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故事梗概
- 作品正文
约翰:就当是科幻小说吧!想想看。
哈里:好,一个穴居人一直活到了现在。
约翰突然大叫了一声,其他人吓得一哆嗦,紧接着同时大笑。
桑迪端着吃的走进里:怎么了?
阿特:约翰说他活了一万四千年。
桑迪:约翰,你最多也就九百岁。
哈里:好吧,我们陪你玩,继续讲笑话?还要抖包袱?
约翰还是很严肃:没过十年左右,当人们开始意识到我不会变老我就会离开那个地方。
阿特:很好,反应很快,你写完了一定给我看看。
约翰:还要听嘛?
哈里:当然,相当有意思。好吧,你说你是一个克鲁马努人。
约翰:我也不确定,这应该是最接近事实的猜想,从考古数据,地图和人类研究中,我把从两河流域时期开始的最后 4000 年的事情都串起来了。
阿特:你比大多数人都厉害啊,继续。
约翰:背景知识你们都知道了,我就长话短说,在我自称的第一个生命阶段,我活到了 35岁,就是现在这样,我成了部落的首领,因为他们认为我是有魔力的,我甚至都没和别人抢,之后他们产生了恐惧,把我赶跑了,他们认为,我靠偷窃他们的生命来保持年轻。
哈里:史前版本的吸血鬼神话。
约翰:我对最初的一千年有了确切的了解。
丹:那你怎么知道这头一千年的?
约翰:学术上的猜测,基于我脑海里残留的记忆。
阿特:大多人都不会记住自己的童年,但你还保留着记忆?
约翰:像你们一样,有选择的保留,生命的高潮,低谷,还有创伤,都会永远留在心底,不管是 3 岁的事还是 35 岁的事,想起来后还会隐隐作痛。
丹:继续。
约翰:因为我的不死之身,我一直遭到围追,所以我学会了加入新群体,还学会了定期离开,当然,药随着气候和猎物迁徙,头两千年很冷,我们认识到在低海拔区会暖和些,那是后冰川期,我想。
阿特:当时的地貌如何?
约翰:山峦叠嶂,西部则是大平原。
丹:西部?这是你从学校里学的?
约翰:我怀疑现在的法国海岸看到了大不列颠群岛连绵的大山耸立在深不见底的峡谷的另一侧,夕阳在峡谷里投下深深的阴影,之后冰川融化了,它们就被升起的海平面从大陆分割开了。
哈里:真是那样?
丹:对,在更新世末期到现在他说的都很吻合。
阿特:是啊,跟任何一本教科书都吻合。
约翰:我是在书上看到的,如果我没有知识又怎能回忆这些?都是靠着书本我才回忆起来的,我所能做的是将回忆和现代的发现进行对比。
伊迪丝走过来:穴居人,你是不是要一棒子把我打晕然后拖进卧室?
约翰:你要是能清醒着就更好了。
哈里:让我搞清楚一下,我们不是在说轮回吧!你说得这些所有的回忆不会是在 200 个生命里生死往复来的吧。
约翰:只一次生命。
哈里:活的还真长,但也许还是有点儿转世的意思,你注定不断的轮回和学习,你可能会以某种方式超越其他任何生命。
琳达:那海洋呢?
约翰:很久之后才能看到。
琳达:那你怎么区别海洋和湖泊?
约翰:很高的浪头,还有其他一些特征,我只能从回忆中推测。
琳达:你不对世界的本源感到好奇嘛?
约翰仰头:我们会仰望星空,发出疑问,觉得天上一定有神仙,要不怎么会有地上的这一切?
一开始我以为自己有毛病,也因为不死,我成了一个坏人,之后我又怀疑自己是被诅咒了,也或许得到了祝福,然后我想也许我肩负使命。
伊迪丝:你现在还这么想嘛?天机难测啊!
约翰:我想大概正好落到我头上了吧!
约翰的手机响了,他走到卧室去接电话,其他人都趁机缓了缓。
卧室里,约翰拿出手机:喂!怎么了?艾丽?
