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
小说
父爱不缺席
- 故事梗概
- 作品卖点
- 作品正文
一次,文哥的同事去大娘家吃饭。吃饭的过程中,他的同事提起了一件事。可这件事却成了大娘发飙的导火索。
同事说:“洪文真是好样的。一直照顾他老叔,给他老叔拿钱一拿就一千一千的给。”
这个同事,是文哥的好朋友,所以,他的本意只是想和大娘聊天,说说他对洪文的钦佩。说洪文做得很好。没想到,大娘听到这话时,当时就火了。大娘的最最厉害的点,就体现在骂人上。
“你有钱认可给你老叔,你也不给我,是不是?我的养老费你怎么不给,给你老叔?……”
洪文被大娘骂的很惨,同事觉得很抱歉,但毕竟大娘知道了洪文帮我们的这件事。原本以为洪文的帮助,也就会因此截止了,可是,如果那样,他就不是洪文了。
开学之前,我收到了洪文转到卡里的5000元。这是我可以继续学业的救命稻草。我只是在电话中说着谢谢,哥在那端笑了,我听着哥哥的笑声,感到了一阵温暖。
虽然乘火车,只需要1个小时的距离。但这毕竟是我第一次离开家,去另外一个城市。爸爸要照顾妈妈,不能送我,所以请邻居叔叔送我。
邻居叔叔,是个1.8米还多的大个子,长得壮壮的。自己开的美容院。她家里有一个小女儿,曾经在我高中的假期时,还帮我联系了两个同学,来我家里让我做家教。虽然费用不高,但也是一点收入。
这个女孩后来考上了空乘,她的爸爸也再婚了。自此,再也没有了联系。
大学时光
我的大学,虽然不是名牌大学,但我依旧很开心。我觉得这是我的一片新的天地。我不用再生活在被救济的圈子里,可以挺直腰杆,可以抬起头,可以真真正正地做我自己。
入学后,第一件重要的事情就是军训。可能因为学校的标准不一样,我们没有穿迷彩服。记得那时我的头发短短的,穿着一件蓝色的V领短袖。九月的太阳好毒,没有擦任何防晒的我,才一两天,我就被晒的很黑了。短发加上黝黑的皮肤,我更像一个假小子了。
那天军训,我们班的一个女孩儿突然晕倒了。大家慌忙地帮着忙,后来我主张并且一路照顾着,把她送到了最近的医院。帮她办理挂号,去科室,经过检查,没有什么大问题了,后来又送她回宿舍休息。
经过这件事情,大家都觉得我的能力很强,慢慢和我都走得近了起来。
军训结束,就开始正式上课了。我的专业是经贸英语。开学第一天,英语老师让每个同学做一个全英的自我介绍。当我的自我介绍完成后,我的英语基础,受到了同学们的羡慕,也得到了老师的认可。我的认可度又增加了一些。
班里和系里都要竞选干部了。我的同学们都推荐我竞选学习部部长。我默默地笑着。我自己认真地写了一份竞选的演讲稿,我竞选的职位是:系学生会主席。
九月的一个傍晚。多媒体厅里,灯光璀璨。竞选的场面真的好热闹。党支部的小颖老师,担任主持人,换去大镜框,带上了隐形眼镜,画着淡淡地彩妆,外套搭配的也十分精致。竞选的同学们,以及拉拉队的同学们也都到来了。一切只等竞选时刻的开始。
同学们各自介绍和展示着自己的才艺。而从小做主持人的我,更适合以演讲的方式来进行。我为竞选的同学一次一次地鼓着掌,终于到我了。
还是那个短短头发,带着眼镜,被晒的黑黑的我。当我走上讲台,我觉得那是全新的一个我。我可以扬眉吐气地讲话,我可以把的才华和理想告诉大家,即使,我曾经是享受国家救济的孩子,尽管我的妈妈卧病在床,尽管我的家里一贫如洗,可这一刻,我就是我。
也许,这一刻的演讲,包含了我太多的情感。我说着说着,忘却了周围的一切,忘记了我只是在竞选。当我的发言停止,台下响起了热烈的掌声。和我很要好的几个同学,都围上来,说我太棒啦。我看到她们为我高兴地表情,心里暖暖的。
终于,在公告板上,我看到了自己的名字。我成功竞选上了系学生会主席。
随后,我的学习生涯和管理生涯同时开始了。按照高年级以往的惯例,担任系干部的同学,通常是能力很强,但学习成绩不理想,在我身上,我打破了这种常规的想法。
