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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2012/11/2
专辑:《凤仪天下
历史 小说
凤仪天下
毓澜 [北京宣武区]
 出售价格:面议 [如何联系作者]
  • 故事梗概
  • 作品正文
  “是的,”那小厮接着道,“公子说姑娘喜欢杏花,便让奴才们把后花园的那片空地开垦出来,全部种上杏树。”
  是他让人种的么?因为自己喜欢?
  突然想到她刚到这别院的那天,少年脸上带着温润如玉的笑容,轻轻说道:原来月儿是喜欢杏花的,我记下了。
  她现在才明白,原来记下了,就是这个意思。
  可是,那么久的事情,竟然还记得,真的是个有心人么?
  他什么也不说,然后把行动摆在她面前,只为证明:你喜欢,那我便给你。
  看着小厮远去的身影,以及他们手里那颤巍巍的,还没有长叶的杏树苗,她突然觉得自己留下来一点儿也不委屈,也暗暗发誓,他想要什么,自己也要尽最大的努力为他拿到。
  
  第二十四章 狩猎
  刘娥看了龚美的信,他问她这两个月来过得可好,还说了一下他现在的生活状况,他说他在张耆的帮助下做了一个小官,日子过得比以前好多了。末了,他还说张耆人不错,对他很是照顾。长长的五页信纸,很琐碎的东西都提到了,甚至包括她之前养的那只小白兔又长大了,却没有有关想她或者想知道她在哪里的只言片语。
  以龚美对她的好,还有她对他的了解,刘娥知道,他不说并不是不想她,或许张耆跟他说了什么,他这样只是不愿她有心理负担。
  可是,做了小官?
  刘娥眉头微微蹙起,他果然还是躺了这趟浑水么?
  那么,是张耆的主意,还是少年的主意,这样做是为了补偿他,还是要拉他也下水,来更好的控制自己?
  刘娥穷尽脑子去想,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因为她觉得自己实在没有那么重要,重要到有人会拿她所在意的人来控制她。这两个月来,她在少年的别院中只是充当一个食客的角色,并没有为他做过哪怕是一件很小的事情。或者,他们真的是要补偿他吧,不管是少年,还是张耆。
  刘娥觉得自己的心绪一直摇摆不定,感受到少年的好,心便会向他倾近一些,可看了龚美的信,又感觉和他更近。这些时日来,她一直在这两者之间挣扎,也一边有些担忧,难道,距离和时间真的那么可怕,稍微远一点儿长一点儿,便会淡忘。
  不过,感慨归感慨,她还是没忘了给他写回信。他所问的,她一一回答,然后再说一说自己目前的情况,大致往好的方向写,报喜不报忧,不让他担心。在信里面,她也没有透露自己所在的地方,少年不愿让人知道,潜意识里,她不想违背他的意愿,不仅仅是服从。
  转眼间,三天便过去。刘娥吃过早膳,刚刚拿起龚美的信,准备再看一遍,纤紫突然走进来,笑道:“姑娘,云溪过来了,他说公子和大公子来了,他们在前厅等候,来请姑娘过去。”
  真的打算带她一起去么?刘娥虽然感觉他们不是会说谎的人,但是真的让人来叫她了,还是有些意外。她微微一笑,放下手里的信:“好,那就走吧。”
  走出闺房,外面阳光璀璨,春意融融。刘娥微微仰头,感受着那温暖而刺目的日光,脸上绽放出轻浅的笑容。过度的时间总是变化极快,却又不能轻易为人察觉,只有拿它与之前的对比,才发现相对于三天前,天气真的暖了。就像她觉得自己每日都没什么变化一样,可是和刚来这别院时相比,却又发现有了极大的变化。
  云溪在院中的一丛迎春花旁等待,看见刘娥出来,笑着迎上前来向她问好,然后带她去前厅。
  一路过去,他们是并排走得,只是隔开一段距离而已。这两个月的相处,他见刘娥的机会比少年还多,渐渐发现了她的善良聪慧与平易近人,她从来不在他们面前拿架子,对他们每个人都很好,有一次一个小丫头受了伤,她甚至亲手为她上药包扎。虽然她这样做颇有些收买人心之嫌,但是那份好,却是实实在在的。云溪是个心思细腻的人,他不多说什么,但每一个细节都能记在心里,对她也渐渐不再是恭敬,却愈发尊重起来。
  别院面积不大,没多久,便到了前厅。很意外的,刘娥没有看到少年白衣翩翩的样子,她所见到他的次数不算多,除了那次卖艺时初见他穿了青衫之外,其余时候便都是一袭胜雪的白衣。可是,这次他却穿了一套墨绿色的劲装,没有宽大衣袍衬托的温润翩然,稚气未尽的脸上却平添了几分刚毅。若是年龄再大一些,身高再高一些,便真的可以算是一个铁骨铮铮的男子汉。
  他的旁边站着他的大哥,也是一套墨绿色的劲装,和少年的款式一模一样,只是稍大了些。相似的长相,足够的身高,不再稚嫩的脸,加上边关征战所磨砺出的英勇坚毅,倒更适合刘娥对少年的设想,连改变都无须。
  少年正与他说些什么,看见刘娥,忙冲她招招手:“月儿,过来。”
  刘娥看到他们谈笑些什么,正在考虑自己要不要进去,还担心打扰到他们,有些左右为难,现在少年让她进去,便放下顾虑,微笑着走进大厅,向二人盈盈一揖:“见过公子,大公子。”
  青年悠然一笑,刚刚道声“刘姑娘不必多礼”,少年却已经伸手去扶她:“月儿快快起来。”
  若不是大哥在这里,他也就不必请受她这一礼了。现在无法阻止,便出手相扶,顺理成章的连他自己都有些诧异。只是,在触到她的手的时候,唇角浮现出轻浅的笑意,她的手,终于不再那么凉了。
  “谢谢公子,大公子。”刘娥起身,微笑着抽出自己的手,然后向他们问道:“我们什么时候走?”
