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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2021/1/30
7章 主旋律,爱情,农村 小说
《龙殇》第6章
李孟 [黑龙江绥化]
 出售价格:面议 [如何联系作者]
6
  • 故事梗概
  • 作品卖点
  • 作品正文
  第六章 关于我本人的故事
  
  1
  
  我叫孟真,对于这个名字,许多朋友都曾当面加以首肯。孟真者,好梦成真之谓也,堪称妙极。
  好梦成真,永远都是一种人生佳境,谁又会对这样一个名字持否定态度呢?
  也许大家还不清楚,我原来并不叫这个名字。对孔孟颜曾四大家族具体情况稍有了解的人都会明白,我也不应该有这样一个名字。
  我可以告诉大家,这是一个我自己随便改定的名字。改名之初,我本人似乎也未曾多加考虑,以至于联想到好梦成真一类的佳话。这种说法似乎有些对不起朋友们的一片美意,也许会让大家觉得索然无味。但我不能为了迎合大家的某种好恶,就不惜改变自己,甚至歪曲事实。
  大家想必知道,孔孟颜曾四大家族不分彼此,历来就有圣贤一家之说。在名字的使用上,四姓共用一个族谱,世代相传,沿袭至今。这一做法的本意何在姑且莫论,其中的一大益处却毋庸置疑。那就是即使走遍天涯海角,遇上素昧平生的四大家族中人,只要报出名字,辈分高低也就一清二楚了,自然也就免去了互相咨询的麻烦。这一点似乎不容忽视,毕竟长幼有序尊卑有别嘛。既为圣贤之后,连这一点都不知道讲究,那又成何体统呢!
  爷爷属“繁”字辈。大伯和父亲是“祥”字辈。到了我们这一代,则应以“令”字命名了。
  也许是因为大伯一生未育的缘故吧!哥哥和我相继降生之后,一度令爷爷欣喜若狂。爷爷曾经说过,为了我们哥俩的名字,他老人家很是费了一番心血,最后才郑重其事地命名为令武与令文。
  爷爷还特别说到,武可安邦,文能治国。一旦文武双全,天下还有什么事情办不成呢?不难看出,虽然只是两个名字而已,却寄寓着他老人家的一片美好心愿,拳拳之心已是不言而喻。
  不知为什么,我一直不大喜欢爷爷给我起的名字。也许,那是我本人的性格使然。不论做什么事情,我都不大愿意从众,喜欢别具一格。不知始自何时,在我那幼小的心灵中萌发了改名的念头,终于大胆地把这一行动付诸实施,
  大约在一个月之后,爷爷知道了我改名的事情。
  那天刚刚吃罢晚饭,爷爷就把我叫到他的房中。他老人家先是打听一下我的学习情况,接下来话题陡地一转:令文,你可别辜负了爷爷给你取的好名字啊!
  也许是心中有鬼的缘故吧! 我听了当即一怔,嘴上却硬挺着说:爷爷,我知道,我会好好学习的。
  你明白爷爷为什么要给你们哥俩起这样的名字吗?
  明白。
  你不会不喜欢爷爷为你起的这个名字吧?
  那可不是,不是……我心虚得很,赶忙连声表白。
  爷爷笑吟吟地说:不喜欢就明说,爷爷可以给你改换一个别的名字。
  ……
  爷爷把话说到这一步上,我似乎什么都明白了,再也开不得口。
  令文,爷爷又不是外人,你有话尽管直说好了。爷爷用一双老眼盯着我,脸上笑呵呵的,仿佛心里不曾动怒似的。
  我很清楚,自己绝对不是爷爷的对手。在一个饱经沧桑的老人面前,我所能具备的那一点点人生智慧太微不足道了。这是一场力量对比极其悬殊的抗衡,我除了举起双手投降之外,似乎没有更好一点儿的选择了。
  我低下头去,老老实实地说:爷爷,真是对不起,我已经改了名字,但不是因为不喜欢你给我起的那个名字,而是……
  爷爷的表情一下子变得严肃起来:令文,我跟你说,不论有什么缘由,你都不应该改换名字,更不应该改成现在这个名字,“令”字不用了,那不就乱了章法吗? 要都像你这样,咱们四大家族还有什么体统可言呢?