客厅里,桑迪听到约翰在叫她,走了进去。
约翰:这里有艾丽的期中考卷嘛?
桑迪拿出来:有。
约翰看着试卷上写着 D 的试卷,又拿起电话:拿到了。没有,你担心父母?不用担心,你过了,是 C+,照顾好自己。(放下电话对桑迪)医学预科生为什么要学历史?
两个人走到客厅,大家都开始吃东西了。
约翰:抱歉。
桑迪:约翰,你继续说。
阿特:拜托,我以为都说完了。
哈里:不,继续,很有意思,而且我觉得他说得挺有道理的。
阿特:就像黑格尔一样,从荒诞的前提推出逻辑。
伊迪丝:梵高的那副画?
约翰:是他给我的,那时候我叫雅克波恩,养猪农民。
哈里:养猪?
其他人都大笑起来。
约翰:我喜欢用双手劳动,他经常去我那里作画,我们讨论如何将自然捕捉到艺术品中,特纳,塞尚,毕莎罗。
伊迪丝:还有诺尔德的风景画。
约翰:他不是梵高那个时期的人,否则梵高肯定会很喜欢他的作品。
伊迪丝:是的。
琳达:不过我不明白,你为什么不记得来自哪里?地理又没有变化,这是我……
阿特补充:韩森教授乏味的课堂上学到的,但你说得没错。
约翰反问:你五岁的时候住在哪里?
琳达:小石城。
约翰:你妈妈带你去菜市场吗?
琳达:恩。
约翰:在哪个方向?我是说相对于你家。
琳达摇头:不知道。
约翰:多远?
琳达:三个街区吧!
约翰:你记不记得路上有什么参照物?
琳达:有个加油站,还有大片田,妈妈不让我自己去。
约翰:那如果今天你回到那里,还会是一样的吗?
琳达:不会,我敢肯定完全不同了,高楼耸立。
约翰:所以有句话叫沧海桑田,因为已经不一样了,而我的情况是,我在一望无际的平原上四处移居,新事物层出不穷,森林,群山,冻土,峡谷,我在记忆中看到那些东西,眼里看到的却是高速公路和城区,埃菲尔铁塔下的麦当劳,早些时候,世界越变越大,之后,我想我必须重写那些记忆。
阿特:现在你又必须离开了。
约翰:像你所说,一旦有人议论我的不老之颜,我必须离开。
丹:这么说来,你就必须换一个身份,计划好下一个十年,然后开始适应。
约翰:我已经做过这么几次了,甚至装成我儿子,这样能避免很多麻烦,当然,我也搞砸过几次,1862 年在比利时蹲了一年监狱,我不会忘记那段经历的,我伪造了政府申请表。
琳达:你什么时候来的美国?
约翰:1890 年,梵高逝世之后,跟一些发过移民来的。
阿特:你回答了所有的问题,但还有一个,你为什么告诉我们?
约翰:突发奇想,也许不是个好主意,我想以真实的身份向你们告别,而不是你们认识的那个我。
阿特:恩,那我们觉得你有麻烦了,很大的麻烦。
阿特和哈里起身去了卧室。
约翰:我得去搬箱子了。
桑迪:我来帮你。
约翰起身,桑迪跟过去。
丹:没有什么遗迹或者手工制品能让你想起之前吗?
约翰搬着箱子要出门:旧货店,真的,如果你活了几百,几千年,(拿着一只笔)你还会带着它吗?你为什么要保存它?纪念你的起源?更何况你根本就没有意识到起源这个概念,它肯定会丢的。
丹:有意思,你本可以说谎的。
约翰和琳达陆续搬着箱子出门了。
约翰:我不在的时候不要讨论我。
丹对伊迪丝:他不是开玩笑?
伊迪丝:如果真是这样,他怎么把这个消息保守的十年?
哈里走回来:至少他看起来不危险。
丹发现哈里看着窗户上的东西:你在干什么?
哈里:看看有没有隐藏的麦克风或者偷拍摄像头。
卧室里,阿特给一个人打着电话:这些都是他编出来的,我从没见过他这样,太疯狂了,好好,你尽快。
门口,约翰整理着箱子。
琳达站在一旁:你知道我爱你。
约翰:我知道。
琳达:来办公室第一周我就爱上你了,你呢?
