉煌大街上。人流如织。
△:古、黄两人沿街边走边聊……。
古仕民:小黄,你这“内线”老哥好哇!谈的情况太有价值了!孙子兵法云: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啊!明天我们内部就这样搞……。
场:12
景:内旅社古的房间
时:7月3日
人:古仕民、黄秋娥、吴珍、水生(瞎子)、大苟、水生姐夫。
黄秋娥:今天我们开个内部协调会,就工头张大苟,民工王水生之间的事故责任和赔偿,进行调解。你们各自谈谈看法,形成一致后,我们再以乡政府名义,起草一份《协议书》。如果与昆公司官司打输了,我们就用这份《协议书》来处理张、王之间的事故纠纷。古乡长,我主持,你做笔录……。
旁白:直到下午5点多,综合大苟、水生和亲属,以及乡干部几方意见,摆事实、讲道理,才达成了协议……。
古仕民:(起草完毕后宣读)现达成协议如下:
一、现查明,在“耿坡事件”中,导致王水生的伤残,作为工头的大苟,明知安全设施不具备开工条件,又不向甲方认真请求,却带领工人违章冒险操作;出事后又未及时用水冲洗排除后患,负有一定的责任。这场官司最后不由甲方公司赔偿的话,为了水生日后生计,大苟应按每年400斤稻谷,一直赔偿到水生去世时为止。
二、不论年景好坏,张必须在每年10.月31日前,按期将干、白、净、饱的好谷送到水生家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交付。
三、如果张能按时按质按量兑现,水生不得擅自“加码”,更不得到张家无理取闹。如果张不按此兑现,水生可上门责问索讨,并受乡政府权力保护。
四、此协议执行期间,张王双方因故有一方死亡的,则协议同时失效。
双方当事人签字:监证方乡政府签字:1984年7月3日
黄秋娥:《协议书》已给大家宣读,要是冇得意见,你们当事人和乡领导就在签字吧!当然,这协议必须在市建昆公司不付赔的前提下才有效。
△:各方点头,都在“协议书”上签了字……。一式几份,有关人各自收存。大苟手抚协议无可奈何的――
大苟:瞎子倒楣一生,我也一生倒楣,一年赔谷400斤,我这农人一生,是多大负担和思想压力?唉,我最希望你们打赢这场官司啊……。
旁白:三天住店时间,紧张的事故调查,法律文件的学习,客观合理的内部调解,繁杂的准备工作,为他们后来能够始终掌握主动权,进退自如赢得这场难打的“官司”,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场:13
时:同日下午
景:内襄城市建昆公司会议室。
人:郭经理、王主席等公司干部20多人。
王主席:(主持)今天开个中层以上干部预备会,因为明天瞎子所在乡的乡长、主任要来,我们要就“耿坡事件”统一口径。大家开始发言吧!
△:干部们各抒己见……。
郭经理:(总结)大家已经明确,总的口径是:“责任事故在对方,一个铜板也不赔”!有关同志,要按这个口径,把“事故调查报告”和“公司集体决议”材料准备好。善后调解和联系沟通,就由工会王主席负总责……。
王主席:(以女人特有的声调献媚)请郭经理放心,不就来了两个土包子干部么!有啥不好打发的?他们见过么世面?哪敢跟我们城里人叫阵?(众也随声附和)那是,那是!
郭经理:既然大家说好对付,我就放心了,明天就看你们了,散会……。
场:14
景:内昆公司招待所、公司食堂
时:7月4日上午
人:古仕民、黄秋娥、张大苟等人、食堂环境人物
△:古、黄进昆公司招待所,坐好一会了――
古仕民:(问)大苟,你刚才不是告诉公司领导了吗?我们来半天了,咋到现在冇得人理?平时吃饭你们是咋安排的?
大苟:您以为他们会来理你们?莫想了!他们恨不得赶我们走,我们平时吃饭是各人掏钱买饭票、自备碗筷,到职工大食堂排队进餐。看样子,你们干部也好不到哪儿去喏!