  爷爷把问题说得如此严重,不能不令我颇感诧异。老实说,这些确实是我不曾想象过的事情。但这也许并不是我的过错,我还是一个小孩子,似乎没有必要把问题考虑得那么复杂。再说,在我那幼小的心灵里,还不曾建立起所谓的四大家族这样过于沉重的概念。
  但如何过好爷爷这一关,却是我必须面对的问题。好在这并非什么天大的难题,根本难不住我。我眼珠一转,就有了一个现成的说法:爷爷,您老人家别生气,我把名字改回来就是了。
  你说的是心里话吗?
  我哪敢糊弄您呐。
  对嘛,这才是我的好孙子呐。
  一场交涉就此结束。应该说,这是一个令爷爷极为满意的结局。
  觉得不满意的只是我本人而已。我是一个极有主见的人,从不肯轻易地否定自己。但我面对的是爷爷,无论如何也不可以公开对抗。所以,我必须讲究一点策略,寻找一个两全其美的方法。
  其实这个方法也很现成,那就是新旧两个名字并用不悖,可谓各得其所。这可难坏了我的班主任老师,每到为我填表时,他都有一种无从下笔之感。有时写成孟真,曾用名孟令文;有时写成孟令文,曾用名孟真。稍加推敲,就会有所发现,这两种说法即或合在一处,也完全可以自圆其说。
  直到升入中学以后,我才得以专用“孟真”一名,这就是后话了。
  到了儿子这一代,我从未想过替他取一个具有家族色彩的名字。那时,我已远离了那个家族化色彩极浓的生存环境,一个人走进了具有现代特征的都市之中。有关一个名字的问题,早已变得无足轻重。
  而且,我也不曾替儿子考虑过多。潜意识中,我一向不大赞成在后代身上寄予过高的期望。望子成龙也好,望女成凤也罢,类似做法概不可取,也很容易失落自我。那应该是一种令人悲哀的人生状态,无论对谁,都是一种前车之鉴。
  在这一方面,也许某些西方人的观点要高明一些。他们倡导的是体现人生价值,也就是所谓的把握自我。至于后代是否有所造就,自应另当别论。
  自然界里,可以提出两种极具代表性的动物,来说明类似的问题。一种是蜘蛛,刚刚出生的后代们伏在自己母亲的背上,直至吃完母亲的体液为止。据说,那是它们生长发育过程中一个必不可少的过程。母亲的那种献身精神固然值得敬佩,但那种惨不忍睹的情形,总让人觉得过于残酷,简直有些不可思议。真的,我一直都不敢想象,那一群小家伙们,伏在自己母亲的背上,一个个都呈现出令人憎恶的饕餮之状。每每想到那样一种情形时,我都要生出某种不寒而栗的感觉。另一种动物则是狐狸。据说每当后代长成之后,它们的双亲都会毫不客气地把自己的子女们赶出家园。这种做法并非不可理喻,其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迫使它们的后代不得不去闯荡外面的世界,借以增长自己各方面的才干,进而适应各种环境,得以生存下去。也许,这也正是狐类的狡黠之处。
  我的儿子叫孟肖。这个名字很简单,也很自然,不过是把父母的姓氏合在一处并用而已。这种做法似乎有些随便,未免草率了一些。不过,却也可以给人一种浑然天成之感,几乎无可挑剔。
  有一点值得让我为之庆幸,爷爷从不曾问及孟肖的名字。否则,我真的很难做出回答。如果据实相告,那一定会让他老人家大失所望,甚至为之气恼不已。爷爷正在病中,这无论怎么说都不大适宜。如果换一种移花接木的说法,其实也很容易,只要随便编造出一个名字也就说得过去了。但那样做我又觉得于心不忍,无论怎么说都是一种欺瞒行为。要知道,我所面对的并非别人,他老人家是我的爷爷,也是我至亲至爱的长辈。
  顺便提及一点,我一直使用孟真一名,想必爷爷早已知情,却也再未深究。
  也许,这正是他老人家的过人之处。
  
  2
  
