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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2021/2/24 修改:2021/6/28
16章 主旋律,悬疑推理,犯罪 小说
《雀鹰行动》第1-5章
耶果累累 [甘肃兰州]
 出售价格:面议 [如何联系作者]
1-5
  • 故事梗概
  • 作品卖点
  • 作品正文

  【本作品已在华语剧本网版权保护中心进行版权登记,登记2021-B-00776】


  可可西里  惊险  枪战

  可眼下又怎么办呢?他抬头向四周看了看,周围全是稀乎乎的泥浆,那些在风中摇曳的芦苇和野刺,离他足有丈把远,别说他一只胳膊,就是再有几只胳膊也够不着它。怎么办呢?他忽然想到罗小禾他们。对,把他们喊来。他刚要张嘴,又停住了。不能喊,他想,喊了来,不是看我马玉彪的笑话吗?罗小禾那小子没事干尽揭人家的老底,往后我这中队长还当不当?
  想了半天,他决定还是自己往出挣扎。于是,就鼓起劲,两手按在泥浆里,想自个儿拔出来,可这一招也失灵了,没等使劲,两只手就直往泥里钻。挣扎了好大一会儿,不仅身体没有拔出一寸,而且倒往里陷了一截,泥浆已经淹住他的胸脯了。
  “完了!”他想:“我马玉彪彻底完了!谁能想到我这猛虎队长今天却在这片烂泥滩里栽下了!”
  他忽然看见了小穗子那双泪水盈盈的眼睛。“小穗子!”他在心里呼唤了一声:“你原谅我吧,小穗子。我答应过你,出去是个啥样,回来还是个啥样。你看我,现在已经没法动了,等不了一会儿,就没命了。将来怕连尸首都找不着了。小穗子……”
  想到这里,马玉彪禁不住像狼嚎似地哭出声来。
  马玉彪结婚还没有一周,就参加了这支开赴可可西里的特勤分队。因而,他同新婚妻子的告别更充满了一种生离死别的悲壮味道。
  马玉彪的妻子小穗子长得美。她的全部特点,概括起来就八个字,娇小玲珑,温柔妩媚。在马玉彪的眼里,小穗子的音容笑貌,品行体态无一不是美的。他甚至想起了曾经看过的几部为数不多的古书上的两句话:沉鱼落雁之容,闭月羞花之貌。这两句话用在小穗子身上,一点也不过分。
  然而,使他感到内疚的是,他对小穗子爱的回报实在是太少了!谈恋爱每次约她出来,一到归队时间,他从公园的长椅上站起来,看着小穗子瞪大的、长睫毛不断眨动的黑眼睛,说“我该回中队了”的时候,小穗子总是有有些凄楚地问他:“不能多呆一会儿吗?”
  “不能。”
  于是,小穗子就扭过头去,泪水滚落下来。他看到小穗子肩膀一耸一耸地,不时撩起那件绿色丝头巾悄悄拭泪。
  他真想走过去将那娇小的身体揽在怀里,替她擦干眼泪,然后吻她长睫毛下的大眼睛和那两片精巧的、丰润的小红唇。
  可是,他没有。自从他们开始恋爱以来,他还没有拉过她一次手,或者让她挽过一次臂膀,更谈不上拥抱和接吻。
  小穗子转过脸来,强装着很高兴的样子,挤出三个字:“你去吧!”
  于是,他就转身走了。
  走出很远了再回过头来,还见小穗子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小巧的身材看上去那么惹人怜爱,那么让人心疼。
  这个粗拉拉的大汉子就觉得身已对不起小穗子。
  终于有一天,他感到再这样下去,对他、对小穗子都是一种残酷时,就对小穗子说:“我们结婚吧!”
  小穗子欣喜地扑过来,搂住了他的脖子,在他胡子拉茬的脸上亲呀,亲的,泪水抹得他满脸都是。
  他感到一种狂躁、一种热血涌上头顶的令人颤栗的激动。但他还是镇定下来,使劲掰开小穗子紧紧缠绕在他脖子上的手臂,说:“像什么样子,让人看见多不好!”
  小穗子倒显得有些顽皮,她不在乎地说:“看就看,我不怕,谁让我爱上一个当兵的呢?”