△:古掏出钱来,让大苟去买来古、黄二人的碗筷……。
△:古、黄中午在公司食堂大饭厅,在职工异样的目光中,很不自然地跟在长长的职工队伍后面排队买饭……。
场:15
时:同日下午
景:内昆公司会议室。双方界线分明的对坐着,气氛生分紧张
人:古、黄、大苟、瞎子及母亲和姐夫;郭、王等公司负责人。
郭经理:(主动介绍)我公司是襄城各项规章制度健全、经营管理规范、拥有3000多员工的国营大企业。我姓郭,本公司总经理、法人代表。(边介绍边指)本公司在座的,还有工会王主席、劳资科甄科长、安全设备科顾科长、负责耿坡工地的易队长、吴书记。还有你们――听说该来的都来了,很好,这是我们两方的首次接触。这个,这个,啊……。
古仕民:(对黄悄语)这人说话打官腔,大大咧咧,哼,一副主人公十足、居高临下的派头!他明显的错误是,初次见面,根本不问我们姓甚名谁,把“请来的客人”――乡干部,也当成了他的“对立面”……。
黄秋娥:(一笑)愚蠢!他不该也把我们推向“对立面”嘛!
郭经理:下面我们正式开会,首先由劳资科甄科长代表本公司,宣布公司领导班子研究后形成的两个文件……。
甄科长:(旁若无人地)这两个文件,是我公司专班调查、集体研究形成的,即“耿坡事件”的《事故调查报告》和《公司处理意见》!内容是……。
郭经理:(紧接甄的宣读作一锤定音)刚才所念的两个文件,事实清楚,是本公司领导集体研究后形成的。根据这个《意见》,这次发生的工伤事故,一切应由张大苟的农建队自行负责!关于王水生的赔偿,应由大苟与王水生自行面商。(郭目视古、黄)喂,你们两个乡干部,有冇得意见?
△:受害方众人脸上布满愁云……。公司方面现得色……。
△:古突然站起,侧身故意大声――
古仕民:黄主任!看来,我俩任务已经完成,今晚就可乘车返乡喏!因为“耿坡事件”处理意见,他们早已内定。(接着转身质问)请问,既然贵公司把一切结论做好了,还把我们从老远请来干吗?么意思?难道乡干部闲得无聊、任由你们忽悠?走,我们走,就让他们这样去处理吧!
△:话音一落,双方当事人都吃惊地站起来……。
黄秋娥:(会意地接口附和)对,对!古乡长,我俩是该走了!
△:古、黄关上笔记本,夹起公文包,起身欲走……。顿时,正襟危坐的公司头头,个个忙站起带和……。郭尢紧张,抢先下位拉着古、黄――
郭经理:不能走,不能走,坐,坐!黄主任、古乡长,您们是专门请来的客人,咋能走呢?有意见可以提,可以提,我们不对的可以更改!
吴珍:(不悦地)是啊!你们咋能走呢?你们一走,我们这些受害家属,不是更黑天无路么?
△:“原、被告”一再挽留,他俩才重新回到座位……。古对黄悄声:
古仕民:这是谈判前的造势,要引起对方注意我们!(黄微笑点头)
黄秋娥:首先声明,我们是受地方政府委派,协助你们善后的。我们的原则是,出以公心,既不偏袒他们个人,也不迁就你们公司。以我们身份,大专文化,国家干部,不是来扯皮闹事的。而且,不是你们再三有请,我们还不来哩!既然贵公司把我们请来,就该相信尊重我们,就该听听我们的意见。我俩是谁?你们晓得姓甚名谁吗?听了我们意见吗?郭经理,你说我们不走,还呆在这儿干嘛?
郭经理:(客气地)莫走,莫走,我们是有失礼,你们有话可以直说。
黄秋娥:既这样,下面我请古乡长做代表中心发言。
古仕民:既然郭经理大度地说,“不对的可以更改”,那就恕我直言了。我首先否定的是,贵公司的《调查报告》不实!
△:对方满座皆惊奇,疑惑望着古……。
古仕民:这种不实还无需去现场求证,因为《调查报告》本身,就有五处自相矛盾,足以反证“耿坡事件”真相。哪五处?你们请听好!第一:
旁白:接着古仕民针对五处“不实”,滔滔不绝逐条剖析,驳得公司领导一个个瞠目结舌,面面相觑……。
郭经理:这,这,这个调查报告是甄科长写的,他,他水平有问题,可以叫人重……重写。
△:郭面呈猪肝色,有点坐不住,甄科长窘得满脸通红……。
古仕民:(开怀大笑)哈哈,哈哈……。甄科长就是真科长,不是假科长,他如同照相写真,冇弄虚作假。虽把调查报告写得自相矛盾、不伦不类,但毕竟从侧面反衬了当时真实情况!