  少年拿起小几上的一套依然是墨绿色的劲装,递向她:“月儿先去把这个换上,我们就走。”
  刘娥看了看自己身上广袖宽腰的绿罗衣,穿这个去郊外狩猎,也实在不合适。她接下少年手里的劲装,向他问道:“张大人不一起去么?”
  张耆这人这么爱凑热闹,三天前对于狩猎的事还说得兴致勃勃,他不去实在有些奇怪。只是少年说等她换好衣服就去,那意思就是不再等了,而张耆却还没有来。
  青年笑着解答她的疑问:“张大人去叶府接叶小姐了,我们在城门口会合。”
  “叶小姐?”
  少年微笑道:“叶小姐是户部侍郎叶大人的千金叶云楚,张大人的未婚妻。”
  “未婚妻?”刘娥就更加不明白了,“张大人不是一心要找心上人么,怎么这么快就有了未婚妻?亏我还把那么名贵的蓝田玉杯送给他,让他去讨好老爷子,没想到还是要被逼婚。”
  青年呵呵一笑,道:“刘姑娘想错了,张大人可没有被逼婚。”
  “他是自愿的?”刘娥突然想到上元那晚张耆难过的样子,对于他现在有了未婚妻,还不是被逼婚,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少年笑道:“那叶小姐便是张大人的心上人。”
  刘娥有些惊讶:“就是上元节那晚,张大人去追的那位小姐?”
  虽然她希望张耆能够如愿以偿地找到心上人,但是茫茫人海,真的找到了,还是让她有些不敢置信。
  少年点点头:“是。”
  青年却说道:“说来也有些巧了,这叶小姐一年前与张大人说过亲,张大人连人都没打听,就拒绝了,没想到竟然是他日夜思念的心上人。若是叶小姐现在已经许了人家,张大人莫不是要后悔死。”
  刘娥听了这些,心中极为震惊,如青年所说的那样,这叶小姐如果许了人家,确实挺遗憾的,不是没找到,而是错过。但现在得到的结果是好的,她还是为他们高兴,笑道:“或许现在才是缘分到了。”
  那叶小姐如果知道张耆之前拒绝是为了她,也一定很欣慰吧,拒绝,那是因为他不知道是她。因为她,而对未知的看也不看,这份深情,所带来的幸福与感动,应该比他当时就答应了强烈得多。
  少年看着刘娥那张平静,却又像是在思索什么的脸,微微一笑:“月儿快去把衣服换了吧,我们好早些走,免得让张大人他们等太久。”
  “嗯,好。”刘娥回过神来,也觉得自己这样耽搁时间实在有些不应该,便去偏厅的房间换了衣服。
  再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一袭墨绿的劲装,精致的发饰也被卸下,只把长长的头发梳成一缕,用银簪固定在头顶。那劲装大小刚好合适,与所梳的发型相称起来十分和谐,这样的打扮,并不算是女扮男装,一眼就能看出是个女子,只是在隽美清丽的面容上平增了几分英姿。
  少年满意地点了点头,笑道:“如此,我们便走吧。”
  走出别院,刘娥看见门口停着三匹马,有三个小厮在看守,其中一个是云溪。那三匹马的马背上分别放着一些弓箭,想必准备的很是充分。
  是马,而不是马车,刘娥没有感觉到任何意外,毕竟是狩猎嘛,驾车出去就没有那种感觉了。只是,面上出现些为难之色,她也要骑马么?
