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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数:25896
阅读:6916
发表:2016/7/13
家庭 小说
刺客之死
石岩 [河南南阳]
 出售价格:15000 [如何联系作者]
  • 故事梗概
  • 作品正文

  【本作品已在华语剧本网版权保护中心进行版权登记,登记2016-B-05098】


  都市  爱情  复仇  伦理

  
  八
  
  我确实很少到这些地方来吃饭,虽然不习惯,却特别喜欢这儿的一些味道。来往的人群互相摩擦着彼此的肩肘,穿梭的菜品带着热气和鲜艳,无数精彩而嘈杂的聊天在喧哗中释放着,我耳力从小就很好,对不同的声音都充满着莫名其妙的好奇,门外某家理发厅门口震耳欲聋的小音箱卖力地渲染着整条街的气氛,我对面的简而言带着点淡淡的紧张。
  他问我菜的味道怎么样,我说,人间美味。
  “工作的事情,真的谢谢你了。”简而言小声说着,一枚雪白的汤匙在她嘴畔,不动,盛着降温的汤。
  我一瞬间也有些紧张,方才给她打完电话之后,我心急火燎地找到了瑞克,把她的材料一股脑儿全塞给他,简单交代了一些情况。
  瑞克不是我的朋友,他是顾氏集团在新城的总执行官,是我父亲最得力的干将,是这个城市呼风唤雨的商界大佬。
  他对我居然这么用心和急切地安排一个部门小员工的心思感到迷惑不解,更奇怪我为什么觉得顾氏会需要一个美术出身的工作人员。
  我没有回应她的感谢,却反问道:“你很急着想工作么?”
  她点点头:“我辞职已经快三个月了,再不上班,都养活不了自己了。”
  我故作轻松地询问:“没结婚吧?还需要自己养活自己。”
  她说:“没,就算结了婚,工作也是很必要的。”
  我笑笑,说道:“没事,这份工作薪酬不低,养活你自己没问题的。”
  她又一次说谢谢,我摆摆手:“这顿你请,就当是谢谢我了。”
  她笑了笑,点点头。
  我第一次看到她的笑容,她不笑的时候,有些冷漠,有些孤僻。然而这一笑犹如春风化雨,我不喜欢这个词汇,但却偏偏只能这么想,我猜,明眸皓齿这个词语就是专门为形容她这一种笑容而诞生的。
  不知为什么,看着她的笑,我一阵炫目,胃里瞬时翻江倒海,我扔下汤碗迅速地跑向卫生间。
  一直呕到什么都呕不出来的地步,我洗了把脸走出门,她就在门外带着担心的表情看着我。见我出来,小心翼翼地问:“是不是吃坏肚子了?这家挺干净的啊。”
  我摆摆手:“酒劲儿上来了。”
  她咬咬下唇:“要不你先回家吧,早点休息。”
  我点点头。
  她说:“回去喝点热水,或者热牛奶,你家有热牛奶吧,喝酒吐成这样,会伤胃。”
  我摇摇头,说:“我不爱喝牛奶。”
  我们走出门,伴着震耳欲聋的嘈杂音响离开那条街,她问我怎么回家,我说我打车,我问她怎么回家,她说她也打车。
  于是我们一起打了车,我因此而知道了她的住处,临下车之前,她翻着自己的手提包,拿出一盒牛奶递给了我。
  那天我就打着车漫无目的的在新城转悠,让没完没了的头晕在冷风里经受温度的刺激,回想着我们的第一顿饭,也相当于真正的第一次见面。
  那晚,我收到了她发给我的短信,短短两个字,谢谢。
  三天后,我去往永恒设计,她去往顾氏集团,我们在同一天入职。
  
  九
  
  我觉得人们应该感谢工作这件事情,不论它是什么形态,也不论你是否喜欢,工作让人的时间与精力有了可以量化的价值。每个人都很希望完成自己心目中的事业标准,而事业与工作交汇的哪个点,才是你可以把握的分寸。每个人都在把自己梦想的事业形态铺设在工作的内容中,让他们交融,变成你想获得的成就那般模样。
  在永恒半个月之后,我就开设了一个新的业务项目,车内装潢设计。没有人支持也没有人反对,包括我的上司和老朋友安玄,对他而言我出来打工,就是又一个想证明自己却闲着蛋疼的富二代一时冲动的决定。我的项目并未获得公司的支持,但依然开设了起来,我用了一些自己的零花钱,联合了部门中两三个有兴趣的同时,直接在工作表盘中开裂了新项目进度。
  安玄说,我不管走哪儿,所做的决定都是一个老板要操持的内容,他说这事遗传的。
  我说这是时下所谓上进的年轻人都会琢磨的事情。
  我外出工作的事情,最终还是还窜到了我爸的耳朵里,为此他决定两周后回国要跟我详细的谈谈。
  为了避免我们直接在家里就沟通这种工作上的事情,我打算搬出来住,于是我在西街口某个酒店开了一间公寓。离永恒不是很近,离顾氏更远一些。
  那个周末,天下起了雨。
  下班之前,我借到了两个电话。
  第一个是如愿,她说最近新城话剧团在他们学校排戏,她也有一个带台词的角色,希望我能去看看。
  第二个,是这么多天来,一直没联系过的简而言。
  电话里她的声音有点疲惫,也有点兴奋,她说:“千山,我发薪水了,我要请你吃饭,以表感谢。”
  我说:“你已经请我吃过鸡汤烩菜了。”
  她说:“你吐了。”
  