我主持了英语的演讲比赛,和学院的一位学哥,大家称他是学院的:“金话筒。”参加学院的辩论赛,成为最佳辩手;入学当年的12月份,参加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一次通过;代表学校参加全国高职高专的英语口语比赛,获得二等等奖(和第一名只差0.5分),这是学院最好的成绩。高职高专的英语比赛,学院参加过很多次,最好的成绩是优秀奖。这次,我成为了学校的骄傲。
为我骄傲的,不只我的指导老师,还有我的系主任。那时主任差不多有50岁了。他表面看起来,特别严肃,很少笑。记得当时报考英语四级考试时,我还和他吵了一架。他说我刚上大学,英语还没学几课呢,这时报名纯属乱花钱。我偏不听,就在报名截止的当天下午,堵着气交了报名费。
当我去取英语四级证书的时候,他重新认识了我这个倔脾气的女孩。
初识他
记得开学之初时,我的宿舍里有两个专业的学生,一部分是我们经贸英语的,还有几个是机械系的。那时,我特别喜欢吉他,总想着可以用吉他弹奏民谣。那是我梦想生活的一部分。我想在未来的某一天。在一个屋角,暖暖的阳光照进屋里。屋里一张小桌子,桌子上放着一杯咖啡,旁边立着一个书架,书架旁边的墙上,挂着一把吉他。那个画面,真的很美。
我上铺那个机械系的女孩,是宿舍里年龄最大的,比我们都大一岁,所以就叫她老大。
老大班级里有一个男孩,叫宁。他会萨克斯和吉他,还会跳舞。她知道我也想学吉他后,就引荐我们认识。
我们约见的地点是球场。我喜欢打羽毛球,于是扛着羽毛球拍在球场等了近一个小时。一直也没见到他。原来他在篮球场打球,他休息时就找是哪个女孩,对于我这假小子,他根本没发现。
同事说:“洪文真是好样的。一直照顾他老叔,给他老叔拿钱一拿就一千一千的给。”
这个同事,是文哥的好朋友,所以,他的本意只是想和大娘聊天,说说他对洪文的钦佩。说洪文做得很好。没想到,大娘听到这话时,当时就火了。大娘的最最厉害的点,就体现在骂人上。
“你有钱认可给你老叔,你也不给我,是不是?我的养老费你怎么不给,给你老叔?……”
洪文被大娘骂的很惨,同事觉得很抱歉,但毕竟大娘知道了洪文帮我们的这件事。原本以为洪文的帮助,也就会因此截止了,可是,如果那样,他就不是洪文了。
开学之前,我收到了洪文转到卡里的5000元。这是我可以继续学业的救命稻草。我只是在电话中说着谢谢,哥在那端笑了,我听着哥哥的笑声,感到了一阵温暖。
虽然乘火车,只需要1个小时的距离。但这毕竟是我第一次离开家,去另外一个城市。爸爸要照顾妈妈,不能送我,所以请邻居叔叔送我。
邻居叔叔,是个1.8米还多的大个子,长得壮壮的。自己开的美容院。她家里有一个小女儿,曾经在我高中的假期时,还帮我联系了两个同学,来我家里让我做家教。虽然费用不高,但也是一点收入。
这个女孩后来考上了空乘,她的爸爸也再婚了。自此,再也没有了联系。
大学时光
我的大学,虽然不是名牌大学,但我依旧很开心。我觉得这是我的一片新的天地。我不用再生活在被救济的圈子里,可以挺直腰杆,可以抬起头,可以真真正正地做我自己。
入学后,第一件重要的事情就是军训。可能因为学校的标准不一样,我们没有穿迷彩服。记得那时我的头发短短的,穿着一件蓝色的V领短袖。九月的太阳好毒,没有擦任何防晒的我,才一两天,我就被晒的很黑了。短发加上黝黑的皮肤,我更像一个假小子了。
那天军训,我们班的一个女孩儿突然晕倒了。大家慌忙地帮着忙,后来我主张并且一路照顾着,把她送到了最近的医院。帮她办理挂号,去科室,经过检查,没有什么大问题了,后来又送她回宿舍休息。
经过这件事情,大家都觉得我的能力很强,慢慢和我都走得近了起来。
军训结束,就开始正式上课了。我的专业是经贸英语。开学第一天,英语老师让每个同学做一个全英的自我介绍。当我的自我介绍完成后,我的英语基础,受到了同学们的羡慕,也得到了老师的认可。我的认可度又增加了一些。