黄秋娥:甄科长“水平有问题”?不是说你们集体研究过吗?
古仕民:(冷笑)哼,你们这些高水平,研究时在干嘛?重写?只能越写越假。何况,能做证明的,都是自己人,单方形成的公司文件有用吗?不过,还真得谢谢这位甄科长,是你帮瞎子把真相写清楚了啊!哈哈,哈哈!
旁白:不仅甄科长,在场公司领导都被古挖苦的笑声,搞得面红耳赤;受害方心悦诚服;黄秋娥佩服得满面绯红……。
古仕民:(顿了一会继续)为了你们心服口服,我想进一步阐述。就是水平再高,重写《调查报告》,也违背不了以下基本事实:按《省建工厅建筑实施细则》要求,建筑物达到3米以上应有安全设施。而他们在6米以上施工,却冇得安全网,搭脚手架也冇得保险带。应用机械吊灰他们却用人工扯灰,扯灰绳又不是规定的棕绳而是这草绳……。
△:古边说边从自己提包里,取出带有石灰渍的旧草绳往桌上一放,此举使对方大吃一惊……。
古仕民:从双方所签所谓“合同”看,他们负责施工,你们负责提供设施。可从事故现场扯断的这根草绳看,你们给的草绳符合要求吗?提供了与之配套的安全设施吗?在无安全设施情况下,贵公司现场责任人丁某,却不顾乙方农建队长的反对,强求他们冒险违章高空作业,现在出了事,在确凿证据面前能推卸责任吗?你们领导安全观念如此淡薄,导致年轻的水生双目失明,恐怕明天会害得哪位职工家庭中年丧夫、幼年亡父啊!
王主席:(小声反驳)冇得你说的那严重吧?
古仕民:哼!更严重的还在后头哩!事故发生时,医疗室就在施工现场,民工求那姓宋的医生,他却不理睬,贻误治疗时机,导致水生眼球烧坏。如果姓宋的有点人味,稍有医德,尽丁点职责,后果会这严重吗?你们设“工地医疗室”, 难道只为蒙哄上下吗?明显的工伤救治责任,能推得一干二净?你们平时对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体现哪儿去了?
吴珍:(大骂)老娘最恨这混蛋医生,要是肯帮忙,我儿咋会瞎!
古仕民:按国家《劳动保险条例》第二条甲款规定:“单位计算工人人数时,应包括工资制、供给制人员及学徒工、临时工、试用人员在内”。当初,与他们签订了做工合同,他们就是你公司的一员,就应按该《条例》第三章第12条规定执行:“因公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饮食起居需人扶助者,应按本人工资的75%,供养到死亡时止”。
旁白:古出示的证据,引用的法规文件条款,使昆公司在座头头们无不面现惊愕之色……。
王主席:(附耳对郭经理)古乡长好厉害,竟比我们还熟!如此精确的建筑行话,竟然出自土干部口中,看来,不可小瞧乡干部啊……。
古仕民:(缓和紧张气氛)鉴于“耿坡事件”发生的真正原因,和上级有关文件条款的明确规定,请贵公司撤回《事故调查报告》和《公司处理意见》,重新研究新的处理意见。郭经理,我们就等候你们正确的答复了!
郭经理:(沮丧地)好吧,就这么办!公司同志留下,其余的散会!
黄秋娥:(走出会议室后高兴地)古乡长,你的发言好精彩!列举事实依据,援引法律条款,层层论证驳斥,无懈可击、滴水不漏啊!一场事故责任之争,在你的猛烈攻击下,被告以默认方式结束喏……。
古仕民:(笑了笑)今天算是小试锋芒、初战告捷,你不可掉以轻心,真正难打的官司还在后头哩!
场:16
时:同日下午
景:内昆公司会议室
人:郭经理、王主席等公司负责人
郭经理:(恼火地)竟想不到,今天首轮会谈,我们如此惨败,他们毕竟外行啊!这样惨败你们甘心吗?传出去不好听啊!对集体对个人都不利:公司要赔偿,上面要追究,也包括追究你们的管理责任!晓得吗?散会以后,你们都回去好好想想,有么新招数,争取下一轮会谈拿出来!