  马玉彪就说:“等结婚吧,结了婚,我加倍地补偿你。”
  于是,他们开始商量结婚的事。马玉彪坚持要把婚礼放在中队举行。因为战士们早就喊着要吃他的喜糖了,小穗子坚持要按当地的民俗习惯举行。因为这样,就得到了族人的承认。商量结果,两个人的意见都采用。因为小穗子的父母都是城市居民,所以送问包、茶包、彩礼等一应免除。只请阿匍写了“依扎布”⑵ ,喝了果子茶,商定了结婚的日子,就算准备停当了。
  结婚是在一个礼拜天里。那个礼拜天阳光灿烂,中关清真寺在阳光下显得更加的肃穆。马玉彪在族人的簇拥下,牵着小穗子来到礼拜堂。他按照阿訇的要求背颂了信仰箴言,回答了提问。听银须飘动的阿匐用阿拉伯语念完了“尼卡海”⑶。最后,阿訇抚着马玉彪和小穗子的头顶祝他们婚姻美满、幸福如意。一大群人向他们的头顶抛撒着核桃、枣、麦子和谷粒,他们俩人如同一对幸福的天使,在热情和欢乐的人群里陶醉着……
  中队的婚礼比礼拜堂更热闹,更富有现代气息。战士们好不容易逮着这么一个起哄的机会,变着法儿让他们出节目,要新郎新娘咬苹果、喝交杯酒、给大家发糖、点烟,甚至要让他们当众接吻……
  等大家簇拥着他们进了洞房以后,夜已经很深了。
  在充满温馨的新房内,在桔红色的灯光下,马正彪注视着小穗子,觉得这时的小穗子比任何时候都要美,都要可爱。他一把抱过小穗子,高高地抛起来,再接住。他感到小穗子在他的怀里不断地抖动,颤栗。他使劲搂住她,两条有力的、粗壮的胳膊紧紧地箍住了小穗子小巧而丰满的身体。他搂着,听到小穗子发出轻微的呻吟和抽泣。他看到小穗子长长睫毛下的眼睛流下了两道晶莹的泪珠。这一刻,他对她无限的柔情蜜意,从心灵深处如水般涓涓流过,他吻了吻小穗子的眼睛,吻干了小穗子流出的泪水。之后,他以更加热烈、迅猛、长久的动作吻着小穗子的红唇。小穗子也楼起他的脖子,与他接吻起来。他们都感到这是一种如饥似渴的需要,是他们长久压仰、锁闭的情感得到渲泄的最好方式。
  ……
  几天的新婚生活就是在这样一种柔情蜜意中度过的。
  那天早晨,马玉彪醒来以后,突然对自己几天来一直沉溺在爱海中的行为有些羞耻。于是,他便去了一次中队。谁知,一到中队,他就忘记了自己是个正在休婚假的新郎官。正好那天巴维尔来中队挑选去可可西里执行任务的特勤队员,他死缠硬磨地报了名。心里想得很简单:养兵千日,用兵一时。个人的事再大,与打仗相比,也是小事一桩。更何况自已现在每天闲呆在家,没有多少事呢。咱们当兵的,在这一点上绝不能含糊。
  可是,当他回到家,一见到小穗子那份柔情和爱意,他甚至不知如何对她说这件事情。
  最后,他还是艰难地、结结巴巴地说完了上级让他去很远的地方执行任务这件事。小穗子甚至不相信这是真的。等她确认无疑时,就不再问了,两眼失神地望着窗外,好像那一刻她的灵魂已经不存在了,两行眼泪悄悄地从她的脸上滚落下来。
  许久,她缓慢地站起来,一下回过头,猛扑在他的怀里,双手抓住了马玉彪的肩头,不停地摇动着:“你……不能……不去嘛?”
  马玉彪有些不知所措地摇了摇头。
  这下子,小穗子彻底失望了。她一把搂住马玉彪宽大的脊背,爬在他胸前哭出声来……
  之后,她又擦擦眼泪,悄没声息地去给他准备东西。
  晚上,当她娇小的身体紧依着马玉彪躺下,马玉彪就再也忍受不了她那份酸楚神情的折磨,一双铁一样的臂膀,紧紧地箍住了她。
  “你不能好一点吗?”他说。
  “我好着呢。”她极力露出一丝笑容:“你看,我已经好了。”
  “……”
  “你生气了吗?”
