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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2014/3/10
主旋律 小说
浪漫,或者罪恶上篇
牛王麦田 [陕西延安]
 出售价格:面议 [如何联系作者]
  • 故事梗概
  • 作品正文
  浪漫  或者罪恶

  我十九岁那一年,有一天,在这个城市的一座天桥上,有一个男子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说,那时候,你坐在钢琴前,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你比我梦中见到的时候更美。梦里的你像是天使。与你现在的面貌比起来,我更爱你现在真实美丽的面容。
  这个男子,我是时常想到。这个男子,只有我一个人能懂得。这个男子,我却从来不曾说起。他就在那里,在我生命的河里,永远令我为之着迷。在所有的男子当中,只有他让我感到自欢自愉。只有在他那里,我才认识自己,感到真实从在。
  太匆匆,太匆匆。在我这一生中,这未免来得太早,也过于毁灭。才刚相爱,就已仅是毁灭了。在二十五岁和八十岁之间,原来的爱情早已不再年轻。我在二十五岁的时候就开始没有爱了。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人都这样,好像谁曾对我讲过爱情转瞬即逝。在一生最盛开的时光,最为浪漫的年月,在这样的时候,那爱情来去匆匆。有时会突然让你感到畏惧。毁灭的过程是残酷无情的。我眼看着他在的爱情里步步紧逼,渐渐的摧残。我的思想各有关细节也发生了变化。仇恨变的越来越深,心智变得麻木不仁,痛变得更加强烈无比。爱刻给心头深深的伤痕。我倒并没有被这一切吞噬。相反,我注意着他在我生命里抚慰关怀。就好像我很有兴致阅读他的身体一样。我知道,我知道悲怆有一天会减弱下来,按它来时的路径循迹而归。在我十九岁他带着我来到这片葵花海,两年之后二十一岁时又失去他。一定会令我自杀。这样的爱情,虽然已经成了短的片刻,但我们毕竟还是深深地爱了。他还在爱我,肯定爱我。他毕竟已经是我的男人。不过比起他应该活着的日子,相对来说,毕竟他对我爱的长久不会差之甚远。我的爱情已经被深深的仇恨占据的没有立场。心也像丧失了爱人的能力。它不像某些寻欢作乐的男子一样,从此便告消失。他原有的摸样依然从在,不过,实质已经被摧毁了。我的爱人被摧毁了。
  对你说什么好呢,我那时才十九岁。
  那是一片葵花之海里。
  在整个午后的夕阳里,那形象一直保持着。
  我才十九岁,在那片土地上,我们就生活在唯一一个颜色里面。同样的欢愉,同样的深爱。我们活在另一个极乐的世界里,既没有纷扰,也没有谁会被背叛阻隔。
  我那时住在父亲的别墅里,一直都在那里。在那个豪华如金的大别墅了,那个琴房就是我的世界。它像一个小小的寂寞的城。不过上课是在学校。上院。我的父亲是个商人,他希望他的女儿不经商。你嘛,你应该去搞音乐。对他来说,他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对他的女儿来说,那就不够了。先读完高中,然后正式通过高考进入大学。这样的逻辑上升早在那个时候就不绝于耳。我从来不曾幻想我竟可以逃脱高考这一劫,让他心里总怀着那样一份希望,我倒是兀自欢喜的。我看着我父亲每时每刻都在为着这个家族,为着自己的事业忙碌不停。终于有一天,他不需要再为这个家而奔波不已。他需要让自己停歇下来,就像一只没有脚的飞鸟,一旦停下来就不能站立。即便如此,他最终还是停歇了下来,离我们远去,象降落在海岛上一处死亡的深谷。