班里和系里都要竞选干部了。我的同学们都推荐我竞选学习部部长。我默默地笑着。我自己认真地写了一份竞选的演讲稿,我竞选的职位是:系学生会主席。
九月的一个傍晚。多媒体厅里,灯光璀璨。竞选的场面真的好热闹。党支部的小颖老师,担任主持人,换去大镜框,带上了隐形眼镜,画着淡淡地彩妆,外套搭配的也十分精致。竞选的同学们,以及拉拉队的同学们也都到来了。一切只等竞选时刻的开始。
同学们各自介绍和展示着自己的才艺。而从小做主持人的我,更适合以演讲的方式来进行。我为竞选的同学一次一次地鼓着掌,终于到我了。
还是那个短短头发,带着眼镜,被晒的黑黑的我。当我走上讲台,我觉得那是全新的一个我。我可以扬眉吐气地讲话,我可以把的才华和理想告诉大家,即使,我曾经是享受国家救济的孩子,尽管我的妈妈卧病在床,尽管我的家里一贫如洗,可这一刻,我就是我。
也许,这一刻的演讲,包含了我太多的情感。我说着说着,忘却了周围的一切,忘记了我只是在竞选。当我的发言停止,台下响起了热烈的掌声。和我很要好的几个同学,都围上来,说我太棒啦。我看到她们为我高兴地表情,心里暖暖的。
终于,在公告板上,我看到了自己的名字。我成功竞选上了系学生会主席。
随后,我的学习生涯和管理生涯同时开始了。按照高年级以往的惯例,担任系干部的同学,通常是能力很强,但学习成绩不理想,在我身上,我打破了这种常规的想法。
我主持了英语的演讲比赛,和学院的一位学哥,大家称他是学院的:“金话筒。”参加学院的辩论赛,成为最佳辩手;入学当年的12月份,参加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一次通过;代表学校参加全国高职高专的英语口语比赛,获得二等等奖(和第一名只差0.5分),这是学院最好的成绩。高职高专的英语比赛,学院参加过很多次,最好的成绩是优秀奖。这次,我成为了学校的骄傲。
为我骄傲的,不只我的指导老师,还有我的系主任。那时主任差不多有50岁了。他表面看起来,特别严肃,很少笑。记得当时报考英语四级考试时,我还和他吵了一架。他说我刚上大学,英语还没学几课呢,这时报名纯属乱花钱。我偏不听,就在报名截止的当天下午,堵着气交了报名费。
当我去取英语四级证书的时候,他重新认识了我这个倔脾气的女孩。
初识他
记得开学之初时,我的宿舍里有两个专业的学生,一部分是我们经贸英语的,还有几个是机械系的。那时,我特别喜欢吉他,总想着可以用吉他弹奏民谣。那是我梦想生活的一部分。我想在未来的某一天。在一个屋角,暖暖的阳光照进屋里。屋里一张小桌子,桌子上放着一杯咖啡,旁边立着一个书架,书架旁边的墙上,挂着一把吉他。那个画面,真的很美。
我上铺那个机械系的女孩,是宿舍里年龄最大的,比我们都大一岁,所以就叫她老大。
老大班级里有一个男孩,叫宁。他会萨克斯和吉他,还会跳舞。她知道我也想学吉他后,就引荐我们认识。
我们约见的地点是球场。我喜欢打羽毛球,于是扛着羽毛球拍在球场等了近一个小时。一直也没见到他。原来他在篮球场打球,他休息时就找是哪个女孩,对于我这假小子,他根本没发现。
到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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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就是曾经那个有着伟岸的身影,如今却变成需要我们呵护的老娃娃的人。
父爱如山高,似海深。当我们拥有亲情、友情、爱情、同学情的时候希望彼此都能好好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