  “没有。”
  “我就是担心你这脾气,一遇上打仗,把啥都忘了。你去,我答应你。只是我要你去是个啥样,回来还是个啥样。不然,我不答应。”
  “嗯。”
  “今天,是你要求去的吧?”
  “……嗯。”
  “我就知道。撒谎都不会。你这一去……真有个……三长两短,我,……呜呜呜呜……”
  小穗子说着就哭起来了。她边哭边捶他的肩,张开嘴在他裸露的胸脯咬呵,亲的,泪水把他的胸前弄湿了一大片……
  他当时就想,冲着小穗子这份情意,他也该活着回来。
  可是,现在自己身陷沼泽,只有等着去死了。他不无悲哀地想。
  
  再说这一天罗小禾带着金贝与马玉彪分开以后,就向前面搜寻而去。眼前全是一片连着一片的水,他让金贝在前面带路,自己非常谨慎地向前走。别看罗小禾平时嘻嘻哈哈的,可干起事来,还是蛮认真的。遇到问题,总是先动动脑子。今天在芦丛外的茅棚里,他从见到那个独眼人的第一眼起,就觉得这人不地道。首先是那一只眼睛,贼溜溜的,让人心里不踏实。其次,那人说他是靠打猎钓鱼为生,他就觉得有点奇怪,于是就追问下去,谁知被那人的几句哈哈和马玉彪心急火燎的样子给打断了。走在路上,他还特意提醒了马玉彪一句,可马玉彪却像没事似地敷衍了他。因为缺少防备,就给了那家伙逃走的机会。现在,马玉彪火憋憋地吩咐他和单长军散开寻找,他又不好说什么,就按着马玉彪指的方向一个劲地寻下去。
  金贝在前边跑着,不时回头看看它的主人。罗小禾不时紧追几步,摸一摸金贝的脑袋。
  金贝是一只德国纯种警犬。从总队组建警犬队以来,金贝一直归罗小禾专人训练。一年多来,它和罗小禾建立了一种人们难以想象的情谊。
  去年冬天,一个抢枪逃犯被围捕部队追至离市区五公里外的南山林子里边。罗小禾带着金贝参加了围捕。金贝以它敏锐的嗅觉,很快便找到了罪犯藏身的南山寺。南山寺属于文物保护单位,只是历经了多年风雨以后,已经变得破败不堪,因此,这里绝少有游人驻足。
  部队很快包围了寺庙。罗小禾带着金贝和几个战士直插寺里。金贝在前面带路,嗅到寺中正堂,就再也嗅不到罪犯的气味了。金贝急得吱吱直叫唤。
  突然一个战士喊道:“在上边!”大家纷纷抬头,只听“啪”的一声枪响,刚才喊叫的那个战士已经倒在了地上。其他人还没看清罪犯的模样,只见上面撒下来一股尘土,整个大厅顿时罩满了尘雾。
  罗小禾擦掉眼中的尘埃,迅速贴到了柱子后面,再透过还未散尽的尘土看那房顶时,已经没有罪犯的踪影了。他把金贝按在柱子下,刚露头想寻找罪犯时,突然从那泥塑的佛像后面打来一枪,子弹从他耳旁掠过。他一转身,从柱子另一侧冲出来,端起冲锋枪照着佛像一顿猛扫,那些佛像的脸上、身上顿时啪啪叭叭地飞溅起一股股土沫。他想,这家伙肯定完了,就向那些佛像前面冲过去。可怎么也没想到罪犯不但没死,而且早已从佛像的后面溜到罗小禾身体的一侧。当他听到动静,回身看时,已经晚了,那家伙的手枪已经对准了他。就在那一瞬间,只见眼前金光一闪,金贝刷地一下就扑到罪犯胸前,一口叼住罪犯举枪的手,那家伙顿对痛得哇哇乱叫,只几下,手枪就从罪犯的手中掉落下来,战士们扑上去,生擒了这个抢枪犯。
  从那以后,罗小禾对金贝的感情更加亲密,他们好像一对亲兄弟似地形影不离。
  这次出发前,罗小禾已经考上了指挥学校,正准备行装去学校报到。可一听要抽金贝去可可西里参加战斗,就再也不愿去学校上学了。他不能让一个不熟悉金贝脾性的生手去调教它。事实上,金贝除了听罗小禾的话以外,别人的话它是一概不予理睬的。
  最后总队政治部也只好同意他暂不去学校报到,跟随小分队一起执行完任务再说。
  此时,金贝一直在前面跑着,罗小禾就紧跟在后。他边走边在心里嘀咕,这样盲目地寻找,到底能不能抓住那个独眼人?
