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基本为小说格式,仅供参考。
原著/托马斯·哈代
编剧/钱拉·布莱克
译/洪捷
校/王建康
“德伯维尔”姓氏的来历
故事发生在英格兰南部的德瑟特。全景是辽阔的田野,远方是茂密的森林。这一带绿草如茵,风景如画。森林、牧场、河溪、山谷,随着主人公苔丝命运的变化,展现出一幅幅调子不同的画面。
春天。傍晚,暮色朦胧。马洛特村的田间小路上,走来一队姑娘。队伍前面是四人乐队。在旋律明快的乐曲伴奏下,姑娘们跳着舞。她们约摸十五、六岁左右,一个个身着白裙,肩披长发,头戴白花编织的桂冠,手拿剥皮的柳枝条。队伍中有一个姑娘,她生得秀丽、端庄,周围没有一个姑娘比得上。可是就从这一天起,偶然的遭遇使这位名叫苔丝的姑娘一生蒙受莫大的不幸。她照理可以有较好的命运,但由于碰到“恶魔”(剧中人亚雷克)和“尊神”(剧中人安杰尔)而香消玉碎。
漫长的故事,急转直下地进行着。
正当姑娘的游行队伍经过十字路口时,旁边一条小道上走来一个男人。他是苔丝的父亲,叫约翰·德皮菲尔德,是给姑娘们送行来的。他脸色红通通,一身破旧的褐色衣着,头戴褐色帽子,手挎做买卖用的篮子。对面,一位衣冠楚楚的牧师骑马过来。约翰便脱帽致敬:
“晚上好。”
“晚上好,约翰爵士。”
约翰往前走了两三步停下来,脸上露出惊奇,转身叫住牧师:“先生,恕我无礼!上次,在这条道上碰到您,我说‘晚上好’,先生您也回答我说‘晚上好,约翰爵士,’是么?”
“大概是这么说的。”
“今天您又这么说了。”
“不错,是这么说的。”
“请问先生,象我约翰·德皮菲尔德分明是一个区区小商贩,您为什么称我约翰爵士?”
“那是我一时高兴呀。我是特林肯牧师,对古代史研究颇感兴趣。打算撰写本郡开发史,眼下正在考查各世家的谱系。我发现了一些关于您的情况。您,德皮菲尔德,其实是古老骑士名门德伯维尔的直系子孙。真的不知道这件事?”
“先生,我压根儿没听说过。”
“把下巴抬高点,让我瞧瞧您脸的侧面。”
约翰被突如其来的美言迷住了,不知不觉地走到牧师跟前,抬起了那张布满贫穷生活烙印的脸,侧面朝着牧师。牧师看了便笑道:“不错,正是德伯维尔家的鼻子和下巴……只不过爵位没有了……根据记载,您家最早一代可以追溯到培根·德伯维尔阁下,他是随同远征王威廉从诺曼第迁来的。”
“真个的吗?”
“我原以为你对这件事略有所知呢。”
“照那么说,我家里倒是有一把古银匙和一枚古印章,可我从来不把它们当回事儿。请问,德伯维尔家如今住在哪儿?”
“这一世家已经灭绝了。你的祖先埋在绿山下的王陵里,同大理石肖像睡在一起。”
“他们的宅邸?”
“没有了。”
“土地?什么也没留下?……看来再也捞不着什么啦?”
牧师摇摇头。
“那我该怎么办?”
“什么也不中用。你要想到‘骑士安息’就是了,尽量不要沾辱自己的出身。再见,约翰爵士。”
约翰发急了。“先生,咱们一起去喝啤酒……”任凭他怎么招呼,牧师骑着马悠然而去,只听见马蹄声。可是,约翰仍站着嘀咕:“约翰·德伯维尔爵士就是我吗?……”没料到牧师扔下的一块灾难性的“小石头”,在他心里激起巨大的波澜,向四周扩散开来。
同安杰尔的初次见面
绿色的原野抹上了一层玫瑰色。姑娘们和音乐队演赛的音乐,跳着轻快的舞步。她们跳得兴高采烈,可惜没有一个男舞伴,年长的男人只是围着她们观看,这样的场面显得不大自在。
此时,来了不速之客。
三位背着行李袋,手撑拐杖的青年,在旅游途中遇见了这个跳舞场面。一支舞曲结束,姑娘们跳舞的圈子便散开。从那三位在木栅栏前看热闹的青年中间走出一位最年轻的,他叫安杰尔·克莱尔。他朝正好迎面走来的一位姑娘(她叫爱玛)大胆地问:“这是什么舞会?”