  十
  
  新城所有的大学都有门禁,这在现在是一件颇为奇怪的事情。我的车上有一条与学校教务部相关的通行证连续用了6年了,迄今仍然有效。
  如愿就在自己的寝室门口等着我,我们刚开始认识的时候,我从未在学校开着车晃悠过,我很抗拒听到别人的议论,很反感有人说富家子弟又到大学里开着豪车勾引无知的未成年少女。实际上我们都知道,女大学生不但成年了,而且成的特别彻底,比早早步入社会工作的女孩儿各种想法都多一些。
  后来,如愿慢慢习惯了被认知为一个傍款小女生。这不是荣耀也不是羞耻。因为她很快地想通了,就算我没钱,她也从别人嘴里得不到好话,现代年轻人对性特有的追索方式让每个充满幻想的处男处女都能尽快适应在传统道德的范畴里面发挥表达爱情的方式,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当下爱当下就可以做爱。
  如愿穿的衣服不一般地暴露,跟我说这就是她的戏服。我皱皱眉头问道:“你确认这是我们市话剧团的作品?”
  在我印象里,话剧舞台上不会有这种尺度的戏份,韩国女子团体偶像的MV里才可能有。
  她很明确地说是,是团内一位本市知名的导演写的新戏。
  她这么一说我大概就明白了一半以上,那个所谓的团内导演八成是某个本地演艺机构里的生意人,借由排话剧这么一出听起来高大上的明目在学校里培养可以登台亮相的新一代商业活动公关人员。
  那戏我只看了不到五分钟,就偷偷溜了出来。我跟简而言约的是八点,现在才五点多,但我在那个小剧场里面待不下去,舞台上青春洋溢满怀热情的大学生们明媚的脸庞看在我眼里,让人堵得慌。他们的梦想脆弱而混乱,对世界的理解单纯而可笑,生涩的演技怎么看怎么透着一股子可怜的味道。
  我可能还不如他们,好在我有钱,或者说好在我有个有钱的爹。
  我早早地开着车奔到顾氏分部广场外的一个角落,关着窗户,开着音响。仰躺在椅子上看着天窗外爬满天空的云朵,变稀、变暗、变红。
  落日从高楼的夹缝中送过来一点点微光,打在车前摇摇摆摆的吊坠上,那是一整块儿满翠,上面刻着,出入平安。
  七点半的时候,我忍不住了,打了个电话给简而言,她似乎在收拾东西,准备下班。我让她别急,可是电话挂掉没有两分钟,她就出现在大门口了。手上提着满满的红的、绿的塑料袋,里面有大白菜,土豆,腌好的肉和其他一些不知名的料理,我摁了摁电笛。
  她看到我的车,看到车里的我先是愣了愣,随后似乎带着一点微笑慢慢走过来。
  我下车接过她手里的东西,问道:“你说的请吃饭,就是自己做饭吃啊?”
  她点点头:“我做的肯定比外头饭店的好吃。”
  我笑着说我相信。
  
  十一
  
  坐在车里,那种局促不安的情绪似乎就跟在她的屁股后头,她一边打理自己的衣服头发,一边问:“你开这么好的车?”
  我说不常开,我更喜欢骑自行车,绿色出行。
  她点点头:“我也喜欢骑自行车,健身。”
  我说你太瘦了,是该锻炼锻炼,不过骑自行车锻炼不了什么,只能锻炼小腿,想健身我可以给她一张卡,顾氏楼下往右400米多一点就有一家健身房。
  她说,她不喜欢在一堆陌生人面前汗流浃背,看似在享受服务,实际上却特别狼狈。
  八点十二分的时候,我终于走进了她的房间。
  那是一个旧式民宅,两室一厅,地板和天花板都有些陈旧,墙面却很新,一些简约的家具多数上面都铺垫着一眼能够看出是手工制作的垫子毯子,很多小的手工艺品精致而漂亮,规规矩矩地放置在壁架、茶几、书柜、以及冰箱上。一只黑白相间的小猫窝在沙发里,看到有人进屋,懒懒地抬个头,又懒懒地睡了回去。
  简而言又一次咬着下唇,说道:“我一直住这里好几年了。”
  我说:“怎么家的味道这么浓厚呢。”
  她说:“这里确实就是我的家,我在外面不管过的是好是坏,每天回到这里之后,才会安心。”
  我好像特别关注她咬下唇这个动作,据说这是一个人想事情的时候会有的习惯动作,在她之前我最熟悉的就是如愿,在床上好像经常会咬下嘴唇。
  我从背后摸出一瓶红酒,轻轻放在了她的茶几上。
  简而言有点错愕,也有点脸红:“我请你吃饭,还自己带酒啊?”
  我说:“我猜你不会喝酒,但是我几乎每顿都喝点。”
  简而言的脸上居然浮现出一丝很少出现的微笑,这个微笑让她的那枚浅酒窝看起来更迷人了,她说:“这你猜错了,在我们那儿,高粱白65度上下的,随便一个姑娘喝七八两毫无压力。”
  我愣了愣,不禁笑了:“你想喝白酒?”
  她没有回话,带着笑意开始收拾一桌子的土豆白菜小腊肉。
  