  据我看,爷爷并非身染什么沉疴,或者所谓的某种不治之症。说得确切一些,那完全是一种自然衰老所致。时至今日,他老人家身体的所有器官都已相当老化,与生俱来的生命活力也已达到某种极限。那情形,也许更像一架老式挂钟,看上去似乎还在分分秒秒地向前迈进,实际上那一个活力所在的钟摆每时每刻都有停止运动的可能。
  毋庸讳言,那也就意味着一个生命的终结。
  然而,爷爷仍在顽强地活着。也许,他老人家是在等待着什么,这一现象不能不令我颇感费解。
  这一天,爷爷的精神状态似乎稍好一些,又开口为我讲述一些有关孟氏家族史的往事。爷爷再一次提到,当年是太爷爷牵着他的小手,一步一步地把他带进了孟氏义塾。就连他们父子二人走在路上的那一番对话,他也记得清清楚楚,并一字一句地说给了我。
  爷爷还说,他至今仍为那一幕情景感伤不已。尽管岁月如流,弹指间七十余载的时光已经化为云烟而逝。那许许多多刻骨铭心的过往,却常常可以让他生出一种恍然如昨之感。
  讲述中,爷爷的声音已变得越来越小,直至戛然而止。我停住手中的笔,抬头看去,只见老人家的喉头一阵艰难地蠕动,仿佛是把那一句尚未出口的话语又咽了回去似的。转瞬之间,一阵鼾声断断续续地响了起来,他老人家手中的蝇甩子终于不再挥动,似已进入睡眠状态之中。
  爷爷就那么四平八稳地仰卧在炕上,手上仍紧紧握着那一支蝇甩子,神态安详一动不动。看上去他老人家已是精疲力竭,实在需要好好地休息一下了。
  那些讨厌的苍蝇们却来打扰爷爷,不停地在半空中飞来飞去,寻找机会向他老人家发动进攻。我正要出手帮忙,上前代为驱赶之际,却出现了一个奇迹——爷爷手中的蝇甩子竟飘飘洒洒地拂在半空,如同龙摆尾一般,将那些苍蝇们纷纷击退。
  这之后,但凡有苍蝇袭来,爷爷手中的那一支蝇甩子总能适时而动,而且百发百中。
  我不能不为之纳罕不已。仔细地打量着爷爷那一副姿态,分明已经熟睡过去。他又何以对苍蝇们的进攻如此敏感,把一支蝇甩子使得恰到好处,无异于一种清醒状态呢?这样一种出神入化的境界,难免让我颇感费解。也许他老人家处于一种似睡非睡的假寐状态之中,抑或是他老人家已经修炼出常人所不能及的某种特异功能吧!
  一念及此,我竟对爷爷手中那一支蝇甩子产生了极为浓厚的兴趣。它虽是手工制做而成,却显得十分精巧而又别致。其实,它不过是一支颇为完整的马尾,再配上一截打磨得相当光滑的木柄,经过一番手工制作,将二者巧妙地合为一体而已。粗略一看,给人一种浑然一体之感,仿佛那就是一支活生生的马尾似的。
  也许它太古老了,看上去那短短的木柄已是乌黑发亮,仿佛涂过一层厚厚的油漆似的。那丝丝缕缕的马尾,也已白中泛黄,失去当初的光泽。我进而想到,它也曾附着在一匹高头大马的臀部,并供其驱使,摇来摆去地驱赶着蚊蚋。那时节它可以飘洒自如,完全是一种蓬蓬勃勃的生命力所致。由此我不能不想到一个问题,举凡世间万物,至尊至贵者非生命莫属。当生命远离我们而去时,一切都将失去应有的意义。
  为了让爷爷睡得塌实一些,我小心翼翼地从他手中拿过那一支蝇甩子,颇感好奇地把玩不已。我很清楚,它的杀伤力极强,一旦甩动起来,几乎可以将目标纷纷击中。加之我的使用技术已渐趋娴熟,可谓屡试不爽,让那些可憎的苍蝇们无处逃脱。我又一次向苍蝇们宣战,手执蝇甩子,大开杀戒,开展所谓的灭蝇行动。动手之前,我往往还要念念有词地宣判一回,而后正式执行。
  有一只苍蝇,极为狡诈,飞来飞去,起起落落,从不肯在一个地方多停留一会儿。据我猜测,它一定是在苦苦地寻觅着什么。果然不出我之所料,后来它径自落到一个留有食物残渣的去处,开始了自我陶醉般的吮吸,完全忘记自己已经置身于险境之中。我看在眼中,差一点儿就骂出口来: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你已一饱口腹,也可谓死得其所了。说毕,手中的蝇甩子只轻轻一抡,那一只苍蝇顿时血肉横飞,死于非命。