永远的离我们而去了。我记得他活着的时候对我疼爱有加。叫我六岁就开始学乐理,八岁就开始弹钢琴。我记得我的六岁和八岁是在一个小小的县城度过。那个县城的位置我在地图上也无法找到,好像它渺小的只能放在显微镜下才可以分辨。我们当时为什么生活在那里,但现在又不在那里。我也不很清楚。这期间的变化,没有什么人会记得清楚。只是我依稀的记得我八岁之后就随同父母离开了那里。之后再没回去过那里。为什么再没回去,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离开他的时候就和贫穷这个词划清了界限。象从人生这一本厚厚的字典里再不能写进贫穷一样,我把那一页撕得面目全非。后来我们来到了海上,父亲一直经营着自己的生意。做过餐饮,娱乐场,开过书店,最后才转向地产。从中赚到了大笔的资金。他让这个家成为了现在这个模样。这个模样,我眼看着它如一座虚设的城堡,有一天终究会倒塌。轻轻一触,变成灰烬。它耗尽了父亲的心力,大半生都这样耗着。但他还是如钢铁一般坚强的无可抵御,我眼看着他总是忙碌的一直奔走,一直不能驻足。连回家的次数也能数的见几回。所以这座别墅,我和我的母亲一直为他守护着,像坚强的卫士要守护城墙一样。我们是孤独而冒险的。但同样又是可怜的。
  
  我的爱情并没有方向,道路。那是没有的。绝不会出现的。并没有什么终点,也没有过度,开始。只是某些秘密,人们总要相信它是被公开的,是裸露在阳光之下的。不会的。不会明晰的。谁也不会知道。我青春时代的某段经历,我没有在任何一本书,任何一个字眼里将他们表现。但现在,我是想要,告诉你们从那一段日子里我深深地懂得了生活。在那段,我要讲的正是这个男子,就是他带我私奔的这个故事。这里不知道从何说起。不过,我还是犹新记忆,以某种电影的开始一样我拉开这浪漫的帷幕。之前我总是隐匿在灯光的暗里,想把这一切独自吞噬,但现在不了。我明白这种包裹的人生没有价值。已经显现出来的真相它才需要得到证实。所以我宁愿做个证人,在你的眼睛里填上那段生活里确实的证词。你看到我是一个多么真诚的人。简单,我就是这么的简单。这些证词,我如今或许不能准确的呈现给你,讲到的某些片段,事实以及感情也许是我有意将之夸大但终究还是被揉碎在心里不愿全面呈现的。那是我要小心翼翼的顾着你的感受而躲藏起我自己敏感的内心。它是丰盈的。我写下你目的不是为着某个英雄的壮举而讴歌你,说你勇敢。我写下你,仅仅只是想要看见我,纪念我在你灵魂深处折射出的幸福和自由。仅仅如此。只能如此。太多的理由,我不能找到。我只想做你翼下的风,花上的蜜。我满足于这种肉身的需求。我是有自私心的女子,不是施舍者。写下你我就什么不是了。我写下你,如同阅读你的爱,仇恨及痛苦各有关种种。我不能把他们混淆。每个事物都有与之匹配的单词,我不能把他们搞成一团。不能。我不能把你放在无意识的模糊象征里。那么,写作应该是一件光荣的事情。不是虚假。我写下你恰恰是为了更加真实。
  写作,我会忘掉你。我会更加轻松一些。不不,不是这样的。在多数场合,我也不能自控。我不能接受所有的恋人都将终成眷属。我怀着嫉妒。我想让每个人都如我们一样,离散,带着罪恶。我的写作,只是对己的一次清谈。只是为了对峙你抛下的躯壳。我从中找到幻觉的暗流。我要打开一扇门,搭一座虚妄的桥梁。目的只是更加接近你。我知道。我自己失去了眼睛。我的眼是为你哭成这个样子的。它是一条决堤的灞河,各有关事物都要淹没在无形之中。不能躲藏。也没有什么地方躲藏。我知道我的人生也在失去着重心,没有依靠。我眼看着自己被空气托起,像一只没有脚的飞鸟,一生都只能生活在苍穹之中。不过,我还是想落下笔把这一切探究的更加清楚。