约翰:我很在乎你,但现在你知道事实了。
琳达:你真的觉得自己是个穴居人吗?
约翰:你觉得呢?
琳达:你能爱我吗?或者你已经不相信爱情了。
约翰:我经历过太多了,我喜欢你,当然我被你吸引住了。
琳达:就这样?我能接受。
两个人坐在车尾拉着手。
约翰:如果我所说不假,你的你的孩子会老去,而我不会,终将有一天,我会离去。
琳达:这就是老夫少妻的浪漫。
约翰:事情很简单,我不能承诺你永远。
琳达:永远是多久?又有谁得到过?我父母在我出生前就离异了,我母亲改嫁,但婚姻只持续了三年,然后又是生老病死,都是上帝的意志,没人知道他们的生命有多长久,或多短暂。
我爱你,(靠在他肩膀)你想我从我这里拿走什么都可以。
约翰:比如一个十年。
两个人又先后进屋,哈里躲在一边从身后抱住了约翰,约翰反应迅速,反身将哈里按在了地上。
约翰:你这是干什么?
哈里:想看看你有多快,测试一下反应速度。
约翰:我脑袋后面可没长眼睛,我也听不到跳蚤的声音,我绝非什么超人。
哈里:我可是黑带二段呢。
约翰:多练一千年再来吧!
约翰把哈里拉了起来。
其他人又都坐下。
琳达:我有一个问题。
阿特:我也有。我的意思是史前部分说完了吗?你还记得一开始你用的语言吗?
约翰:一点点,唯一没有改变的就是……
约翰冲身后的琳达吹了一个口哨,伊迪丝看着这一幕。
琳达:有做过洞穴壁画吗?
约翰:你知道埃齐斯镇壁画吗?(琳达点头)那是一个叫做吉哈的人的作品,他擅长这个,他能画出那些我们想找来吃的食物。有一天我们打猎毫无所获,因为找不到他画的动物,酋长把他的牙齿打掉了,之后他只能靠别人咀嚼食物喂他,再后来,他的下颌感染了,于是被遗弃了。
伊迪丝感叹:真可怕。
约翰:你得清楚该猎杀什么。
琳达:难道这就是你所有的学生都觉得你知识渊博的原因?
约翰:不,我所知道的大多是研究而来,记着,这是某个时期某个地点,我一个人,对我几乎一无所知的世界的观点。
丹:好吧,那我们谈谈你声称了解的东西,历史时期。
伊迪丝:别怂恿他。
约翰;之后几千年,气候变暖了。
阿特:几千年?看,我知道你已经在猜测了。
约翰:都过了这么久了,阿特。
阿特:好吧,你继续。
约翰:我们猎杀驯鹿,猛犸……
阿特补充:野马,野牛,你们越走越北,随着气候的变化你们学会了种植粮食,而不只是采集他们,驯养动物而不是猎杀他们,这里是不是越来越暖和了?我想是的,大家开始依湖而居,捕鱼,打鸟,得了吧!这都是教科书上的东西。
约翰:甚至你的书里也写了,你说的大多正确,最终我向东而行,我对世界越发的好奇,我不再独行,而是学会需要时融入人群。
丹:东方,向着太阳升起的地方?
约翰:对,我想那边会暖和一些,这时我看到了海洋,应该是在地中海,那大约是在青铜时代早期,我沿着东方的贸易路线行走,还学会了他们的语言,一路上到处都是造物奇迹,各种神灵,如此之多,又如此不同,最终我意识到,这样做事毫无意义的,所以我当了两千年的苏美尔人,也就是后来汉谟拉比法典下的巴比伦人,那是个伟人,后来我又作为腓尼基人航行了一段时间,作为猎人是很容易移居的,但村庄出现之后就难了,在集权的城市里也是,陌生人总是被人怀疑,不过我仍然不停的移居,我还学会了新的伎俩,有几次甚至还装死是,我继续东行,到了印度,很幸运的赶上了佛祖的时代。
阿特:很幸运?