“村俱乐部的舞会。”
姑娘们看见爱玛正跟这位不知姓名的美少年攀谈,便围了过来,打量着他。
“怎么,没有一个男舞伴?”
“他们还没干完活。一会儿就要来的。趁他们没来,你跟我们一起跳好么?”
“好的,但对手不能多。”
姑娘们喜形于色,相互交换目光。
爱玛说:“欢迎欢迎。不搂着男人跳,没味儿。”
一个漂亮而矜持的姑娘,见爱玛这么放肆,忙捅了一下她的胳膊,仿佛责备她似的。围上来这么多漂亮姑娘,安杰尔无法细细挑选。“让人家瞧见怎么办?”——他的两位长兄不想跳舞,安杰尔便打发他们先走,而自己将行李袋往木栅栏上一挂,便挽着那位漂亮姑娘进入舞圈。没被选上的姑娘们流露出失望的神情。幸好,在木栅栏旁踯躅的同村青年受了这个外来者的触发,也纷纷上前来邀没有舞伴的姑娘。双双成对,起舞翩翩,唯独苔丝心里可难受极了,她秉性清高,刚才自己没被选中,很伤心。她拒绝了其他人的遨请,茫然孤立在一边。她不是“壁花(注1)”,而是大自然里的鲜花。安杰尔也同样感到遗憾。一轮舞结束,安杰尔快步跑去追赶自己的兄弟,打苔丝面前经过时,心想刚才应该找她作伴舞;好几次回望这朵美丽的花。
但是,还没来得及让苔丝细细回味,接着又发生骚动。安杰尔刚走后,从前面驶来一辆二轮马车。突然,从马车里发出大声嚷嚷:“我是有身份的人!”一个醉汉从座位上站起,胡乱地挥着帽子,叫嚷不停。爱玛见状便碰了一下苔丝的肩膀。
“喂,这是你的父亲,瞧他乘马车回来啦。”
苔丝一楞,执拗地回答:“我爸爸累了。你大概也知道咱家的马死了,他只得乘马车回来。”
夜幕渐渐降临,紫霭的天空衬托出姑娘们的舞姿,宛如剪影一般。
路上已经完全黑了,苔丝手里拿着白花束和柳枝条往家走。从她家的方向传来悦耳的歌声。这是苔丝的母亲乔安娜在屋里哼歌,她一边用脚摆动摇篮,一边在洗衣服。破陋的屋子里,中央放着一张桌子,年幼的弟妹四个正围坐着吃饭。
母亲看见大女儿回来,将湿漉漉的手往围裙上抹抹,奔了过去。苔丝刚走上台阶,母亲就滔滔不绝地告诉她关于父亲从牧师那里听到的事情。然后,她一边围披巾,一边说:“你父亲真是高兴。他跑到‘露丽芙’店喝酒去了。他想恢复恢复元气。”
乔安娜不等大女儿完全明白过来,就吩咐她安排弟妹们睡觉,自己出门接丈夫去了。
“露丽芙”酒店。苔丝的父亲一副醉态,在围桌坐着的朋友们中间转来转去,他从脏布里拿出一把银匙递给各位看,嘴里不停地讲述着德伯维尔家的来历。他的朋友们打趣地问:“那你要发财罗?”乔安娜旁若无人地走到他跟前,推推丈夫的胳膊说:“我有个好主意。——自从听了你说的那件事,我考虑很久。忽然想起在德兰特山那边,也住着一位姓德伯维尔的有钱太太。”
“嘿,她哪里能同我们相比!从老诺曼王传下来,很早就各立门户了。”
“她钱挺多的,所以我们哪,想叫苔丝去认本家。”
“认本家?”