  另有两只苍蝇,当是一雄一雌,在半空中追逐着闪转腾挪,翩翩而飞。看那情形,倒很像是在玩着某种爱情游戏,显得好玩而又刺激。后来,也许是一方终于征服了另一方,它们寻觅到一处幽僻的所在,开始了忘情的缠绵,让我觉得十分好笑。普天之下,早已是爱欲横流,不知有多少痴男怨女,在轮番上演着一幕又一幕的爱情悲喜剧,令人啼笑皆非。一介苍蝇,充其量只是动物界中的一个小丑而已,竟也为那片刻的欢愉而煞费苦心,置安危于不顾,不死更待何时?在那种忘乎所以的时刻,它们的自我防范能力也许更差一些,我轻而易举地就结束了它们的生命。自然界里,又多了一对殉情者。
  后来,那一种发泄式的杀戮渐渐让我感到了厌倦。于是丢开了手里的蝇甩子,无精打采地在沙发上坐了下去。
  恰在此时,我发现一只苍蝇仍在惶惶不安地飞来飞去,似乎再也寻找不到一个足以安身立命的去处。我不禁突发奇想,也许它是惟一的幸存者吧! 它很孤独,我也很孤独。留下一个孤独的它,陪伴着一个孤独的我,也是一桩极有情趣的事情。
  仰面望去,那方方正正的玻璃窗,犹如一个硕大无朋的取景框一般,把蓝天和白云一并纳入我的视野之中。那浩渺无垠的碧空,堪称深邃广阔的背景。而那变幻莫测的白云,成群结队,联袂而去,看上去永远没个尽头。那情形,算得上一幅流动的风景,转瞬即逝,再也无处寻觅。
  直觉告诉我,时光也和那些白云一样,一去不再复返。逝者如斯夫,也许就是这样一种道理。我也很觉诧异,当这一想法突兀而现时,似有一股不可抗拒的力量,于刹那间洗劫了我的心灵,甚至连思维活动也为之中断,脑海中顿成一片空白。
  不知不觉中,我已沉浸在一种怅惘的思绪中难以自拔,心情也一下子变得格外沉重。恰在此时,母亲蹑手蹑脚地推门而入。她上前仔细地打量着我,颇为关切地提出了一个建议:孟真,你还是出去走一走,看一看,也算是开一开心,回来的日子也不算少了,总是这么心事重重地哪能行呢?
  我出去了,爷爷咋办呀?我当然乐于出去散一散心,母亲的这一提议可谓正中下怀,但一想到病榻上的爷爷,心里终归有几分犹豫。
  你只管去吧!爷爷刚睡过去,一时半会儿不会醒的,这不是还有我嘛,你还有啥放心不下的呀!
  也好,我也一直想着去看一看那座龙桥,索性抽空儿走上一趟吧!
  
  3
  
  还好,有一辆摩托车可以代步,我一口气轰轰隆隆地驶出了镇外。一路向北,再往东拐,很快就赶到了此行的目的地,那一座凌空飞架的龙桥已是近在眼前了。
  应该说,家乡留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这一座颇为不凡的龙桥了。它的学名本该叫做渡槽,乍一开始,人们习惯地把它叫做水桥,顾名思义,倒也无可挑剔。它原本由钢筋水泥铸成,高高大大,长近百米,远远望去壮观得很,足以给人一种横空出世之感,倒很像是一条凌空飞舞的蛟龙一般,所以卧龙镇人也就异口同声地改叫它龙桥了。也对,既是卧龙镇人,有关龙的诸多传说何曾稍忘,有此一改当属正常嘛。龙桥的设计颇具人性化特点,两翼各有宽大平坦的护板,尽可供人来回行走。槽内水流潺湲舒缓,绝对是一处难得的野浴所在。把一个光光的身子置于其中,水流如注,就如同有无数双温柔的小手,在从从容容地为你按摩一般。那一种舒适感,比之时尚的冲浪浴也许更胜一筹。渐渐地,龙桥成了一处闻名遐迩的野浴场所,十里八村的男人们大都喜欢在这里流连忘返,乐在其中。再也想不到,女人们竟也不甘寂寞,乐于凑一回热闹。