哈里:好,一个穴居人一直活到了现在。
约翰突然大叫了一声,其他人吓得一哆嗦,紧接着同时大笑。
桑迪端着吃的走进里:怎么了?
阿特:约翰说他活了一万四千年。
桑迪:约翰,你最多也就九百岁。
哈里:好吧,我们陪你玩,继续讲笑话?还要抖包袱?
约翰还是很严肃:没过十年左右,当人们开始意识到我不会变老我就会离开那个地方。
阿特:很好,反应很快,你写完了一定给我看看。
约翰:还要听嘛?
哈里:当然,相当有意思。好吧,你说你是一个克鲁马努人。
约翰:我也不确定,这应该是最接近事实的猜想,从考古数据,地图和人类研究中,我把从两河流域时期开始的最后 4000 年的事情都串起来了。
阿特:你比大多数人都厉害啊,继续。
约翰:背景知识你们都知道了,我就长话短说,在我自称的第一个生命阶段,我活到了 35岁,就是现在这样,我成了部落的首领,因为他们认为我是有魔力的,我甚至都没和别人抢,之后他们产生了恐惧,把我赶跑了,他们认为,我靠偷窃他们的生命来保持年轻。
哈里:史前版本的吸血鬼神话。
约翰:我对最初的一千年有了确切的了解。
丹:那你怎么知道这头一千年的?
约翰:学术上的猜测,基于我脑海里残留的记忆。
阿特:大多人都不会记住自己的童年,但你还保留着记忆?
约翰:像你们一样,有选择的保留,生命的高潮,低谷,还有创伤,都会永远留在心底,不管是 3 岁的事还是 35 岁的事,想起来后还会隐隐作痛。
丹:继续。
约翰:因为我的不死之身,我一直遭到围追,所以我学会了加入新群体,还学会了定期离开,当然,药随着气候和猎物迁徙,头两千年很冷,我们认识到在低海拔区会暖和些,那是后冰川期,我想。
阿特:当时的地貌如何?
约翰:山峦叠嶂,西部则是大平原。
丹:西部?这是你从学校里学的?
约翰:我怀疑现在的法国海岸看到了大不列颠群岛连绵的大山耸立在深不见底的峡谷的另一侧,夕阳在峡谷里投下深深的阴影,之后冰川融化了,它们就被升起的海平面从大陆分割开了。
哈里:真是那样?
丹:对,在更新世末期到现在他说的都很吻合。
阿特:是啊,跟任何一本教科书都吻合。
约翰:我是在书上看到的,如果我没有知识又怎能回忆这些?都是靠着书本我才回忆起来的,我所能做的是将回忆和现代的发现进行对比。
伊迪丝走过来:穴居人,你是不是要一棒子把我打晕然后拖进卧室?
约翰:你要是能清醒着就更好了。
哈里:让我搞清楚一下,我们不是在说轮回吧!你说得这些所有的回忆不会是在 200 个生命里生死往复来的吧。
约翰:只一次生命。
哈里:活的还真长,但也许还是有点儿转世的意思,你注定不断的轮回和学习,你可能会以某种方式超越其他任何生命。
琳达:那海洋呢?
约翰:很久之后才能看到。
琳达:那你怎么区别海洋和湖泊?
约翰:很高的浪头,还有其他一些特征,我只能从回忆中推测。
琳达:你不对世界的本源感到好奇嘛?
约翰仰头:我们会仰望星空,发出疑问,觉得天上一定有神仙,要不怎么会有地上的这一切?
一开始我以为自己有毛病,也因为不死,我成了一个坏人,之后我又怀疑自己是被诅咒了,也或许得到了祝福,然后我想也许我肩负使命。
伊迪丝:你现在还这么想嘛?天机难测啊!
约翰:我想大概正好落到我头上了吧!
约翰的手机响了,他走到卧室去接电话,其他人都趁机缓了缓。
卧室里,约翰拿出手机:喂!怎么了?艾丽?
客厅里,桑迪听到约翰在叫她,走了进去。
约翰:这里有艾丽的期中考卷嘛?