  现在,我想我在很年轻的时候,在十七岁就已经有了以后我生活中因过于孤独而有的那种自杀的先兆了。孤独可以完成自虐者也不具备的那种功能,也有把我粉碎,毁灭的效力。现在,在疯狂之前我就有了这样自杀的欲念。抑郁跑来证明了这一点。我身上本来就有极端的地方,我具有所知。就象对其他情况有所知一样。不过,说来蹊跷,它尽先期而至。同样,我身上本来也具有贪念的地方。我在十九岁就有一副放挡不羁的模样,尽管那时候我还不知道什么叫放挡。这样一副模样,是十分惊心的。就是我的恋人,他也一定看到了。我的情敌也是看到的。对我来说,一切一切就是这样开始的。从这一张过早就涂上胭脂的面容开始的。这就是爱情。
  我才十九岁,就是那一场婚礼。我从宴会上逃走。去私奔。主要是和另一个男子。那天早上,我穿上嫁妆去礼堂。那时我的母亲在父亲的要求下陪伴着我。我是到城市的街角一座华丽的教堂里举行的婚礼的。那天我就是从我的别墅去往教堂。到那个婚礼的现场。这期间的路程虽然不是很长。我一坐进送我到那里的婚车上,我的心冰冷的就像被埋进厚厚的雪山之中。像往常一样,我母亲在我身边不停地唠叨着礼仪方面的琐事。街上的行人熙熙攘攘的。整个城市弥漫着夏天的味道。我看我和他们都相同的穿着衣服,不同之处在于我穿了一身白色的嫁妆。因此我是显目的。我看到我坐着的车子周围很多双眼睛都在向里注视。我听到有人欢笑着祝福我们幸福万岁。也像往常每次去教堂一样,母亲依然把我安置在他的身边专门留着看护我的位子上。
  这个男子本来也许就是在这场婚礼中被我甩掉的。也许应该早就从我的心扉里被趋之门外。这个男子本来可能被蒙蔽的,就像被我装进套子里而他全然不知,所有人都不知的。不知道我接下来发生的事。又有谁会想到这样的事呢?除非有谁具备预见的特技知道我的内心。否则,这个男子是不可能被轻易丢下的。所以,即使这个男子被丢下了,也任然无人知道我被另一个男子带走。只有上帝知道这个秘密。所以这个秘密并不存在。只能是这样,不能不是这样。他是隐秘,封存了,他被忽略了。他没有被清晰地暴露出来。没有在婚礼的人群中被发现出来。这个神秘的任务某种绝对狡猾的手段恰恰也是形成那一切起因的手段。这手段之所以存在这样的功效。正因为他无人知晓。
  这就是那次婚礼的过程中发生的事。那场婚礼是在所有亲戚,朋友以及同学的参加下拉开帷幕的。是在我内心无比沉重而所有人尽情欢娱的场景下开始的。
  我从婚车上下来。我走到在我的车子面前。我看着这个教堂。我的母亲兴奋的对我说。我这一生还从没见过这么隆重,这么喜庆,这么热闹的场面。教堂前一片绿油油的芳草地上。数不清的白色圆桌整齐地向队伍一样排开。人们欢歌,交谈,举杯。人们深陷在虚妄之境不能清醒。混合着音乐的曲调,舞步飞扬,仿佛全世界都要举行婚礼似的。
  母亲带我到教堂里。我总是沉默不语。即使在往日我也沉默。因为我总是孤独。孤独吞噬我,我被封闭在孤独的世界里。我眼看着自己在孤独的世界里变成一只失血的死尸。孤独是那么的锐不可当。可以把一切吞噬。甚至一些语言,一座教堂,一座城市都可以吞噬。我孤独之中正有一种绝望的侵袭,心在滴血。
  我身上穿的是托地的长裙。是一件新嫁妆。新的几乎快成金了。那是母亲特意拖了朋友从法国买回来的。送给我,她只想留做纪念。因为我是她除了父亲唯一可以疼惜的另一个人,她情愿它就是我的。这件假装过于漂亮。我穿上它就同天使站在了一起。我比天使更加妖娆。这件嫁衣色泽纯白。跟雪色的白接近到如是同出一辙。我觉得我穿起来很美丽,很好。我的两臂带着透明的真丝手套。手套上印着无多朵玫瑰的花样。她刚买来的那几天。我试着穿的时候连自己也记不清了,只记得欣赏镜子里自己的面容。他确实美过天仙。令所有看过她的男子心魂不守。
  我看我那天只能嫁给他了,尤其是在所有后来逃婚的事情还没发生之前。这里的他,不是我的恋人。他是个家世显赫富人家的儿子。认识他,是在父亲一次谈生意的酒场上。他本人比他父亲要英俊智慧的多。他父亲恰有比他精明算计的多。