约翰喃喃问道,他的朋友们凝神听着乔安娜讲。
“法律并没规定同族人不可以交往,是吗?这样一來,苔丝也好配个身价高的么。”
“好,赶明儿就把苔丝送去。为了庆贺这个,大家干杯!”
约翰振作精神,将酒杯举得高高。正在这时候,苔丝因双亲这么晚还没回家,便到酒店来接他们。刚进门,就被双亲瞧见,他俩慌慌张张站起来,跟随女儿一齐出去。临走时,约翰向女掌柜打手势,示意今晚朋友们吃的酒账全由他一人来付。
深夜,三人摸黑回家。途中,约翰把乔安娜的打算跟苔丝讲了。她勉强答应,但心里十分忧郁。父亲醉得不省人事,模样又邋遢,由母女俩扶着走回家。他失掉了一匹马,不得不找个办法弥补;而苔丝也不得不考虑自己的命运。
同亚雷克认识
翌日,村路上驶着一辆马车。在乘客中间坐着苔丝,她打扮素净,携带一只篮子。当马车驶至一所乡邸大门前,她下了车。眼前展现幽美的景色。高大的常绿树怵中,延伸着一条白砂石车道。苔丝鼓起勇气迈上车道,只见左侧是一大块草坪,前方有一座红砖邸宅。在草坪上支起一架红白格子机布的帐棚,其入口处旁边放着白木制的桌椅。整座大宅修缮一新,跟苔丝家破陋的小屋相比,犹如闪闪发光的新硬币同黯然失色的旧硬币之别。“哟,里里外外都是新的。”苔丝有点畏缩,犹豫不前,嘴里嘟哝着。正待转身沿原路回去;却听得——“喂——喂,漂亮的妞儿,有何贵干?”
问话的是一个男子,他从帐棚里出来,穿着一套白色西服,口叼烟卷,留着胡子,慢慢向苔丝走近。来者是亚雷克·德伯维尔。苔丝很窘,左右盼顾,心里扑通扑通直跳。好容易开口说明自己是来见府上太太的。
“真遗憾,要见太太不行。她正在生病。你有什么事?我是她的儿子。”
“也算不了什么事……怎么说好呢……”
“请说吧。”
“不,不。这事太荒诞,说不出口。”
“没关系。我喜欢听荒诞事。喂,姑娘,请说下去。”
“我拜访贵府是来告诉一下,咱们是亲戚。”
“嗬,穷亲戚?……是姓史脱克司吗?”
“不,姓德伯维尔。”
“哎呀,原来这样。不用说,你是德伯维尔家的人罗。好,你爱吃草莓吗?”
苔丝瞅着这个男人,本能地觉得他心口不一,且有点粗鄙,被他突然一问,不禁扬起脸来。
“嗯,如果草莓上市的时候……”
“瞧这里,已经上市啦。”
亚雷克带领苔丝走过一条小道进入温室。里面玫瑰花盛开,红草莓累累。亚雷克问起原委,苔丝便把从牧师说些什么到母亲怎么打发她上这儿来的经过告诉了他。
“原来如此。那么说,你是看望亲戚来罗。”
“我想是。”
“不……这没有什么不好。”
亚雷克瞅着苔丝红润的嘴唇,顿时起了邪心。他挑了一颗鲜红欲滴的草莓往她嘴里送。苔丝一怔,忙用手挡开。
“让我自己来。”
“别这样,我可爱的表妹,喏。”
苔丝疑惑不安地张开了嘴,把他送来的草莓吃了。亚雷克又给苔丝放在地上的篮子里装满草莓,再在上面放了几朵玫瑰花。接着又拿剪子剪下一朵玫瑰花,正要往苔丝的胸前插。苔丝不由地往后退了一步。亚雷克就把花别到她的帽子上,讨好地说:“象玫瑰花那样娇美!”苔丝给枝叶上的刺扎了一下,轻轻发出叫声。
“漂亮是要付出代价的。”
又过了一会儿,亚雷克让苔丝坐在温室中央的一张小桌上。他取来一盘火腿片。苔丝盛情难却,怯生生地端起酒杯放到嘴边。亚雷克瞅着她,动了心,讲话语气也变了:“关于你们家谱的事,我想想法子帮点忙。不过,不必再用德伯维尔这个姓了。仍叫德皮菲尔德可好?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姓呀。”