  地上到处是一洼一洼的水,每遇有水的地方,罗小禾开始还绕着走,可后来也顾不了那么多了,遇到水洼就扑通扑通从水里走过去。
  不大一会儿,跑在前边的金贝忽然停住,竖耳听了听周围的动静,一个跳跃,跳过水洼向前边跑去。
  跟在后面的罗小来断定金贝可能发现了什么情况,也大踏步追过去。没跑两步,突然扑通一声,陷进了水洼里,他想挣扎着站起来,可身体急剧下陷,他感到泥水已经渗透衣服,把下半截身子弄得水湿透凉,只一会功夫,泥水已经淹到他的胸脯了。
  那金贝听见后面有异响,回头见主人已陷入沼泽,就一个急转弯,疾风般跑转回来。
  罗小禾见金贝试探着想来救他,就喊了一声:“别过来!”
  说话间,身体还在不停地下陷,泥浆马上就要涌上他的领口了。
  金贝见了,朝天“汪汪”地叫了两声,便爬下身子,一点一点朝罗小禾跟前移去。就在泥浆马上要淹到罗小禾脖子的时候,金贝的嘴就死死地叼住了罗小禾的领口。
  此时的罗小禾已经没有一点力气了。他看着眼前这只紧叼着他领口的警犬,感到它沉重的鼻息吹到他的脖子里,毛茸茸的脑袋紧贴在他的脸上,使它产生了一种酥痒痒的感觉,他的眼睛正对着金贝的眼睛,他见到金贝的眼睛里有那么一种难以言说的光在闪动,本来想对它说点什么,可此时的他,已经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了。
  金贝叼着他的领口,一点都不放松。慢慢地,金贝的身体就一点一点地朝后退去。可是,要从泥里面把一个比自己体重大几倍的人拉出来,这又谈何容易。它叼着罗小禾的衣领使劲朝后拉,身体如同一只打懒腰的猫一样,前胸和前爪匍匐于地,后腿直蹬,尾巴高高竖起来,不断地左右甩动着。挣扎了一会儿,罗小禾感觉腿下似乎往上提了一下,他努力从泥里拔出自己的双臂,一面左右划动,一面使劲蹬腿,这一招果然奏效,不大一阵,他的脊背就全部露出来了,最后,靠着金贝的拉力和自己的挣扎,终于从泥潭里面爬了出来。
  他爬在干草地上,好半天没有起来。一抬头,正遇上金贝那双慈怜的眼睛时,就再也忍不住了,一把搂过金贝,哭喊了一声“我的金贝啊”,就泣不成声了。
  他想,如果不是金贝及时搭救,他早已经陷进那片稀泥里面去了,再有十个罗小禾这会儿也完蛋了。他再也控制不住自己,一边搂着金贝哭,一边诉说着对它的感激之情。金贝也不断用脑袋蹭着他的脸,他感到金贝的绒毛此刻是那么柔和,让他顿时产生了一种无比温馨的感觉。
  也不知过了多久,暮色开始笼罩这片芦草丛时,忽然从芦苇深处传来闷闷的一声枪响。金贝马上警觉地站起来。罗小禾也挣扎着爬起来,抖了抖身上的泥浆,说:“咱们去看看。”就和金贝直奔枪响的地方而去。
  
  这一枪是马玉彪放的。
  当死神一步步向马玉彪逼近的时候,他忽然想到自已不能这样白白地死掉,他才二十八岁,家中还有娇妻在等待着他回去,并且他的任务还没有完成,那些凶残的坏蛋还没有被消灭,如果就此死掉的话,那就恰恰说明他马玉彪是个熊包、软蛋,在还没有见到真正的敌人之前,就让这片沼泽给吃掉了。那将更是他这个中尉军官、猛虎队长的最大耻辱。
  于是,他也顾不上面子不面子了,就向天空开了一枪。