王主席:我们低估了乡干部,这俩人有点不好对付呀!不过,郭老板你莫灰心,官司在我们这儿打,我们占尽地利,还不是由我们说了算?但是,这官司却不可捅到法院去,不然损害个人名誉地位和公司信誉,我认为这场官司应采取“拉锯式”会谈方式来打……。
郭经理:(无奈地)那就依你的,“拉”一步算一步吧。另外,你要注意,对他们乡长、主任的生活招待和住处安排,此前已有失误。从现在起,你要留意特别关照。这两个关键人,可马虎不得啊!(王主席点点头……。)
画外音:所谓“拉锯式”会谈,就是每讨论一个议题,要经过双方屡次说理,在共同认定前提下,会谈才能向前推进。因此,时而双方据理力争、激烈辩论;时而互不相让、陷入僵局;时而中断会谈、清理思路;时而又在亲切友好气氛中有说有商量。以至这场官司整整打了八天……。
场:17
时:7月某日
景:内公司会议室。
人:古仕民、黄秋娥及原告、被告双方
△:第二轮会谈。双方据理力争,个个脸红脖子粗……。
古兄:(40多岁,爽快地)查资料应不难,我大小还是上百人工地的工长,说不定我家里办公的抽屉里就有,万一家里冇得,我再去公司资料室帮你们查!你们自己看看,哪些对你们有价值?
△:一会儿他哥竟找出了一堆,古边查找边选择――
古仕民:(独白)嗯,《省建工厅建筑实施细则》,这个有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这个也有用。咦,《最高人民检察院、城乡环境保护部关于转发吉林省对两起建筑物倒塌重大事故案的处理报告》,哈哈,这个最有价值!还有这,这,我也要!这下可好,我们打官司有依据了!
△:古边说边用报纸把有用的资料包了起来……。
场:09
时:当日晚饭后
景:内旅社房间。资料、文件散放床上
△:古、黄正在灯下认真阅读各种文件资料……。
古仕民:(突然高兴地)秋娥,你看这份,国务院[84]405号文件,我认为,这个文件上通报的两个案例,与我们耿坡工地发生的伤残事故有许多共同之处。
黄秋娥:好,不光文件找到了,相关案例也找到了。另外,这些法律、政策文件,我们都得认真学学。充分掌握这些理论依据,能为我们打赢官司树立必胜信心。不入虎穴,焉得虎子!走,到我老哥家里去,他还是被告方下属某工地的工长,说不定能得到更有价值的情况哩!
场:10
时:当晚八点后
景:内市建昆公司黄工长――即黄秋娥堂哥家
人:古仕民、黄秋娥、黄兄及家人
△:黄、古拎着礼品登门拜访,主人热情欢迎……。
黄秋娥:(问候后)大哥,您我同一房份兄妹,今天一是探望老哥,二是找您了解情况,这是我乡古乡长,我们从老家来,是为你公司工伤事故。你是公司的工长,情况熟,请您如实介绍。我们为你保密,请放心!
黄兄:(亲热地)行!既是妹妹来,我们一家人,客气话就不说,不为这事,恐怕你们请也请不到啊!想问么事?就直说,只要我晓得,一定毫无保留告诉你们!
黄秋娥:好,谢谢!“耿坡事件”你晓得不?
黄兄:这是我公司领导目前最头疼的事,我哪能不晓得?