  这场酒宴,他醉醺醺地向我介绍自己说,他从来没见过这么美丽动人的女人,从来没有。他说他想让我跟他回家做他的妻子。他说他想娶一个比天使还要美丽的女人回家。他说他要跟我结婚。他说这话的时候还和我的父亲交头接耳。意思是他想向我求婚。我当时就预感到一定有什么事是接下来必须要发生的。是啊,那场酒宴接近尾声的时候,他父亲开口说话了。他说,金先生,我有个小小的提议讲给你。你家的女儿如此美丽的像是上帝的尤雾,我家少爷也是帅气逼人。不如我们两家撮合一下。这样我们两家的企业好在海上好好发展。事情就这样开始了。父亲。我的父亲没有主见。我真替他这种**专制的行为而想要惩罚他,替上帝惩罚他。果然,那场酒宴上的父亲,好像考虑的余地都没有留足就妄下断语,答应他同我的婚事。所以我今天就到这里来了,来到这个想要娶我的男人身边。但我是多么的不想嫁给他,多么不想。我讨厌富裕的人们,尽管我也是他们中的一个,可我讨厌他们,要命的讨厌。他们是为了金钱而肮脏地活在人世的虫子。他们为了金钱而没有感情,亲情。他们伸给善良的人们以黑暗的双手。就是这样,他们的嘴脸是丑陋的。一切为了金钱。令人呕吐。所以我眼看着这个要嫁的男人我是要命的讨厌。
  在那天,这样一个小家伙,在教堂里显得很不安守,十分慌乱。。倒不在这场婚礼上。那天最为关键的是教堂的钟声。倒数到第三声的钟响,沉重而有力的。节奏感强烈地响起。她最能听得仔细明白。
  她听到这样的钟声,那心跳确乎强烈无比,不能压抑。
  这个钟声杂么会响到最后三声,我已经不记得了。我不晓得是谁将他敲响的。我相信一定是有人敲响了它。而且是我亲自看着他敲响的。唯一可以证实的是:钟声代表婚礼的开始。敲响这样的钟声,杂么解释呢?在这个岛上,在教堂里,男人,女人在结婚的时候都要敲响这种沉重大钟。这种大钟一共要敲到十下。一切仪式都是这样开始的,为了婚礼开始,我们都要静听十下钟响。十分钟一次。第七下时唱诗班开始唱歌,一首。再接着敲完最后三下,婚礼正式开始。
  我发现在钟响的片刻里,内心里那种纷乱的不安情绪,矛盾交织带来的痛苦:就上了一个层次。那种出自本正的矛盾,内心注定的欲念也不曾消退了。就是这样,他变成了一种女人不拂人意的选择,一种违背道德的选择。就是这样,不知不觉,他萌生了逃婚的欲孽。突然之间,我看我自己站在了上帝的面前,就像同他妥协。我威胁着他解除这场婚礼,甚至毁灭。我看我变得没有形体。在他面前,他要陪伴一个没有灵魂的女人。这个灵魂本不属于他。它属于上帝。我要逃离他。带着它随我一同去见上帝。那个上帝在哪里确乎不知。我带上这个灵魂之后,就和他分开了。我有了灵魂,这灵魂把我整个地怀抱于它,仅仅归属它。我们从此再没分开过,那个他,今天站在婚礼上的新郎,诺地尔德。他不配拥有这样的灵魂,我从来不归属于他。我的灵魂和他相比。他的相差甚远。这灵魂和这女人本来不是同体的,就像她和她不同体一样。我反而觉得好,我觉得对我管用。所以这灵魂,这颗心,敲到钟声的第七下时,我决定带上他走,我要绝情地离开。我会随时随地地带上它走,它和我永远注定要在一起了。
  逃婚。这个词定义我那天的行为,十分准确。所以我这一生也不要再想有一天会脱了同它的干系。我的身体被钉在了上面。它是十字架。我的宿命被它抓住不放。所以我的身上带着罪恶。眉上,额上甚至脸上到处都写着这个词语:逃婚。罪恶,我依旧按着它的意思做了。我的行为同他接洽。我做了他虔诚的信徒。就那么一次。我相信那个可恶的家伙一定不知这件事,一定不知。所有人都不知。他们都蒙在了鼓里。即使再度擦亮些眼睛也看不到的,绝对不会。
  站在婚礼上显得极为尊贵的那个男子,诺地尔德。他人英俊,英俊的如同异域倾国的王子。我发现他有玩世不恭的笑容,又带着点霸气的神态。他故意让自己伪装成这样一副绅士王子的形象。他愿意这样,他欣赏这种尊荣,这种华贵,奢侈品缠满一身这种富贵样。这个形象和他身边的这个心思诡秘的女孩显得极为不符。