  不久,金贝就带着满身是泥的罗小禾赶来了,单长军也跑了过来,他们两个人,加上金贝,用金贝救罗小禾的办法,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将马玉彪牵了上来。
  马玉彪被牵上来以后,就大口大口地喘气。之后,几个人踏着朦胧的夜色,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回摸去,尽管已经有了两次的教训,也十分小心谨慎,可单长军仍然在半路上被陷进去一回,好在人手齐全,陷得也不深,就几下拉了上来。等他们回到驻地以后,已经晚上十二点多了。
  ⑴蒙语,父亲。
  ⑵婚书。
  ⑶结婚证词。
  
  第四章 故事里的血腥
  
  再说那个独眼龙,他把马玉彪他们甩掉之后,就一直奔“掌子”去了。“掌子”是金客对桑洛依那金场的称呼。
  这个独眼龙原是一个劳改犯,刑满释放后,旧性难改,因赌博杀了人,就投到桑洛依那金场老三黑豹的麾下,当了个小拿司⑴。在一次与企图进占掌子的金客们的械斗中,被对方打瞎了一只眼睛。黑豹见他买命有功,加上他生性狡诈,就让他在“金道口”当了个“道头”。负责外界与掌子里的联络。
  事实上,他今天在茅棚里早已窥见了马玉彪他们。当马玉彪他们向他的茅棚走来时,他就闪进了芦丛中,观察这几个荷枪实弹的武警来这里的意图。后来,他从芦丛中走出来,谎言搪塞了一顿,这几个人就上钩了。当他把那几个人甩掉以后,就往掌子而去。
  天黑不久,他就到了黑豹把持的斧劈门外。这里,一面邻着沼泽,一面背靠金场。隔断金场与沼泽的是一道不算太高的石岭。石岭陡且直,石岭的中间,被骤然间断开一条数十米宽的豁口。这豁口生得险峻奇特,真好似天公在这横断金场与沼泽的石岭上,用大斧劈开的一道口子。从桑洛依那的格布达雪山消融下来的雪水,在金场里汇成一条河流,绵延数十里,最后,全部涌向这里,从这道峡谷中通过,流向了一眼望不到边的死亡沼泽。斧劈门是通往桑洛依那的唯一通道, 除了斧劈门,没有别的地方能够进去。
  独眼龙到了斧劈门前以后,只听石岭上方传来一阵拉枪栓的声音,接着传来一声断喝:“哪里塞子,到爷门上讨钱?”⑵
  独眼龙抬起头,骂了一句:“妈拉巴子!猴子你眼瞎了?喊叫个啥!连你独眼爷都不认识了?”
  那个被称作猴子的一听,马上软了下来:“哎哟,是独眼爷呀,你老不在棚子里歇着,喝喝老酒,玩玩女人,跑这里干啥?”
  “少啰嗦,快下来开门!”独眼龙显然不耐烦了。
  那猴子并不着急。他打了个呵欠:“我的爷,山门的规矩你不是不懂。开了门,当家的怪罪下来,我吃不了兜着走。”
  “猴子,我操你妈!”独眼龙有些火了:“想当年,你他妈还是爷手下的一个毛毛卒,这阵你倒拿起大来了。快开门,老子找当家的有急事!”
  “独眼爷,你别着急,我先看看。”猴子说着,一道手电光打下来,在独服龙的脸上晃来晃去,独眼龙经不住那强光的刺射,赶忙抬起胳膊去挡那一只独眼。
  手电光在独眼龙的前后左右又扫了扫,这才听猴子说了一声:“你等着,我马上下来。”
  不一会,就见峡谷那头的木栅门拉开了。这门一边连着陡壁,一边邻着河谷。猴子三步并做两步跑过來,正想张嘴说点什么,就被独眼龙一个耳光搧得晕头转向。独眼龙边走边回头骂:“也不看看你爷是谁?老子今儿让你长点见识,狗杂种!”