一个个吆三喝四,成群结队地来到桥旁,先是远远地逡巡一回,继而来到近前驻足观望,直至生发出某种按捺不住的欲望,以致跃跃欲试了。一干生性顽劣的小伙子们,在水桥上探出光光的身子,频频招手,热情地向女人们发出邀约。这种行为颇为粗野,有一种挑衅之嫌,难免会招惹是非。后来的一系列情形让小伙子们更为纳罕不已,一群女人拉拉扯扯地来到了桥下,为首的一位婆娘三两下扯掉身上的衣裤,率先跳入水中。而后,女伴儿们也纷纷效仿,争先恐后地下了水,一个个旁若无人地洗了起来。弄到这一步上,那一干小伙子们张口结舌,再也吐不出一个字来,仿佛转瞬间都变成了怂包软蛋一般,避之惟恐不远,也就把偌大的水面拱手相让了。就从那一日起,龙桥上形成了一种男女共浴的格局。女人在上游,男人在下游,可谓界限分明,几十年里都不曾有所改变。所谓习惯成自然,见怪不怪,倒也算得上难得一见的风景了。
  龙桥的名气越来越大,来此观光的人们逐渐多了起来,也就成就了一处小有名气的人文景点。每逢盛夏时节,人们从四面八方来此沐浴,常常弄到人满为患的地步。在此期间,是否衍生出与之相关的诸多风流轶事,成为卧龙镇人酒后茶余的谈资笑料,却也无从考证了。
  奇哉怪哉!眼前这一座龙桥已不是当年的那一座龙桥了。原有的那一座钢筋水泥铸成的渡槽已不复存在,而是由一座钢铁结构的渡槽取代了它。就在我颇感诧异连连打转之际,有一个人步履蹒跚地走了过来。仔细一看,竟然是赵神仙,让我颇感惊喜,赶忙迎了上去:路可不近呐,你老人家是自己走过来的吗?
  赵神仙见到我也很高兴,呵呵一笑说:我老人家腿脚不好,早就走不动这么远的路了,这不是搭上人家的方便车了嘛,也算是顺便过来看看,你不知道,龙桥今年开春刚刚换成,我这也是头一回来看看它呐。
  不会是专程过来洗浴的吧?
  还洗什么洗呀!你也不仔细瞧瞧,这新一代龙桥精巧得很,桥身窄,水溜急,一旦下了水,压根儿就站不住脚,还咋个洗法啊?听说前些日子出了个愣头青,非要下去试巴试巴,刚一下水,一下子就从桥这头出溜到桥那头,一头钻进人家捕鱼的网兜里,差一点儿就成了光溜溜的大嘴鲶鱼,没把他下锅炖了,也算是便宜他了。赵神仙一口气把话说完,禁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我若有所思地一笑,而后不无感慨地说:嗐,再也想不到,钢筋水泥打造的东西竟也扛不住岁月的消磨,想必它已是百孔千疮,不堪重负,走到了生命的尽头,这一回,龙桥带给人们的欢乐也该就此宣告终结了吧!
  唉,都说这钢铁结构的龙桥结实耐用,可我就是忘不了原来的那一座龙桥,你说怪也不怪?
  见怪不怪,世间万事万物,前赴后继新旧交替,原本就很正常嘛。
  你倒是想得开,到底是文化人呐,那我问你,你就能忘掉那一座龙桥带给你的欢乐了吗?
  忘不掉又怎么样呐,它毕竟寿终正寝了呀!
  嘴硬!
  不是嘴硬,唯有如此,才能算得上发展和进步嘛。
  得了,得了,咱爷俩就别再吵嘴了,难得在这里遇上一回,你还是陪我老人家走一走吧!
  或许是为了追寻难以忘怀的过往吧!我们两个人不再打嘴仗,信步在桥头走来走去。看那流水一泄如注,奔腾而去。许许多多的秋虫在长长短短地低吟浅唱,其声不绝于耳。茫然四顾,却又无从知晓那些小生灵们究竟隐身何处。放眼看去,一畦又一畦方方正正的稻田里,插着一排排的稻草人,就如同列队的士兵一般,在秋风中不知疲倦地摇旗呐喊,驱赶着赶来觅食的鸟儿们。不远处,似乎有人一直在引吭高歌,仔细听来,竟是一首记忆中的家乡小曲,旋律优美而又缠绵,让人听得如痴似醉一般。
  流水一去不回,留存在记忆中的龙桥也已无处找寻。世事人情,大抵如此吧!