  穿白色礼服领带上扎着蝴蝶结的那个微胖的人,也就是后来我一直要时时提到的那个男人,那就是我的父亲。他现在的形象与他之前相比,我对他认识的更加深刻,了解的更加透彻了。那时在法国某处城市的天桥上,母亲在左,我在右,他站在中间,我们要一个路过的摄影师拍下的合照。这张合照,我十三岁。我看得明白。他站得很有力量,很稳重。他露着微笑。只求照片拍得更好。他放松着脸部,衣服穿得很整齐,脸色红润。一看就知道身体矫健,他精力充沛,神光异彩。我作为他的女儿,衣服穿得那样华丽。那种奢侈的态势,从我这里也可以看得出我们当时的那种富足。恰巧,就是在富足的生活之下,我眼看着父亲,他在我眼睛的缩影我能看出征兆。是啊,他给我们的爱从未间断。他教我读书,写字,弹钢琴。他教母亲经商。他从来就是个经商的天才。我肯定那时的我和我的母亲,每天都生活在幸福美满之中。太多时候,这种美满的生活反复无常。太多时候,随着时光消逝,这美满幸福才日渐消退。有一个美满的家庭真是天大的恩赐。幸福是那么美好。流过生活的黑暗仅那么短暂,幸福足可以完全地将之掩盖。不过掩盖,其实质如同真相显露。人被蒙蔽,即使再坚固,虚设的残壳也终究要破。终究有一天绝望的日子会到来。会让这一切发生改变。从某个人的命运开始日甚一日如同疾病缠身,他要摧残人。令人可怖,猝不及防。
  使我这样日复一日绝望下去和他们渐行渐远的具体事例都底是哪一件,我最清楚。始终最清楚。不是那场酒宴上父亲的专制。不是我婚礼上的逃脱。偏偏是父亲的死。他病重的快要死了。人们都觉得他不会死,可事实不是那样。为什么他会突然发病。他先我们而至到上帝面前报道。难道他就是命中注定本该如此。他不至于脆弱到那种境地啊。他死去像一只无脚的飞鸟。某处荒岛上他飞去后再无反顾。但他死去不能瞑目的双眼,又能说明什么呢?许多事情究竟要演绎着杂样的真相。我不明白。大概他也不明白。
  我的母亲,这些事实的真相她一定是有所知的。并且她显得绝望透骨。我肯定他的死并不是因为他们的感情。他们一直很好。他的死一定与她没有关系。难道是我?是我害死了他?我让他过于溺爱的心深受重创?他的突发的心脏病是因为我吗?我是个罪人吗?我总是夜里日里有这样的罪恶感。这所有的一切都还是个问题,或者说,所有的一切都没有问题,顺理成章,他命中注定本该受到惩罚。
  我们的生活每天都在转变,向着毁灭靠近。这一点绝无道理。我一定是肮脏无比,没有抵御。绝望的某种残酷,尤其在某个时候,一天要频繁上演几次。我继续着自言自语,陷入悲痛,或者失眠。有时极端激越,有时安静自如。
  逃婚的女孩在别的人那里会被看做什么,我不知道。但我知道那一定不是什么光彩的事。一定不是。逃婚的女人会被唾弃,会被说闲话。他们会说她不干净,他们说乱七八遭的他们也无法确证的事实。一定会是这样。我看有逃婚的女子上演的电影他们是痛苦的。他们不为人知。他们内心隐秘。但他们又是危险的,自我的世界里他们被允许对抗某种规矩,人设的规矩。这种被允许,他们自己打败自己,把悬空的内心变得沉着稳定,他们义无反顾,做出这种选择,他们上演一场秘藏。这种游戏带给自己的欢愉带着罪恶,带着某种牺牲。不过尽管是这样,人们还是会这样做。所以那天的逃婚她一定是合理的。有足够的理由可以解释。这种解释,我杂么说呢?她不爱他,他不要嫁给他。一定不要。她和他没感情。是两条路上偶然相遇但绝不会同归的人。仅仅只是这样,也只能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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