黄秋娥:我们想问一下你们公司领导,对“耿坡事件”的处理态度,以及所涉工地领导和管理人员的情况,和你们公司过去的赔偿惯例。
△:黄兄如实地一一作了回答……。
场:11
时:当晚
景:外,襄城灯火辉煌大街上。人流如织。
△:古、黄两人沿街边走边聊……。
古仕民:小黄,你这“内线”老哥好哇!谈的情况太有价值了!孙子兵法云: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啊!明天我们内部就这样搞……。
场:12
景:内旅社古的房间
时:7月3日
人:古仕民、黄秋娥、吴珍、水生(瞎子)、大苟、水生姐夫。
黄秋娥:今天我们开个内部协调会,就工头张大苟,民工王水生之间的事故责任和赔偿,进行调解。你们各自谈谈看法,形成一致后,我们再以乡政府名义,起草一份《协议书》。如果与昆公司官司打输了,我们就用这份《协议书》来处理张、王之间的事故纠纷。古乡长,我主持,你做笔录……。
旁白:直到下午5点多,综合大苟、水生和亲属,以及乡干部几方意见,摆事实、讲道理,才达成了协议……。
古仕民:(起草完毕后宣读)现达成协议如下:
一、现查明,在“耿坡事件”中,导致王水生的伤残,作为工头的大苟,明知安全设施不具备开工条件,又不向甲方认真请求,却带领工人违章冒险操作;出事后又未及时用水冲洗排除后患,负有一定的责任。这场官司最后不由甲方公司赔偿的话,为了水生日后生计,大苟应按每年400斤稻谷,一直赔偿到水生去世时为止。
二、不论年景好坏,张必须在每年10.月31日前,按期将干、白、净、饱的好谷送到水生家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交付。
三、如果张能按时按质按量兑现,水生不得擅自“加码”,更不得到张家无理取闹。如果张不按此兑现,水生可上门责问索讨,并受乡政府权力保护。
四、此协议执行期间,张王双方因故有一方死亡的,则协议同时失效。
双方当事人签字:监证方乡政府签字:1984年7月3日
黄秋娥:《协议书》已给大家宣读,要是冇得意见,你们当事人和乡领导就在签字吧!当然,这协议必须在市建昆公司不付赔的前提下才有效。
△:各方点头,都在“协议书”上签了字……。一式几份,有关人各自收存。大苟手抚协议无可奈何的――
大苟:瞎子倒楣一生,我也一生倒楣,一年赔谷400斤,我这农人一生,是多大负担和思想压力?唉,我最希望你们打赢这场官司啊……。
旁白:三天住店时间,紧张的事故调查,法律文件的学习,客观合理的内部调解,繁杂的准备工作,为他们后来能够始终掌握主动权,进退自如赢得这场难打的“官司”,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场:13
时:同日下午
景:内襄城市建昆公司会议室。
人:郭经理、王主席等公司干部20多人。
王主席:(主持)今天开个中层以上干部预备会,因为明天瞎子所在乡的乡长、主任要来,我们要就“耿坡事件”统一口径。大家开始发言吧!
△:干部们各抒己见……。
郭经理:(总结)大家已经明确,总的口径是:“责任事故在对方,一个铜板也不赔”!有关同志,要按这个口径,把“事故调查报告”和“公司集体决议”材料准备好。善后调解和联系沟通,就由工会王主席负总责……。
王主席:(以女人特有的声调献媚)请郭经理放心,不就来了两个土包子干部么!有啥不好打发的?他们见过么世面?哪敢跟我们城里人叫阵?(众也随声附和)那是,那是!
郭经理:既然大家说好对付,我就放心了,明天就看你们了,散会……。
场:14
景:内昆公司招待所、公司食堂
时:7月4日上午
人:古仕民、黄秋娥、张大苟等人、食堂环境人物
△:古、黄进昆公司招待所,坐好一会了――
古仕民:(问)大苟,你刚才不是告诉公司领导了吗?我们来半天了,咋到现在冇得人理?平时吃饭你们是咋安排的?
大苟:您以为他们会来理你们?莫想了!他们恨不得赶我们走,我们平时吃饭是各人掏钱买饭票、自备碗筷,到职工大食堂排队进餐。看样子,你们干部也好不到哪儿去喏!
△:古掏出钱来,让大苟去买来古、黄二人的碗筷……。
△:古、黄中午在公司食堂大饭厅,在职工异样的目光中,很不自然地跟在长长的职工队伍后面排队买饭……。
场:15
时:同日下午
景:内昆公司会议室。双方界线分明的对坐着,气氛生分紧张
人:古、黄、大苟、瞎子及母亲和姐夫;郭、王等公司负责人。
郭经理:(主动介绍)我公司是襄城各项规章制度健全、经营管理规范、拥有3000多员工的国营大企业。我姓郭,本公司总经理、法人代表。(边介绍边指)本公司在座的,还有工会王主席、劳资科甄科长、安全设备科顾科长、负责耿坡工地的易队长、吴书记。还有你们――听说该来的都来了,很好,这是我们两方的首次接触。这个,这个,啊……。
古仕民:(对黄悄语)这人说话打官腔,大大咧咧,哼,一副主人公十足、居高临下的派头!他明显的错误是,初次见面,根本不问我们姓甚名谁,把“请来的客人”――乡干部,也当成了他的“对立面”……。
黄秋娥:(一笑)愚蠢!他不该也把我们推向“对立面”嘛!