  独眼龙骂着,就径直穿过斧劈门,向里面走去。
  这里,到处布满了地窝子、陋棚、简易的木房和依山开凿的小窑洞。这些地方大都亮着灯光,里面吵杂一片,传出猜拳行令的吆喝声、叫骂声,还夹杂着男人的狂笑和女人的尖叫声。置身此间,使人一下觉得进入了一个脏污不堪的下流世界。
  独眼龙抽动了两下鼻子,嗅了嗅迎面飘来的肉香和酒味儿,强咽下唾沫,就直接向不远处的平台上走去。那平台的深处,有一间比下面那些地窝子和陋棚强得多的雪松木椽搭起来的房子。房子里亮着灯光,静悄悄的没有一点声音。
  这就是占据桑洛依那的三霸主,也是掌子里的三号当家人黑豹和他的情妇雪里红住的地方。
  黑豹真名叫刘三姓子,因为长得黑,所以,黑豹这名字便代替了他的真名。黑豹很小的时候就死了母亲,是他爹一手把他带大的。他爹是关东一带很有名的淘金王。当年曾拉着一帮弟兄占了大半个瑷河的淘金场。黑豹跟着他爹踩金点,辨成色,挖、筛、吹、淘无一不会,几乎把他爹的那些看家本事全学到了手。
  后来,有一天夜晚,他爹睡熟了,被同伙中几个贪财的家伙杀了,抢走了金子。等他第二天早晨起来一看,他爹赤身倒在血泊中,身上被砍了七刀。他扑过去,爬在他爹身上哭啊,喊啊,摇啊,可他爹就是不应。他每摇动一下,他爹身上的刀口就不停地往出流血,血在地面那黑色的泥上中,变得稠红而鲜亮。
  这就是刚刚董事的他所看到的人间的罪恶。
  掩埋了爹的尸体以后,他在关东几乎没有什么亲人了。于是,就打起小包袱卷儿,在爹的坟头上站了半天。那时候,他已能没有眼泪了,他认清了这个世界。他想,要想在这个狼一样的世界里生存下去,只有变得比狼更凶残。他打定主意,决心闯遍天下,与四方雄杰争个你高我低。他不相信,这个世界就没有他黑豹的一条活路。
  他启程了,内蒙、新疆、甘肃、宁夏,到处周游。几年的流浪生活,使他更加坚信了自已活人的准则,使他变成了一个好勇斗狠的狂徒,也锻炼和增强了他的体魄,他由过去一个关东愣小子变成了一条虎背熊腰、膀大腰圆的黑汉子。他相信,凭着自己这健壮的体魄,打遍天下也没人敌得过他黑豹。
  那一年,他来到青海海西金场,在一个外号叫七寸蛇的金把头手底下当了个小管事的。七寸蛇是个心地险恶、善于算计金客的小人。年底分红时,他竞携带着大伙一年劳作收获的金子和自己的亲属,夜半逃走。金客们闻讯哭天嚎地。一向行侠仗义的黑豹再也无法忍受,揣了一把短刀,寻踪追去,在青藏公路394公里处,追上了那几个人。七寸蛇还想用均分金子打动黑豹,可黑豹哪理这一套,一刀就捅进了七寸蛇的心窝。他看到那家伙惨叫了一声,倒下去,在血泊中扭动、挣扎,心里顿时产生了一种复仇的快感。他已经杀红了眼,把那四个随行的也给一一结果了。
  黑豹在公路边上站了一会,想了想,把带血的短刀在鞋底上蹭了两下,揣进了怀里。然后收拾起七寸蛇卷走的金子。破晓时分,一辆大卡车由东边开过来,他就爬上拖斗,汽车一直把他带到了格尔木。
  尽管他小心躲避,可还是有一个警察盯住了他。他在自由市场的一条巷子里往前走,那警察盯着他不放。后来,他就突然转回身向那警察走去。警察刷地掏出枪对准了他。
  “站住。”警察说。
  他站住了。
  “你是黑豹?” 警察问。
  “是。”他答。
  “杀了人?”
  “是。杀了。五个。”
  那警察掏出手铐,说:“你被捕了。”就抓起他的一只手戴铐子。就在这一瞬间,他忽然从怀里掏出短刀,向警察胸前刺去,那警察没有防备,就被他刺倒在地。他拣了手枪,朝警察看了看,说:“对不起,老兄,不是我找你的。”就逃离了格尔木。
  很早,他就知道可可西里有一片藏金子的地方。那地方不仅有金子,而且人是进不去的。穷途末路,再没有其他地方可去,他就奔可可西里而来。
  到了死亡沼泽以后,他在里面转了两天。第三天头上,他既累又饿,加上长期疲手奔命,身体已经累到了极限,眼前一黑,就扑倒在沼泽当中。
  那时候,秃鹫已经踩出了金道,并且把蝎子也带了进去。那天,他从外面返回金场,就发现了倒在水洼里的黑豹,就把他背了进去。
到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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