桑迪拿出来:有。
约翰看着试卷上写着 D 的试卷,又拿起电话:拿到了。没有,你担心父母?不用担心,你过了,是 C+,照顾好自己。(放下电话对桑迪)医学预科生为什么要学历史?
两个人走到客厅,大家都开始吃东西了。
约翰:抱歉。
桑迪:约翰,你继续说。
阿特:拜托,我以为都说完了。
哈里:不,继续,很有意思,而且我觉得他说得挺有道理的。
阿特:就像黑格尔一样,从荒诞的前提推出逻辑。
伊迪丝:梵高的那副画?
约翰:是他给我的,那时候我叫雅克波恩,养猪农民。
哈里:养猪?
其他人都大笑起来。
约翰:我喜欢用双手劳动,他经常去我那里作画,我们讨论如何将自然捕捉到艺术品中,特纳,塞尚,毕莎罗。
伊迪丝:还有诺尔德的风景画。
约翰:他不是梵高那个时期的人,否则梵高肯定会很喜欢他的作品。
伊迪丝:是的。
琳达:不过我不明白,你为什么不记得来自哪里?地理又没有变化,这是我……
阿特补充:韩森教授乏味的课堂上学到的,但你说得没错。
约翰反问:你五岁的时候住在哪里?
琳达:小石城。
约翰:你妈妈带你去菜市场吗?
琳达:恩。
约翰:在哪个方向?我是说相对于你家。
琳达摇头:不知道。
约翰:多远?
琳达:三个街区吧!
约翰:你记不记得路上有什么参照物?
琳达:有个加油站,还有大片田,妈妈不让我自己去。
约翰:那如果今天你回到那里,还会是一样的吗?
琳达:不会,我敢肯定完全不同了,高楼耸立。
约翰:所以有句话叫沧海桑田,因为已经不一样了,而我的情况是,我在一望无际的平原上四处移居,新事物层出不穷,森林,群山,冻土,峡谷,我在记忆中看到那些东西,眼里看到的却是高速公路和城区,埃菲尔铁塔下的麦当劳,早些时候,世界越变越大,之后,我想我必须重写那些记忆。
阿特:现在你又必须离开了。
约翰:像你所说,一旦有人议论我的不老之颜,我必须离开。
丹:这么说来,你就必须换一个身份,计划好下一个十年,然后开始适应。
约翰:我已经做过这么几次了,甚至装成我儿子,这样能避免很多麻烦,当然,我也搞砸过几次,1862 年在比利时蹲了一年监狱,我不会忘记那段经历的,我伪造了政府申请表。
琳达:你什么时候来的美国?
约翰:1890 年,梵高逝世之后,跟一些发过移民来的。
阿特:你回答了所有的问题,但还有一个,你为什么告诉我们?
约翰:突发奇想,也许不是个好主意,我想以真实的身份向你们告别,而不是你们认识的那个我。
阿特:恩,那我们觉得你有麻烦了,很大的麻烦。
阿特和哈里起身去了卧室。
约翰:我得去搬箱子了。
桑迪:我来帮你。
约翰起身,桑迪跟过去。
丹:没有什么遗迹或者手工制品能让你想起之前吗?
约翰搬着箱子要出门:旧货店,真的,如果你活了几百,几千年,(拿着一只笔)你还会带着它吗?你为什么要保存它?纪念你的起源?更何况你根本就没有意识到起源这个概念,它肯定会丢的。
丹:有意思,你本可以说谎的。
约翰和琳达陆续搬着箱子出门了。
约翰:我不在的时候不要讨论我。
丹对伊迪丝:他不是开玩笑?
伊迪丝:如果真是这样,他怎么把这个消息保守的十年?
哈里走回来:至少他看起来不危险。
丹发现哈里看着窗户上的东西:你在干什么?
哈里:看看有没有隐藏的麦克风或者偷拍摄像头。
卧室里,阿特给一个人打着电话:这些都是他编出来的,我从没见过他这样,太疯狂了,好好,你尽快。
门口,约翰整理着箱子。
琳达站在一旁:你知道我爱你。
约翰:我知道。
琳达:来办公室第一周我就爱上你了,你呢?