  十二
  
  那瓶红酒到最后,终于是没有开。
  满满一桌子菜,每一道都有很浓郁很独特的味道,尤其是那道淡淡的白菜丸子汤,看着很清冽,实际上香味特别浓厚。
  我也没想到在她家里居然真的放着白酒,一坛子牛皮纸蜡封的高粱白。我们没用杯子,直接用那种圆口深底的小瓷碗倒着喝,第一口下去火辣辣的嗓子干,再喝一口,清甜与甘冽并存,透着独特的粮食香。
  她静静地坐在我对面,问道:“吃得惯吗?”
  我说吃不惯,可是很好吃。
  她举着酒杯再次跟我说谢谢:“如果没有这份工作,我本来打算离开这儿的,去甘肃找我的亲戚。”
  她说找亲戚的时候,我就特别想问一问她的父母呢,可是潜意识里有一个声音告诉我别问这件事,这是个最基本的判断,有父母的人,不会闲着没事去找亲戚,这个话题,起码目前,是一个禁忌。
  我们喝了很多,也说了很多。
  我第一次真正了解了这个人,她对我说她是如何努力念书,考上了新城大学,如何毕业之后拼命找工作,吃了多少苦总希望自己过的安稳一些。
  我也第一次对一个半生不熟的人表达了我的想法,我是如何离开学校在外留学,如何回到老家生活,唯独没有提过我的家世。
  微醺的时候,她说:“我知道你是有钱人,我觉得一个有钱人愿意面试去上班,本身就说明这个人不错,更何况还愿意帮助素不相识的我,我觉得我很幸运认识你。”
  我说:“不是你幸运,是我幸运,如果不是你,我不知道自己其实是愿意工作的,是想要做事情的,以及肯出手帮助别人的。”
  她又一次咬着下唇,看了我半晌:“你不经常帮助别人么?”
  我说:“很少,我总觉得完成一件事,不管是什么事,大部分时候是一个人很私密的举动,别人不应该干涉他。”
  她问:“那你为什么帮我找工作?真是因为你觉得抢了我的饭碗愧疚吗?”
  我说:“刚开始有一点,后来……”
  “后来怎么样?”
  “后来,我也不知道了。”
  
  十三
  
  我们一起挤在她那不足十二平米的小厨房里面洗碗,我记得这辈子我没洗过几只碗,严格意义上说,这一天是我这辈子洗碗洗最多的一天。
  2010年春,夜色唯美,星光灿烂。
  做了会儿家务活儿,我感觉自己出了点汗,汗里面都带着些高粱白的味道,我坐在沙发上抽烟,尽力想让自己清醒一些。
  我的面前,是一个小小的鞋架,架上一双卡其色的复古高跟鞋印入眼帘,亲切而熟悉。
  简而言端着两杯茶摆在了我面前的茶几上,脚步有些踉跄。
  “你休息会儿吧,喝了不少了”我说着,扶了她一把,这一扶,我碰到了她的手臂,冰凉而柔软。
  她眯着眼睛坐在了我旁边,想说话却不知道说什么的样子,仍是局促,不安。
  我掐掉烟头,喝了一口茶。
  热茶非但没有让我清醒,反而蒸腾出更大的酒浪直扑脑海,我捏着太阳穴回头看看她。
  她穿着大大的T恤,毛边的牛仔短裤,散落的头发便在一侧搭在沙发的护手上,双手抱着一只枕头,微微低着头,睫毛一颤一颤,胸口亮晶晶的小手枪泛着淡黄色的光芒,两条瘦而修长的腿一会儿翘在左边,一会儿翘在右边。
  我们谁都没有多说话,我慢慢地逼近她,她没动,只是头更低,睫毛颤抖的更厉害了。
  我伸手轻抚她的脸,她的脸也带着一丝凉气,我伸头亲吻她的嘴唇,她的唇确是火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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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玄玥未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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