郭经理:下面我们正式开会,首先由劳资科甄科长代表本公司,宣布公司领导班子研究后形成的两个文件……。
甄科长:(旁若无人地)这两个文件,是我公司专班调查、集体研究形成的,即“耿坡事件”的《事故调查报告》和《公司处理意见》!内容是……。
郭经理:(紧接甄的宣读作一锤定音)刚才所念的两个文件,事实清楚,是本公司领导集体研究后形成的。根据这个《意见》,这次发生的工伤事故,一切应由张大苟的农建队自行负责!关于王水生的赔偿,应由大苟与王水生自行面商。(郭目视古、黄)喂,你们两个乡干部,有冇得意见?
△:受害方众人脸上布满愁云……。公司方面现得色……。
△:古突然站起,侧身故意大声――
古仕民:黄主任!看来,我俩任务已经完成,今晚就可乘车返乡喏!因为“耿坡事件”处理意见,他们早已内定。(接着转身质问)请问,既然贵公司把一切结论做好了,还把我们从老远请来干吗?么意思?难道乡干部闲得无聊、任由你们忽悠?走,我们走,就让他们这样去处理吧!
△:话音一落,双方当事人都吃惊地站起来……。
黄秋娥:(会意地接口附和)对,对!古乡长,我俩是该走了!
△:古、黄关上笔记本,夹起公文包,起身欲走……。顿时,正襟危坐的公司头头,个个忙站起带和……。郭尢紧张,抢先下位拉着古、黄――
郭经理:不能走,不能走,坐,坐!黄主任、古乡长,您们是专门请来的客人,咋能走呢?有意见可以提,可以提,我们不对的可以更改!
吴珍:(不悦地)是啊!你们咋能走呢?你们一走,我们这些受害家属,不是更黑天无路么?
△:“原、被告”一再挽留,他俩才重新回到座位……。古对黄悄声:
古仕民:这是谈判前的造势,要引起对方注意我们!(黄微笑点头)
黄秋娥:首先声明,我们是受地方政府委派,协助你们善后的。我们的原则是,出以公心,既不偏袒他们个人,也不迁就你们公司。以我们身份,大专文化,国家干部,不是来扯皮闹事的。而且,不是你们再三有请,我们还不来哩!既然贵公司把我们请来,就该相信尊重我们,就该听听我们的意见。我俩是谁?你们晓得姓甚名谁吗?听了我们意见吗?郭经理,你说我们不走,还呆在这儿干嘛?
郭经理:(客气地)莫走,莫走,我们是有失礼,你们有话可以直说。
黄秋娥:既这样,下面我请古乡长做代表中心发言。
古仕民:既然郭经理大度地说,“不对的可以更改”,那就恕我直言了。我首先否定的是,贵公司的《调查报告》不实!
△:对方满座皆惊奇,疑惑望着古……。
古仕民:这种不实还无需去现场求证,因为《调查报告》本身,就有五处自相矛盾,足以反证“耿坡事件”真相。哪五处?你们请听好!第一:
旁白:接着古仕民针对五处“不实”,滔滔不绝逐条剖析,驳得公司领导一个个瞠目结舌,面面相觑……。
郭经理:这,这,这个调查报告是甄科长写的,他,他水平有问题,可以叫人重……重写。
△:郭面呈猪肝色,有点坐不住,甄科长窘得满脸通红……。
古仕民:(开怀大笑)哈哈,哈哈……。甄科长就是真科长,不是假科长,他如同照相写真,冇弄虚作假。虽把调查报告写得自相矛盾、不伦不类,但毕竟从侧面反衬了当时真实情况!
黄秋娥:甄科长“水平有问题”?不是说你们集体研究过吗?
古仕民:(冷笑)哼,你们这些高水平,研究时在干嘛?重写?只能越写越假。何况,能做证明的,都是自己人,单方形成的公司文件有用吗?不过,还真得谢谢这位甄科长,是你帮瞎子把真相写清楚了啊!哈哈,哈哈!