  临到分手时,我拉住赵神仙的双手,动情地说:真没想到,你老人家能够不辞辛苦,专程来看一回龙桥……
  都是卧龙镇人,这有啥想不到的呀!你不也来了嘛。赵神仙连连摆手,打断我的话头。
  咱俩不能比,我长年离家在外,也难得有这么一个机会呀!
  嗐,也许我还不如你呐,土埋脖子的人,只怕是有一天没一天了。
  可别这么说,你不是活神仙嘛,阎王爷一时半会儿地还找不到你的头上。
  我们一老一少四目相对,同时哈哈大笑起来,一时间仿佛都很开心似的。
  
  4
  
  刚刚回到家中,就接到了妻子肖晴打过来的电话。
  自我到家之后,几乎每隔一两日,我都要给妻子打一次电话,彼此互致问候,顺便沟通一下情况。也许因为时间一长,人也就日见懈怠起来。我忽然想到,好像有几天时间不曾给她打过电话了。
  果然,肖晴一开口就显得火气十足,对我毫不客气地提出了质问:孟真,你是怎么搞的呀?这几天里一直音讯全无,我还以为你失踪了,正琢磨着要不要去发一个寻人启事呢?
  那还不至于吧! 我赶忙委婉地做出解释,不过是忙了一点儿,把打电话的事情忘了而已。
  你们孟氏家族家大人多,轮到你本人头上又有多少可忙的事情啊! 该不是又遇上了旧日的情人周佳玉吧?
  肖晴,你可真行啊! 远在千里之外,还能跟我开这种玩笑!
  好了,好了,不开玩笑了,我问你,还得多少日子能回来呀?
  这可不大好说,爷爷病到这种程度,我总不能没有一个结果就回去吧!
  这不是借口吧!
  说什么呐,说什么呐,不要乱说行不行啊!
  哼,你心里压根儿就没有我,我说啥也不好听,是不是啊?
  ……
  话不投机,似乎谁都没有兴趣再说下去了,也就草草地结束了这一场并不愉快的通话。
  撂下话筒后,我的心情竟一下子变得极坏。
  记得有人说过,婚姻是爱情的坟墓。据说这一句话流传甚广,似乎已成定论。这种说法想必是出自某位过来人之口,应该说不无道理。在现实生活中,这样一种现象也已不足为奇。恋爱中的男女们卿卿我我,仿佛离开对方谁都无法再活下去似的。然而,一旦步入婚姻的殿堂,实际生活就让他们相互龃龉,再难共处。某些男女甚至反目成仇,昔日的一片温情早就丢到爪哇国去了,这一种结局不能不令人为之惋惜不已。据此,某些所谓的有识之士甚至提出“只恋爱,不结婚”的宏论,仿佛只有恋爱阶段才堪称爱情的最佳境界。
  我则以为,那不过是一种近乎荒谬的悖论而已。一对真正的情侣,只有在步入婚姻的殿堂之后,才有可能让他们共同拥有的那一份至爱,进而达到登峰造极的佳境。
  很遗憾,我和肖晴的情形只能属于前者。
  曾经共同拥有过的那一份情感,早已在柴米油盐的岁月中消磨殆尽。如果不是家庭仍在以一种生存方式制约着我们,而且还有一个共同造就的孩子从中做为纽带的话,我敢说,我们或许早已分道扬镳了。
  这是一种尴尬,也是一种痛苦。时至今日,我仍不具备走出这种困境的勇气。也许,这正是我的悲哀所在。但我相信,与我有着相同处境的男人和女人一定为数不少。仅此一点,就足以让这个美好的世界充满了某种灰蒙蒙的色彩。
  说来也巧,刚和肖晴通罢电话,就有客人登门造访。
  一位体态轻盈的女子,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不禁令我为之一怔——那一双脉脉含情的大眼睛,那温馨而又甜蜜的笑靥,那性感极强微微上翘的嘴角,合在一起相映生辉,依旧保留着当年的风韵。就是这样一张面孔,令我魂牵梦绕,不止一次地在梦中苦苦追寻。那种再也无从寻觅的痛苦,也一直在折磨着我。尽管十几年不曾见过面了,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她。她却顽皮地对我一笑,说:孟真,你还认识我吗?
  从小学到中学,咱俩一直共用一张课桌,我咋能忘得了你呢?我跨上一步,紧紧拉住她的手,佳玉,真的是你吗?我不是在做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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