“那好吧。”
上德伯维尔家去
这以后,没隔多久,德伯维尔夫人向苔丝的父母亲发了一封信。信上说,要是苔丝能为她管好养鸡场的话,那么她就支付工资并送一间好用的屋子作为报酬。约翰阅后,想到女儿一心为了使全家摆脱困境而寄人篱下,供人家使唤,不觉心疼起来。他嘱咐苔丝:“咱家的爵位,对人要说是用公正的价钱卖掉的。”但不管怎么说,次日,苔丝还是乘一辆由少年车夫驾驶的旧车与家人告别。送行的乔安娜和苔丝弟妹都很伤心。他们五人并排站在路中央,哭哭啼啼地跟苔丝告别。当马车将要消失在地平线时,突然飞出一辆豪华的马车,拦住了苔丝的车子。
原来是亚雷克借下坡道的溜势,快速驱车赶到。苔丝上了他的车。马飞也似地跑着。苔丝身子晃荡,两手乱抓,想抓可按手的地方。结果握住了扬鞭催马的亚雷克的胳膊。
“别抓我的手臂!抱住我的腰!”——亚雷克大声喝道。
苔丝没有法子,只好一手捏着帽子,一手搂着他的腰。待马车登上上坡道,速度放慢,苔丝马上就放开手。
“你这忘恩负义的人!危险还没过去,就这么快放手了?”
“因为你胡来,才害得我好险呀。”
“你不高兴罗。马车上了山顶后,不能不下坡呀。”
“不过,可以放慢些。”
“你这么大胆的姑娘,竟说出这种话来!我么,平常就喜欢快马加鞭。这最能提起人的精神。”
“完全没这必要么。”
“让我亲一亲你那小樱桃嘴,要不就亲亲那红扑扑的小脸蛋儿。要是能亲一下,我以名誉担保,一定叫马慢慢走。”
“我不愿让别人亲我。”
冷不防,他扬起鞭子,唿哨不停,抽着马快跑。
“停下!请停下!好,随你便,看在亲戚面上,可要好好地待我。”
“什么亲戚,活该!”
亚雷克猛地摘下苔丝的帽子,狂吻她的脸腮。苔丝竭力回避,全身蜷缩起来。
“你这乡下姑娘,太神经过敏了。”
苔丝拿帽子掩脸,一边悄悄拔掉帽上还插着的花枝,她故意让帽子刮跑,“哎呀”叫了一声。没等车停,便窜了下去。苔丝捡到帽子戴上,从车后走来,但不肯上车。于是两人开始步行。
“到德兰特山还有三英哩路呐。”
“即使有六十英哩路,我也宁愿走着去。”
亚雷克强迫苔丝爱他
德伯维尔家养鸡场的活儿并不算重,使苔丝吃惊的是:从女佣那里打听到,德伯维尔家事实上同贵族家系并无血缘关系。家姓是亚雷克的父亲化钱买来的。这家本来姓史脱克司。太太是个白发老人,双目失明。虽说脾气有点古怪,但问题不大。叫苔丝伤透脑筋的,倒是亚雷克死缠着她不放。
有一天,苔丝坐在草地上,练习吹召唤鸡的口哨。她噘嘴吹,却只能吐出一口气,没有什么音调。这时,传来了流滑而悦耳的口哨声。苔丝回头,蹩见亚雷克趴在草地上,正瞅着自己。苔丝蹙眉,亚雷克死赖着脸走上前来。
“艺术也好,大自然也好,看来都比不上你的美貌。苔丝,你那可爱的小嘴撮着吹,怎么一点不出声呀?”
“这是我的事!”
“我一个手指也不会碰你。只要你坐着别动。让我来教你吹吧。请看好。嘴一定要这样噘着,用劲吹。”
亚雷克给苔丝做示范。她勉勉强强学着吹。好几次都吹不响,她笑了,旋即又为自己的笑而恼火,涨红了脸。后来,认真一吹,却吹出声来。嗨,成功了,她莞尔而笑。
“嗬,吹响了……你看我家里的老太婆很古怪,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