约翰:我很在乎你,但现在你知道事实了。
琳达:你真的觉得自己是个穴居人吗?
约翰:你觉得呢?
琳达:你能爱我吗?或者你已经不相信爱情了。
约翰:我经历过太多了,我喜欢你,当然我被你吸引住了。
琳达:就这样?我能接受。
两个人坐在车尾拉着手。
约翰:如果我所说不假,你的你的孩子会老去,而我不会,终将有一天,我会离去。
琳达:这就是老夫少妻的浪漫。
约翰:事情很简单,我不能承诺你永远。
琳达:永远是多久?又有谁得到过?我父母在我出生前就离异了,我母亲改嫁,但婚姻只持续了三年,然后又是生老病死,都是上帝的意志,没人知道他们的生命有多长久,或多短暂。
我爱你,(靠在他肩膀)你想我从我这里拿走什么都可以。
约翰:比如一个十年。
两个人又先后进屋,哈里躲在一边从身后抱住了约翰,约翰反应迅速,反身将哈里按在了地上。
约翰:你这是干什么?
哈里:想看看你有多快,测试一下反应速度。
约翰:我脑袋后面可没长眼睛,我也听不到跳蚤的声音,我绝非什么超人。
哈里:我可是黑带二段呢。
约翰:多练一千年再来吧!
约翰把哈里拉了起来。
其他人又都坐下。
琳达:我有一个问题。
阿特:我也有。我的意思是史前部分说完了吗?你还记得一开始你用的语言吗?
约翰:一点点,唯一没有改变的就是……
约翰冲身后的琳达吹了一个口哨,伊迪丝看着这一幕。
琳达:有做过洞穴壁画吗?
约翰:你知道埃齐斯镇壁画吗?(琳达点头)那是一个叫做吉哈的人的作品,他擅长这个,他能画出那些我们想找来吃的食物。有一天我们打猎毫无所获,因为找不到他画的动物,酋长把他的牙齿打掉了,之后他只能靠别人咀嚼食物喂他,再后来,他的下颌感染了,于是被遗弃了。
伊迪丝感叹:真可怕。
约翰:你得清楚该猎杀什么。
琳达:难道这就是你所有的学生都觉得你知识渊博的原因?
约翰:不,我所知道的大多是研究而来,记着,这是某个时期某个地点,我一个人,对我几乎一无所知的世界的观点。
丹:好吧,那我们谈谈你声称了解的东西,历史时期。
伊迪丝:别怂恿他。
约翰;之后几千年,气候变暖了。
阿特:几千年?看,我知道你已经在猜测了。
约翰:都过了这么久了,阿特。
阿特:好吧,你继续。
约翰:我们猎杀驯鹿,猛犸……
阿特补充:野马,野牛,你们越走越北,随着气候的变化你们学会了种植粮食,而不只是采集他们,驯养动物而不是猎杀他们,这里是不是越来越暖和了?我想是的,大家开始依湖而居,捕鱼,打鸟,得了吧!这都是教科书上的东西。
约翰:甚至你的书里也写了,你说的大多正确,最终我向东而行,我对世界越发的好奇,我不再独行,而是学会需要时融入人群。
丹:东方,向着太阳升起的地方?
约翰:对,我想那边会暖和一些,这时我看到了海洋,应该是在地中海,那大约是在青铜时代早期,我沿着东方的贸易路线行走,还学会了他们的语言,一路上到处都是造物奇迹,各种神灵,如此之多,又如此不同,最终我意识到,这样做事毫无意义的,所以我当了两千年的苏美尔人,也就是后来汉谟拉比法典下的巴比伦人,那是个伟人,后来我又作为腓尼基人航行了一段时间,作为猎人是很容易移居的,但村庄出现之后就难了,在集权的城市里也是,陌生人总是被人怀疑,不过我仍然不停的移居,我还学会了新的伎俩,有几次甚至还装死是,我继续东行,到了印度,很幸运的赶上了佛祖的时代。
阿特:很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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