  青年径自走到一匹枣红色高头大马前,轻轻拍了拍它的脸,那温柔的眼神,像对待一个相处多年的老朋友,想必这匹马跟了他许多年了。然后,他转过头来,指着那匹由云溪牵着的低矮的白马对刘娥道:“这匹马叫白羽,是三弟专门为刘姑娘挑选的,它长得相对于其它马匹小了些,正好配刘姑娘娇小的身躯。”
  刘娥轻轻摇了摇头:“我不会骑马。”
  “没事,不会可以慢慢学嘛,”青年笑道,“白羽脾性很是温顺,它不会摔你的。”
  刘娥看着那匹娇小的白马,它的眼神很温柔,她一眼看见就十分喜欢了。但是,现在是要去狩猎,而不是学骑马,让她这种从来没骑过马的人骑马去狩猎,还是不太放心,有些为难:“可是……”
  “月儿不会骑马,就与我同骑一匹吧。”少年指了指旁边那匹高大的青骢马,温柔地望着她。看着她犹豫了片刻后才点头,淡淡一笑,转头看向云溪,吩咐道,“云溪,你把白羽牵出去,好好遛遛,以后就把它留在别院了。”
  准备好了,他们也便出发。挑了一条离城门比较近的小道走,这里不仅距离近,也没有人来人往的阻挡,所以,没多久,便到了城门口。
  这短暂的时间里,马一直走的极快,刘娥坐在少年的前面,闻着他身上淡淡的龙涎香的味道,任由奔跑带起的风吹乱她的头发,觉得十分惬意,决定有时间有机会,还是要学一下骑马的。
  张耆果然已经在等了,与他在一起的,还有一个身穿淡紫色窄袖罗裙的女子,想必就是他的未婚妻叶小姐了。
  远远的,刘娥看不清楚那女子的相貌,只是那淡紫色的罗裙给人的感觉是她十分内敛温柔。走近一看,才知道张耆为什么一直坚持不娶来等她了。别说是年轻气盛血气方刚的男儿了,就连自己一个小女子,都有些惊讶于她的美丽。
  女子大约十七八岁,大上两三岁的年龄,已经不像她一样,还是个未长开的小丫头。眸如点星眉淡扫,唇若蔻丹鼻微俏。清丽的面容,窈窕的身材,未施脂粉,淡雅的装束,那么简简单单,却又那么吸引人。
  之前刘娥一直认为,她母亲是天底下最美的女子,但是现在看到这女子,才知道什么叫做难分上下。她母亲是那种含蓄内蕴的美人儿,初次看只觉得漂亮,越是看得多了,越觉得她的美,而这女子虽不张扬,但第一眼就能吸引人的目光,再看,更加让人移不开眼。
  张耆见她一直盯着自己的未婚妻看,目光中还带了几分欣赏,便拉着女子迎上前来几步,得意地笑道:“小丫头,还不快叫嫂子。”
  刘娥偏头一笑,反驳道:“你休想在这里占便宜,我什么时候认你做哥了,要叫也是叫姐姐!”
  女子微微一笑,目光流转,越过张耆看向刘娥:“妹妹喜欢叫姐姐就叫姐姐吧,省的还得隔着他这一层。我叫叶云楚,妹妹可以叫我楚姐姐。”
  “楚姐姐,真好听!”刘娥发自真心赞赏道,然后自报姓名,“我叫刘娥。”
  “那我就叫你娥儿吧。”叶云楚笑道。
  他们这样说笑着,张耆显然有些被冷落了,故作一种不情愿的表情,看向后面的少年与青年。
  青年笑道:“好了,张大人,别耍小孩脾气了,时候已经不早,我们也该出城了。”
  另外几人看了看天色,觉得是不应该在这里耽搁,便牵着马向城门外走去。
  出了城,他们也各自上马。刘娥与少年同骑一匹马,张耆与叶云楚也是同骑一匹马,只有青年是独自一人的,他感觉有些别扭,自嘲地笑道:“你们一个个成双成对的,倒是我,成了孤家寡人了。你们慢慢聊,我就先走了。”然后一扬马鞭,道声“驾”,转眼间,已经走出好远。
  西郊有一片极大的林子,高树密集,灌木丛生,虽然是在早春,许多植物才刚刚抽芽,但却也透不进多少阳光。那些四季常青的植物以及这密集的树木,便已经遮挡很多。这里,便是他们说得狩猎的地方。
  青年酷爱骑射,一来到这里,便骑着马去追射猎物了,转眼间不见了踪影。少年和张耆交代她们要注意安全,便也骑马离开。
  “楚姐姐,我们去摘野花吧!”刘娥看着绿草之上那星星点点的小野花,兴奋地说道。
  一来到,她便喜欢上这里了。少年的别院虽然别致,但那都是人工的,修葺出的,当然没有这里自然而然的景物吸引她。
  叶云楚一直是一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官家小姐,哪里见过这里美得与众不同的景色,自然也十分兴奋。对于刘娥的提议,当然十分赞成。
  就这样一边采摘野花,一边等着他们,看着他们回来多次,将打回的猎物放下,又离开,转眼间便已经到了下午。
  这短暂的时间,两个女子相处的很好,竟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末了,叶云楚提议道:“妹妹,不如我们做个手帕交吧!”
  “好啊!”刘娥十分高兴地答应道。
  二人以一棵粗大的老槐树为证,插草为香,拜了三拜,然后又相互交换手帕。
  没多久,三个人便回来了,都带回了不少猎物,青年的尤其多。他们见已经打了不少猎物,觉得差不多了,便准备找户人家,将这些猎物都料理了,做一桌野味。
  张耆建议道:“三公子,陈员外不是住在西郊吗,我们不如去他那里。”
  少年想了想,觉得自己已经好长时间未曾见过他了,便点头答应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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