旁白:不仅甄科长,在场公司领导都被古挖苦的笑声,搞得面红耳赤;受害方心悦诚服;黄秋娥佩服得满面绯红……。
古仕民:(顿了一会继续)为了你们心服口服,我想进一步阐述。就是水平再高,重写《调查报告》,也违背不了以下基本事实:按《省建工厅建筑实施细则》要求,建筑物达到3米以上应有安全设施。而他们在6米以上施工,却冇得安全网,搭脚手架也冇得保险带。应用机械吊灰他们却用人工扯灰,扯灰绳又不是规定的棕绳而是这草绳……。
△:古边说边从自己提包里,取出带有石灰渍的旧草绳往桌上一放,此举使对方大吃一惊……。
古仕民:从双方所签所谓“合同”看,他们负责施工,你们负责提供设施。可从事故现场扯断的这根草绳看,你们给的草绳符合要求吗?提供了与之配套的安全设施吗?在无安全设施情况下,贵公司现场责任人丁某,却不顾乙方农建队长的反对,强求他们冒险违章高空作业,现在出了事,在确凿证据面前能推卸责任吗?你们领导安全观念如此淡薄,导致年轻的水生双目失明,恐怕明天会害得哪位职工家庭中年丧夫、幼年亡父啊!
王主席:(小声反驳)冇得你说的那严重吧?
古仕民:哼!更严重的还在后头哩!事故发生时,医疗室就在施工现场,民工求那姓宋的医生,他却不理睬,贻误治疗时机,导致水生眼球烧坏。如果姓宋的有点人味,稍有医德,尽丁点职责,后果会这严重吗?你们设“工地医疗室”, 难道只为蒙哄上下吗?明显的工伤救治责任,能推得一干二净?你们平时对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体现哪儿去了?
吴珍:(大骂)老娘最恨这混蛋医生,要是肯帮忙,我儿咋会瞎!
古仕民:按国家《劳动保险条例》第二条甲款规定:“单位计算工人人数时,应包括工资制、供给制人员及学徒工、临时工、试用人员在内”。当初,与他们签订了做工合同,他们就是你公司的一员,就应按该《条例》第三章第12条规定执行:“因公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饮食起居需人扶助者,应按本人工资的75%,供养到死亡时止”。
旁白:古出示的证据,引用的法规文件条款,使昆公司在座头头们无不面现惊愕之色……。
王主席:(附耳对郭经理)古乡长好厉害,竟比我们还熟!如此精确的建筑行话,竟然出自土干部口中,看来,不可小瞧乡干部啊……。
古仕民:(缓和紧张气氛)鉴于“耿坡事件”发生的真正原因,和上级有关文件条款的明确规定,请贵公司撤回《事故调查报告》和《公司处理意见》,重新研究新的处理意见。郭经理,我们就等候你们正确的答复了!
郭经理:(沮丧地)好吧,就这么办!公司同志留下,其余的散会!
黄秋娥:(走出会议室后高兴地)古乡长,你的发言好精彩!列举事实依据,援引法律条款,层层论证驳斥,无懈可击、滴水不漏啊!一场事故责任之争,在你的猛烈攻击下,被告以默认方式结束喏……。
古仕民:(笑了笑)今天算是小试锋芒、初战告捷,你不可掉以轻心,真正难打的官司还在后头哩!
场:16
时:同日下午
景:内昆公司会议室
人:郭经理、王主席等公司负责人
郭经理:(恼火地)竟想不到,今天首轮会谈,我们如此惨败,他们毕竟外行啊!这样惨败你们甘心吗?传出去不好听啊!对集体对个人都不利:公司要赔偿,上面要追究,也包括追究你们的管理责任!晓得吗?散会以后,你们都回去好好想想,有么新招数,争取下一轮会谈拿出来!
王主席:我们低估了乡干部,这俩人有点不好对付呀!不过,郭老板你莫灰心,官司在我们这儿打,我们占尽地利,还不是由我们说了算?但是,这官司却不可捅到法院去,不然损害个人名誉地位和公司信誉,我认为这场官司应采取“拉锯式”会谈方式来打……。
郭经理:(无奈地)那就依你的,“拉”一步算一步吧。另外,你要注意,对他们乡长、主任的生活招待和住处安排,此前已有失误。从现在起,你要留意特别关照。这两个关键人,可马虎不得啊!(王主席点点头……。)
画外音:所谓“拉锯式”会谈,就是每讨论一个议题,要经过双方屡次说理,在共同认定前提下,会谈才能向前推进。因此,时而双方据理力争、激烈辩论;时而互不相让、陷入僵局;时而中断会谈、清理思路;时而又在亲切友好气氛中有说有商量。以至这场官司整整打了八天……。
场:17
时:7月某日
景:内公司会议室。
人:古仕民、黄秋娥及原告、被告双方
△:第二轮会谈。双方据理力争,个个脸红脖子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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